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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五章 不会发生的美丽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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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岛事件(或称高熊事件,当时当局称其为高熊暴力事件叛乱案)是于1979年12月10日的国际人权日在宝岛省高市发生的一场重大官民冲突事件。以美丽岛杂志社成员为核心的党外人士,组织群众进行示威游行,诉求民主与自由。其间发生一些小冲突,但在所谓的民主反动人士的煽动及党国当局的高压姿态下却事态越演越烈,竟演变成了官民暴力相对,最后以当局派遣军警全面镇压收场,为宝岛地区自二二八事件后规模最大的一场官民冲突。
1978年12月16日,在美帝国突然宣布与宝岛断交后,经国先生行使“宪法临时条款”所赋予的紧急权力,宣布即日起停止一切选举活动党外人士反对暂时停止选举的决定,而许良、余发等党外人士反对暂时停止选举的决定,于12月25日发表《党外人士国是声明》,要求恢复选举,并主张“由台湾人民自己决定自己的前途和命运”。
1979年5月中黄介申请创办一个新的杂志。6月2日,《美丽岛》杂志社在岛北市正式挂牌成立。在7月9日的会议上,该社正式确定许信为社长,吕秀、黄福担任副社长,张宏为总编辑,施明得为总经理。当时《美丽岛》旗下网罗了各派的党外人士,包括了当时倾向统一的社会主义团体“夏潮”、以及以康祥为代表的稳健派,但是主要还是以施明德等激进派为骨干。
1979年12月10号是世界人权日,《美丽岛》杂志高市服务处正副主任以“人权纪念委员会”名义,以此申请集会。11月30号正式向高市第一分局提出申请,要求在12月10日下午6点到晚上11点,在大同百货公司对面的扶轮公园举行游行演讲活动,主旨为“庆祝世界人权日四十一周年”,但一直都未获批准。在多次尝试失败后,党外人士决定依原定计划在高市举行游行。
游行举行过程中;发生了这些党外人士驱使或者诱导民众对军警进行暴力行动的行为;一度导致多名军警死亡和受伤。而这时候所有的新闻报纸等媒介都指责党外人士的恶劣行为。1980年2月20日,警总军法处以叛乱罪起诉黄介、施明得、张宏、姚文、林雄、陈菊、吕秀、林宣等人,其他30多人则在一般法庭遭到起诉。在张铭、陈盛等人的协助下,被告聘请辩护律师,最后组成一个15人的律师团,分别为江坚、郑隆、张雄、郑助、吕胜、尤青、郑礼、高铮、郭仁、张源、谢长厅、陈水边、张雄、苏贞场、李雄,每名被告有两名律师协助辩护;每名被告有两名律师协助辩护。最后判决结果,8人全部有罪,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黄信介14年有期徒刑,其余6人12年有期徒刑。
虽然事件好像是当局政府控制了局面,也使得一部分的民众看到了党外人士的嘴脸,但是这些对于当局来说这些都是些小事,真正对当局造成不利的是美丽岛事件也成为**的政治资本。虽然美丽岛事件时**尚未成立,但**内有许多人都曾参与过这次政治事件。而且**一直以此突显自己在争取民主、推动改革方面的功绩,反映出当时国民党执政的专制统治。甚至于那些昔日狱中的受难者,则领导**一步步迈向执政,后来又慢慢的由辩护律师世代全面接班掌握政权——这是让美帝国和鬼子们高兴而又令天朝当局和像陈子文这样的天朝民众很心痛的事情。所以必须把他掐灭在萌芽的时候。
第二天,陈子文直接去了天龙帮的总部,不过现在他在来这种地方的时候显得低调多了,没有骑他那辆拉风的哈雷摩托车,而是由管家开着一辆林肯送他来的。到达总堂时,听门口的兄弟说陈大当家的和赵二当家在商量事情,于是陈子文也没有叫他们去叫陈启,而是自己在院子里面一边慢慢走着,一边思考过一下跟陈启怎么说。
现在的陈启和赵菁菁完全控制了整个宝岛的暗势力——陈启一般是管着宝岛北部,赵菁菁则管着南部和中部,周文强则已经自己老老实实的回家养老去了。在五湖帮的赵老爷子也把权力全部都给了赵菁菁后,现在看上去赵菁菁势力还要大些,但是陈启却是真正统管的老大,所以大家现在都叫陈启为陈总堂或者是总堂主,而赵菁菁和陈启两个人的关系也很融洽,再加上陈启很会做人,经常和赵菁菁商量后再对某些事做决定。
等了大概有一刻钟,陈启和赵菁菁商量完事情打开门,见到在院子里很悠闲散步的陈子文,感到有点惊讶。而陈启先是瞪了门口的守卫一眼,怪他没通报自己。守卫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