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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这个高大粗壮的糙爷们儿聊天很有意思。我最初认识他是在一次饭局上,他那时还没有担任扫黑组的组长,我们公司那时也没接手做那个关于他的专题片,但据说他的威名已经在警界远播,因为他曾接连破获过几起在市里挂号的疑难大案。那晚我们都喝了很多,他无法开车回去,也不想打车回家,倒是想和我一起蹓跶蹓跶继续聊聊,我们就互相搀扶着在马路上晃荡。走到一个小区门口,前面影影绰绰地围了一帮人,走近一看原来是一场随时会爆发的殴斗。他一定要上前劝阻,嘴里嘟囔着“不能在我的辖区里发生这种事件”,当时我的头脑也在发热,就没劝阻他,而是一起走上前去。
两个醉汉的加入仿佛火上浇油。每一方都认为我们是对方的人,结果双方都拿我们先开刀。一个持刀的混蛋从阴影里扑上来,朝他身上砍去。我本能地推了他一把,结果我的右臂挨了那混蛋一刀。
“你他妈的枪法真准,一枪就把那混蛋放倒了。”我说。
“兄弟,那枪差不多都顶到他腿上了。”
他掏出枪,朝那个混蛋的腿上开了一枪,一场不可预知结果的群体斗殴立刻宣告结束。后来他因酒后持枪而受到了全局的通报批评。这两句话成为我们酒桌上的常用语,它被重复提及的次数是如此之多,却常用常新。
想一想,我居然和老胡成了那种“挡刀”的朋友,这真是难得。虽然刀砍中的是我的胳膊,却很容易理解为插中了肋部,即所谓的“两肋插刀”——男人之间这种豪放的情感喜欢被酒精一次次地泡大,直到最终被巩固成坚不可摧的友谊。
人们总以为成年以后就不可能再结交真正的朋友,因为人一旦成年往往就会变成自私的混蛋。不过我想即便没有那该死的一刀,老胡也会和我成为真正的朋友,尽管就职业而言,我们基本是两个世界的人——警察几乎与所有的行业都格格不入——但我们之间有某种奇怪的默契,我不清楚那种默契是什么,或许是我们两人共同拥有的那种野性,以及体现在这种野性上的坦率。
和那位王警官一样,无论从哪个角度看,你都看得出来他是一个警察。他有着那种慑人魂魄的眼神,这种眼神有时很像暗夜中的狼眼,寒冷而深不可测;他块头很大,肌肉隆起;他声若洪钟;他喜欢单刀直入,擅长一针见血。有时候我想,就算把他的皮剥下来,你也能认得出他是个警察。
“那姓刘的,你也知道吧?他怎么样了?”我问他。
“你那‘客户’?操,客户,真他妈有意思。他叫什么来着?刘什么?”
“刘德农。”我说。
“怎么不叫刘德华?他的嫌疑基本排除了,他有很充分的不在场证明。”
“不在场也可以雇凶杀人啊。不过,他杀她的动机的确不强,换作我也不可能杀她,或者雇凶杀她。成本太高了。”
“要是你是警察,你觉得会是谁干的?”老胡叼着烟,看着我,眼睛被烟熏成了一条缝。
“不好说。反正你们警察喜欢按仇杀、情杀、财杀什么的来做选择题。她的仇家?这么年轻的姑娘,不太可能跟谁结成深仇大恨。她的三角恋人或情人?这倒很有可能,现在的年轻人,性伙伴一打接一打的。财杀的可能性我看不大,她看起来不像那么有钱的样子。要我说,就他妈一变态狂,专杀美貌女子,或者就是纯属意外——从哪里冒出个###,夜闯民宅,从浴帘里偷看她洗澡,欲行歹念,强奸嘛,忍忍也就完事了,可她偏要激烈反抗……”
老胡歪头看着我,撇着嘴,一副哭笑不得的样子。
他慢条斯理地说,“这个世道变得越来越不怎么样了,我干了那么多年警察,眼看着犯罪率越来越高。我们的社会是越来越进步了,可为什么人越来越没有人性了?”
“饱暖思淫欲嘛,人挨饿的时候,能抢口粮食吃也就满足了,可一旦过上好日子,他就要换着花样玩了。”
对于世道的牢骚毫无意义,只能让人陷入无边的焦虑中。时间差不多了,我得马上去长安大戏院。我跟他道别,并约好找个时间请他喝茶。他不仅是个酒鬼和烟鬼,还是个茶鬼。
不过,他不是色鬼。很奇怪。
第二章 安全套,玻璃鞋(4)
我在长安大戏院一楼大厅见到了芯芯。
她正在大厅左侧的小书店翻看一些书,这里的书籍和音像制品都与京剧有关。仿佛是第六感,要不就是因我的气味,她发现了我,然后把书插回原位,一只手扶在书架上,微笑着看着我。她穿了一件乳白色的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