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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天戈丝毫不生气,只是更加用力地抱着她,“向晚,我只想要你生的孩子。”
“你在做梦!”
“我们会有孩子的。”
向晚懒得理他,闭上眼睛睡觉。其实她已经不困了,只是不喜欢睁开眼睛就能看见他的这种感觉,索性就睡着,她不信黎天戈能跟她耗一辈子!
事实证明,人在闭着眼睛的时候,就算你明明不困,也很容易睡着。黎天戈也很诧异,在自己这么火辣辣的注视下,她居然也能睡得着!
当当当,是门被敲响的声音。黎天戈有些不悦,低头看了看怀里的向晚,好在她没有被吵醒。他轻轻地抽出自己的手臂,将她的头放在枕头上,掖好被角,这才起身,随便披了一件睡袍就去开门。
秦青看着老板的样子,呆愣了好半天,虽然她跟着老板的时日也不短了,可这还是她第一次见到老板半裸的样子,不禁看的有些痴了。
黎天戈知道,不是十分要紧的事情,他们是不敢来打扰他的,他吩咐过,没有他的允许,不许任何人踏入这栋房子,他是想给向晚一个安宁舒适的家。
“什么事?”黎天戈皱了皱眉,打扰他抱美人,要是不是十万火急的话,他可要骂人了。
秦青清了清喉咙,略微镇定了一下道:“老板,杨哥来了,要见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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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瑞?”黎天戈挑了挑眉,唇边扬起一丝微笑,“我知道了,你先下去吧,我换件衣服就去。”
第二十四章 黎天戈愤恨的原因
杨瑞的伤好了以后,就去了缅甸那边,一直呆在玄霄谷。
玄霄谷是黎天戈的秘密生产基地之一,那里种植了大片的金色的花朵,用这种花提炼出来的毒品,将是原来那些毒品纯度的十倍不止,带给他们的利益,将是空前的,所以他们叫它黄金花。
杨瑞本来伤好之后是应该回到K市,继续打理阿房宫的,可是因为黄金花的关系,他去了缅甸,毕竟和黄金花比起来,没有什么是更重要的了。
黎天戈洗过澡,换了一身休闲的衣服,健步走到书房。
杨瑞见到老板过来,脸上难掩的兴奋,“老板!您换了地方,我差点找不到了,这小岛真不错!老板很会挑地方,在这里交易的话,一般的人是无法跟踪的。”
黎天戈笑道:“谁跟你说这里是用来做生意的?你这么急着来这里,是不是黄金花的提炼成功了?”
杨瑞不由得伸出大拇指来,“老板就是老板,一说就中!”他从怀里掏出一包白色的粉末,递到黎天戈的手上。
晶晶亮亮的,那些白色的粉末,竟然散发着淡淡的光芒。黎天戈看着这包白色的粉末,勾唇而笑。
“杨瑞你辛苦了。”他摆了摆手,两个人重新的坐在沙发上。
“为老板效劳,是我的荣幸。只要你不再怪我就好,老板,之前是我的错,一时色迷心窍,您不杀我,就是最大的恩典了。”杨瑞说这一番话的时候,心里很忐忑。他已经听说了老板和向晚的事,并且知道,向晚此刻就在这栋房子里。他以前曾经做过一些荒唐的事,不过那个时候向晚不是老板的女人,他碰了,并不觉得是一种犯罪,可是如今不同,老板已经明确地昭告天下,向晚是他的女人,那么自己曾经做过的那些,就变得不可饶恕。
黎天戈想了一下道:“杨瑞,你跟我多久了?”
“十年零十一个月十六天。”杨瑞答的很快。
黎天戈笑了笑道:“你和安曼一样,把时间记得分毫不差。”
“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在纽约的那条破旧的巷子里,是你站在我的面前,将我从地狱的边缘拉了回来。”他永远都不会忘记,十年前的那个冬天,他病倒在街头,就快要饿死,也快要冻死的时候,是一个仿若天神的少年,站在他的面前。
很多人经过他的身边,但是只有那个少年停住了脚步,蹲下身子问他:“你想要活命吗?”
杨瑞自然点头,他不想就这么死了,毫无价值。
少年笑了笑,“跟着我,我会给你让很多人羡慕的权利地位,跟着我,你就能活下来!”
从那以后,杨瑞就跟着黎天戈。亲眼看着这个少年,将自己的事业版图一点一点地扩大。他不得不说,老板变了,当初的那个少年,身上散发的寒光,令人畏惧,如今的老板,是令人敬畏。
“已经那么久了,杨瑞你了解我吗?”
杨瑞楞了一下,坦诚地摇摇头,“老板你在我眼中是个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