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只想咸鱼(第1/2 页)
原主去年高中毕业,要不是不能考大学,以原主的学习成绩,定能考中一所名牌高校。
换句话说,原主真得是个学习的料儿。
好吧,有一点姜黎不得不承认,像原主这样的,足以称之为高分低能!
不过,现如今换作姜黎,一切都不是问题,包括剧情中原主的命运。
“学啥啊学?”
蔡秀芬从怔愣中回过神,摇着头说:“你明明可以在家啥都不用干,做啥子非得去北城受罪,给人当老妈子?”
一旁,姜国威兄弟几个和姜黎的嫂子们、侄儿们齐点头,很是认同老娘(婆婆、奶奶)说的。
姜黎看在眼里,她知道老娘和这些家人们都是为她好,但她到底不是原主,哪怕她能把原主的性子模仿得八九不离十,
却也难保没有露馅的时候,基于此,离开凹里村,离家里人远远的,没有坏处。
待过上一年半载,她性情上有所转变,那就好理解了。
毕竟先是被退婚,而后又前往北城,在一个新家庭里生活,难免会在言行上出现不同之处。
再就是,姜黎是不介意模仿原主的性情和说话方式,但时间一长,如同戴着面具生活,这在姜黎看来,累!
所以,去北城挺好。
“他娘,你那话说得有些难听了!啥叫给人做老妈子?”
姜大队长皱眉,直视着蔡秀芬:“洛同志在为国家做大贡献,黎宝是他的妻子,帮着照顾好家里,让洛同志没有后顾之忧,
这无形中也等同于给国家做贡献,和老妈子可不搭边,你还是咱大队的妇女主任呢,能不能有点思想觉悟?”
蔡秀芬闻言,忍不住心虚,但一想到闺女往后要过的日子,那点心虚立时烟消云散,她瞪着姜大队长说:
“一码事归一码事,我咋就没有思想觉悟了?我现在只知道我是做娘的,我不能眼睁睁地由着我闺女去吃苦受罪!”
“行了,我不想再听你胡搅蛮缠,现如今,黎宝和洛同志的结婚证都领了,事情已经铁板钉钉,没法更改。”
姜大队长不容置喙地说着,闻言,蔡秀芬的脸色变得很是难看:“我是不会认下这门亲事的!”
“他娘,你明明是个明理的,咋就变成现在这样?难不成你要咱闺女做一辈子老姑娘?”
这娘们,简直不可理喻!
“咱家黎宝多好啊,咋就会做老姑娘?你且等着看,我一定能给咱黎宝找个比周家那王八犊子更好的对象,到时叫周家后悔去吧!”
蔡秀芬一副信誓旦旦的样子,令姜大队长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他沉默半晌,说:“黎宝的身子是啥情况你不清楚?
即便咱们能帮黎宝在十里八村找个不介意黎宝难生产的,回头等黎宝老了,没个一儿半女傍身,身后事咋整?可要是黎宝和洛同志在一起过日子,
洛同志家里那三个娃儿现在还小,咱黎宝过去用心养着,肯定能养得熟,这么一来,和自己生的有啥区别?
再说了,黎宝到了北城,手里握着洛同志的工资存折和发的各种票证,这有钱有票,啥不能买?既然能买吃的买穿的,又有三个小娃娃陪着,我觉得黎宝的日子过得一定不会差!”
其实姜黎通过脑中陡然出现、没多大功夫又消失的那本书中的内容、就已然对姜大队长口中的婚姻对象很有兴趣。
更别说姜大队长昨个有给原主一张黑白全身照,照片上的男人不管是相貌还是气质,都在姜黎的审美点上。
而最关键的,是姜黎觉得前世一直被父母催逼的三件大事:相亲、结婚、生子,这辈子竟然一步到位。
即便现在的一步到位,按照原主在文中的命运轨迹,龙凤胎继子女年满五岁时,被原主带到百货商店买东西,不慎走丢,
接着是原主继长子长到十二岁,原主外出寻找龙凤胎,继长子紧随其后,看到原主神色恍惚即将被迎面行来的大卡车撞到,
继长子冲上前推开原主,命丧车轮底下,而原主承受不住打击,抱着继长子的身体,吐血昏迷,没再醒过来。
闻知妻儿相继意外身亡,洛晏清时隔不久,完成手上的研究项目当日,倒在了实验室。
根据文中最后男女主闲聊,早年走丢的龙凤胎,
实际上是被人贩子拐卖,一个给大山里一户人家的傻儿子做童养媳,一个给多年生出孩子的一户农家做儿子,
不成想,在小姑娘长到十六岁,得知自己是被拐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