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第1/4 页)
正文 1知府大人要招女婿
近两个月,澄县的媒婆们普遍很忙碌,不为别的,只因她们的县令大人要招女婿啦。
开出的条件是:相貌端正,仪表不凡,面俊而不娘,肤白而不妖,倜傥而不风流。玉树临风,才高八斗、文可比状元郎,武可斗武二郎,兼家财万贯、家世清白,后院则要比家世更清白!满足以上条件应征者,还须立下誓诺,终身只娶一妻,永不纳妾!
此告一出,满城哗然,上到八旬孺汉,下到三岁小儿,无不奔走相传、添油加醋。议论纷纷后,最终,澄县的百姓们一致得出这样的结论:这位田小姐必定是姿比嫦娥、美赛王母,故眼光才如此之高!
一时间竟是不论男女都如百爪挠心、奇痒难耐,想来田府一探其芳容。有好奇的扮成奴仆混进去、被田小姐养的狗追着咬出来的,有大胆的乘夜爬上墙头探头探脑,被扫地的婆子一扫把拍下地、摔折了腿的,更有猥琐的,拿田小姐和那香香楼里的花魁作比,聚众YY赌哪个更美更带劲儿,被县令大人抓进大牢关了三天,以示惩戒。
小县城里沸沸扬扬,另一边,田府内宅里,倒是格外的僻雅宁静。
时下三月,正值初春,事件女主角,即知府家的大小姐田絮,此刻正懒洋洋倚在后院的秋千上,双脚有一搭没一搭地荡啊荡。午后、阳光、清风花草香……一切都是这么的惬意舒心,直教那荡着荡着的人想要打瞌睡。
但是田大小姐撑着眼皮一眨不眨,脸严肃地绷着,拳紧紧的撰着,颇有一副坚定不移、英勇就义的样子。而其斗争的对象其实就只是……瞌睡虫。
也并不是她不想睡,实在是最近被太多人嘲笑吃了睡睡了吃的生活状态,已太接近于某种胖头大耳短腿四蹄的圆润型生物……饶是再脸厚的人,也是有自尊的,架不住被人接二连三的说,田絮痛定思痛、誓改前非。
只是她不睡,也不许别人睡。所以她狞笑着伸出一对魔爪,去蹂躏团在她膝头上的那只圆滚滚肉呼呼的包子。
田大小姐生得可爱,若说这家伙人前甚会扮乖巧,人后劣起来就没玩没了。
而现在么,自然是属于人后的……所以她垂下头,拿指头去戳包子的脑袋,戳两下又去捏它的耳朵。包子不胜其烦,摇头抖耳朵,被烦的没办法了,它爬起来转个圈儿,抬起白白壮壮的小短腿抱头又睡。然顾头不顾尾,某人于是又扯它的尾巴,且扯的毫无罪恶感……包子竭力忍受,不时呜呜两声表示不满。终于,在那一对魔爪扒拉出它的后腿儿,扯着它挠它脚底板的痒痒肉时,它忍无可忍了。它抬起一双湿漉漉雾蒙蒙黑溜溜的大眼睛,甚是无辜地瞧着田絮——田絮于是也甚无辜地瞧着它。
对视良久,终于,包子如往常一般率先败下阵,哀怨地嗷呜一声,认命地撑起眼皮,陪着她一起发呆。
田絮这才满意了,收起魔爪,摸摸它的头,给它顺毛。
有人……咳,有狗作陪,也算苦中有乐,聊表了安慰。田大小姐心情大好,一时间也不怎么困了。她嘴里哼着歌,虽然跑调跑到了十万八千里,但是好在包子听不懂,而她自己也不知道,是以她的心情依然很好。
穿来这个世界已快三年了,除了没电脑、爪机、爱拍、爱疯等高科技玩意日子枯燥了点,除了没自来水、马桶、兼每月月底某位特殊亲戚固定造访的那几日没有某种小巧轻盈带侧翼的白色可爱小天使保驾护航生活原始了点,再除了她的县令老爹经常唠叨,未出阁的姑娘家要知书、要达理、要矜持云云耳廓子聒噪了点……
等等等等这些都除外,其实生活还是很另她满意的。田絮很知足,米虫生活虽无趣,也好过在经济不景气、潜规则遍地以及女人靠脸和凶器上位的现代社会为填饱肚子、攒个蜗居在职场上像个男人般做拼命三郎。
在这男尊女卑的古代,当女人唯一的好处就是可以名正言顺的不工作。没嫁人的靠老爹养,嫁了人的靠老公养。一朝穿进天堂,怎不悠哉?
田絮就是个靠老爹养的。还有十几天她就要满十五岁了。
在这里,对女人来说十五可是个顶顶重要的大日子,女子十五及笄,也就是说应该要嫁人了。
但田絮并不想嫁人,三年间,见识过这个镜王朝妇女没地位的本质后,田絮打定的第一个主意就是不嫁人。
虽然一个人过凄苦了些,但比起伺候老公、养育儿子、晨昏定省、侍奉公婆、管理众妾,还不排除一不小心被管理了……如此这些、这些如此,还不如一个人凄苦来的逍遥自在。再则虽换了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