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1/4 页)
高的手机外,贴上绝缘胶布,试图混过安全门。关员则依靠敏锐的观察力,结合安全门显示的金属含量指示灯,采取过机后进行人身检查的方式,不给“水客”可乘之机。
“中英街”的“水客”外貌,已被关员牢牢记住,他们再走私已经不可能,于是便寻找“生面孔”冒充游客,帮带货物。针对这种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关员对货物价格、品种、用途等突击问话,察言观色,一旦对方语塞,则深入询问,展开心理战术,使“假游客”现出“原形”。
“水客”走私货物种类很多,只要某一货物在境内外市场上存在较大的差价,就会被走私。看起来,每个人只带很少量的货物,但积少成多,偷逃关税的总量不容忽视。以月饼为例,每年中秋节前,月饼的需求量上升,“水客”携带入境的月饼可装满2 个集装箱。
“中英街”不是国家正式口岸,而是边防禁区,相关管理规定具有特殊性。“中英街”“水客”的活动场所,实际为关境外、国境内。
“集体冲关”是“中英街”“水客”一种疯狂的爆发式表现,仿佛是在上演一部好莱坞灾难片。聚集在镇内广场上的三三两两的“水客”,忽然不约而同地涌向通道,越堆越多,人头攒动,空气越来越紧张。这时,一两个空手的“水客”走过通道,这时所有“水客”行动起来,他们或挎着塑料带,或背着书包,或提着篮子,用最快的速度,不顾一切地向通道冲去。“水客”们瞪大眼睛,喘着粗气,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次又一次地奋力冲撞大铁门,直到把大铁门冲弯、冲垮。冲出去的“水客”,如同出笼的鸟儿,在喧嚣和混乱中四散奔逃,不知踪影。冲关后的地面上,一片狼藉,散落着塑料带、鞋和纸箱……
针对“中英街”“水客”走私情况,沙头角海关、大鹏海关缉私分局抽调人员,组成机动查缉中队,在闭关交接期间值勤,增强震慑力度。同时,缉私部门采取现场录像、拍照等手段,掌握指挥“水客”冲关的“水客”头目的相关证据,抓获一批头目,打掉一批走私团伙,震慑走私分子,使“集体冲关”事件不再发生。
人身绑藏
香港是亚太地区通讯产品集散中心,各类成品及半成品电子产品物美价廉;高档手机上市更新比内地快,价格差别大;此外,境内一些小型企业,大量收购手机主要部件或旧手机,加工翻新,生产出廉价的“山寨手机”,以满足低层消费群体的需要。于是,香港不法商人便勾结“水客”团伙,将在香港收购的高档旧手机,大批量走私带入内地,翻新外壳后,再高价出售,牟取暴利。利用“水客”人身捆绑手机走私,便成了走私分子的首选方式。
“水客”的走私手法层出不穷,绑藏的手法更是千奇百怪。除了在全身各部位绑藏外,还在内衣、*、鞋底、煤气罐、奶粉罐、婴儿车中夹藏,甚至还有女“水客”把手机等小件的物品藏在头发里,用发套包成发髻。
仅2007 年1 月,罗湖海关就查获了九例利用人身绑藏手机走私的案件。
1 月2 日,旅客林某(男,55 岁)、林某某(男,63 岁) 采用人身绑藏手法,分别走私手机100 部、120 部入境被海关查获,初步估价案值约人民币25 万元。
1 月3 日下午,蔡某(女,68 岁) 持往来港澳通行证,从罗湖口岸走无申报通道入境,海关检查时,在其行李袋内查获未向海关申报的新摩托罗拉手机100 部。初步估价,每部手机单价2 300 元,案值约人民币23 万余元,涉嫌偷逃税款约人民币4 万元。当事人称是帮他人携带手机入境。罗湖海关缉私分局接案后,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情况,抓获货物所有人王某(女,36 岁),王某是蔡某的儿媳妇。
1 月5 日,香港旅客林某(女,50 岁) 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被罗湖海关列为重点查验对象。经人身检查,在其腰腹部查获绑藏的手机86 部,在其小腿处查获手机12 部。
1 月10 日,罗湖海关接连查获3 宗人身绑藏手机入境案件,查获手机154 部。具体情况为:查获旅客黄某(女,54 岁) 在其腰腹部绑藏手机43 部;查获旅客黄某(女,54 岁) 在其腰腹部、小腿处绑藏手机56 部;查获旅客何某(男,49 岁) 在其腰腹部、小腿处绑藏手机55 部。
1 月14 日上午,国内居民旅客李某(女,28 岁) 经罗湖口岸入境时,腹部隆起、走姿生硬,引起关员怀疑,被列为重点查验对象。
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