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离家(第1/2 页)
“整点鹅肉来,我馋那个呢。”刚在大厅坐定,派崔克就嚷嚷叫道。
由于脂肪含量较高,鹅,是贵族们喜爱的肉食。
猪肉则还不是很受贵族们欢迎,因为吃了容易得病。
“给他弄点腌鱼。”亚瑟对安柏吩咐道。
没有管派崔克的反应,他转向戴斯蒙,问道:
“我还不知道阁下到我家堡的目的。”
虽然不知道海疆城的继承人为什么和亚瑟这个小贵族搅合在了一起,但戴斯蒙还是很诚实地说出了自己的来意。
“……所以我希望能和你一起去君临参加比武大会,这是艾德慕大人以河间守护的名义写的信。”
艾德慕主持徒利家事务,但他还不是奔流城公爵,因此下命令只能以父亲的名义来。
奔流城继承人自己不想去君临,一来他武艺疏松,二来他爹霍斯特公爵病情加重了,他得陪着。
戴斯蒙将腊封的纸递给亚瑟。
近二十天前的那场战斗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以至于得到艾德慕的允许参加比武大会以后,就缠着艾德慕写了这封信。
亚瑟接过来,剥开鳟鱼腊印,仔细读了起来。
信不长,主要内容就是以封君的名义让他参加新首相的比武大会,他不在时领地受徒利家保护,任何在此期间对红磨坊附近这九座村子的攻击视为对徒利家的攻击。
“您应当和我一起去,骑枪比赛可能没有我们的份,但团体战和弓箭比赛还是有希望的。”戴斯蒙大大咧咧地说道。
按惯例,比武大会有三个项目:骑枪、弓箭、团体战。
骑枪是各种骑士们最爱的比赛,从御林铁卫到富裕的有产骑士,再到流浪骑士,甚至没有骑士称号的战士们,都渴望在骑枪比赛上一战成名。
百花骑士洛拉斯·提利尔,就是在乔佛里命名日的比武大会上一枪挑下来御林铁卫、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而闻名七国。
亚瑟想起这事,颇感好笑。
儿子的命名日上,当爹的被一个十七岁的小年轻一枪挑于马下。
至于弓箭比赛和团体战,就是任何人都可以参加的。
亚瑟没记错的话,这次的团体战冠军,就是来自密尔的红袍僧索罗斯。
此人是光之王的传道者,当然,根据他的行事来看,是个信仰不虔诚的花和尚。
还是个近战法师。
他将信纸折好,放在桌子上。
派崔克也没有因为吃到鹅而懊恼,笑嘻嘻道:“去嘛去嘛,你看艾德慕都给你承诺了,你还有什么放心不下的。”
“这封信来得正是时候,我当然会去。”亚瑟下定了决心。
有徒利家的承诺,想来鸦树城也不敢做小动作,他大可以放心离开,前往君临参加比武大会。
他一定要拿到三个比赛的冠军,得到那七万金龙的奖金,这样才有资本在后续的大战中割据一方。
“有你的大锤在,我倒是觉得团体战冠军已经是我们的囊中之物了。”
戴斯蒙见识过亚瑟的大锤,知道这样强力的破甲重器在混战中有多强大。
一锤倒地,二锤见七神。
亚瑟轻轻摇头,“我倒是觉得这个锤子太轻了,去君临的时候,我在打一柄更大的双手锤,南瓜大的那种就成。”
戴斯蒙睁大了眼睛,觉得不可思议,“你的力气到底多大?南瓜锤,哪个人能撑得住这样的一锤?”
派崔克没有见到过亚瑟一锤一个小朋友的场面,觉得这两位的对话莫名其妙:“什么南瓜锤,你们在讨论什么。”
戴斯蒙给他介绍了一番:“亚瑟先生准备打造一柄南瓜大的铁锤,以作为自己的武器。”
派崔克听到这话,哈哈一笑。
“你们这些南方人说话就是有意思,南瓜大的锤子,我想魔山都挥不动吧。”
海疆城在河间地属于北方,自然将红叉河沿岸的人称为南方人。
“可是亚瑟先生舞的动。”戴斯蒙选择相信红磨坊的领主。
派崔克摇摇头,嘻嘻一笑,将这当作两人讲的笑话。
亚瑟也不想强行说服他,起了个话头聊其他的事。
人总是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事情。
在派崔克见识到他的神力之前,再多的话语都是无用功。
很快,晚餐被端了上来,三人和随从们吃了饭以后,各自休息。
城堡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