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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正站在旅馆与邻近的那幢木房子之间——这儿没有多少地方,甚至不比一条走廊宽。我走在前头,用手拉着她,勃朗宁手抢插在我的腰带上。我们还没有走出两步远,一个声音在我们身后叫嚷起来;“嗨!”
我回过头,越过阿美的肩膀,看到了雷门,他正从旁边的室外厕所里走出来,一边系着裤子,一边挥舞着警棍向我们冲过来。他那肥胖的身躯穿过雨帘,似乎它不过是一片烟雾,穿着鞋的双脚在松软的地面上踩出一串小坑。他的眼睛瞪得圆圆的,表情陰沉而激愤,如同一只好斗的浣熊。如果是浣熊,它早就嗅到危险逃走了,而雷门却直向我们扑来,速度比任何一个胖子都要快。我把阿美拉到身后,自己向前跨了几步,这时雷门冲进了旅馆与木房子之间的通道,我向他开了枪,子弹从前额射进他甜瓜似的脑袋里,击碎了他的脑壳,鲜血喷涌出来,证明他的确有脑子。他向后跌了下去,倒在毗邻那幢木房子的门口,像一具沉陷在泥沼中的动物尸体,等待着变成化石。
阿美尖叫起来,我粗鲁地用手捂住她的嘴,直到她睁大了眼睛向我点着头,示意我她不会再尖叫了。我放开了她,她浑身打着颤,低声哭泣起来。我站在她身边,可恶的暴风雨仍不断地泻下来,我说:“没有人听到那枪声,在这见鬼的但我必须进旅馆,去对付另外几个家伙!”
“为什么?!”
“因为雷门失踪的时间太长了会引起其他人的注意,那些人会出来找他,我不能让他们这么做。”
“你打算杀掉他们?”
“如果他们够聪明,就不会送命。”
我让她留在原地,留在旅馆与那幢木房子之间的过道上,雨点打在她的身上,她捂住嘴,转身背对着雷门那恐怖的尸体。我走进旅馆,那个结实的查莫罗警察打量着我,我用手枪指住他一侧的脑袋,这个姿势不但能吓昏绝大多数男人,而且还能有效地射杀他。
但这个狗杂种没理睬我,反而伸手到桌子上去取警棍。
我把一颗子弹从他的耳朵里射了进去,他的动作停下来,瘫倒在藤椅里,椅子被他压得嘎吱嘎吱直响。
现在,他知道如何去玩芝加哥扑克了。
门厅隔壁的那个房间门开了,那个查莫罗办事员探出了长满胡子的脸,他的眼睛一瞬间瞪圆了。
“他不明白真正的警察应该有枪,”我一边对那个办事员说着,一边走到登记台前,从墙上把电话线扯断,“是让我杀了你,还是把你捆在这里,或者做些别的什么?”
他摇了摇头,然后一下子缩回到他的房间里,关上了门。
于是我又冲进雨里,九毫米口径的手枪插回腰间。阿美从旅馆与那幢房屋之间的过道向我迎来,我用一只手臂揽住她的腰,我们一起沿着木板人行道向前跑。四周没有人影,旁边那条未铺柏油的街道变成了一片泥沼,没有人能通得过。街道对面的一座破败的小酒吧里,传来了留声机里播放的道森兄弟的歌曲《迷失在雾中》;一群查莫罗孩子正在跳舞,男孩与女孩彼此拥抱,随着歌曲的节奏左右摇摆着,完全没有理会外面断断续续的雨声。
我们跑完了木板人行道,脚下的草地像胶水一样粘稠,但我们继续向前移动着,跟踉跄跄地,却从未跌倒过。透过重重雨幕,我们瞥见了那座混凝土建造的监狱,起初,它在倾盆大雨中岿然不动;然后,它的铁皮屋顶开始在风中不停地掀动着、摇晃着;最后,一阵疾风将屋顶铁皮掀了下来,飘过我们前面的小路,落在货栈的木屋前面。我们彼此交换了一个惊异的眼神,深吸了一口气,又继续向前走,沿途经过了那位独自矗立在公园棕榈树间的制糖业老兄。
我们走到了码头区,泥泞的双脚下面又出现了木板人行道,环绕在身边的二层建筑楼群缓解了暴风的威力,虽然我们逆着风向前走,但已不像方才那样吃力了。我们的衣服被雨水淋湿,变得沉甸甸的;我们的头发滴着水,贴在了头皮上。前面的那个街区就是戈瑞潘海港的混凝土码头,我们来早了,也许早了五分钟,也许早了十分钟。暴风雨会阻碍约翰逊的行动吗?它会使他无法前来接应吗?我是否会像上次一样,又送掉另一个人的性命?
这些问题纠缠在我脑海里还没有理出个头绪,厄运又来敲门了。
当我们经过码头区“哈那马其”广场时,苏朱克局长与魔鬼杰苏斯刚刚喝完“爱娃猫瑞”,并在那些可怜的女人身上得到满足后,正醉得像臭动一样,从南盖苏妓院里跌跌撞撞地走出来,这一个晚上,苏朱克局长对他一流的“占哥凯丑”先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