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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可以理解的理由保持中立),又不愿撕破脸面,最后还是退让了。不过老妈也留了一手,就是请左邻右舍作一番公证,写下了一张分房契约,证明那栋楼的产权有1/3归属到我家唯一的男丁——我弟弟的名下。于是,“皆大欢喜”地结束了这一轮房产争议。
那张分房契约被老妈看得无比金贵,用红布包好放入锦盒,再放置到一个隐秘的地方,还时不时要拿出来看看,梅雨季节要晒晒,还要防止蛇虫鼠蚁,就差初一、十五上香拜拜了。但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一纸公证,你就是烧香供着它也没用。
6。 “亲兄弟”更要“明算账”(2)
时间眨眼间到了20世纪90年代,叔叔继承了俺奶奶精明的生意头脑和打麻将的“特长”,而且都“发扬光大”。停薪留职的叔叔下海后如鱼得水,一不留神就成了小小款爷,几十万的账面资金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还是颇有些“含金量”的,最风光的时候,小婶子打车从远郊县奔向南昌市疯狂买衣服,小叔叔一晚上的赌资就是一两万。说句实话,不是俺嫉妒,就算日进斗金,也挡不住他们这么如流水一般花钱。
大约是在1995年左右,政府紧缩银根,中小企业的资金骤然紧张起来,叔叔的饲料厂资金严重不足,于是四处借钱维持运转。同时,叔叔又异想天开,居然想通过赌博获得大笔资金,他又不是赌神,自然越赌越输,于是资金更加紧张。最终,他打起了那栋房子的主意。
俺奶奶一向就疼爱这个小儿子,小叔的行事风格、喜好和想法都有几分像她,于是奶奶也没和俺妈、俺大伯商量,就直接把房产证给叔叔办了抵押贷款。等到俺伯母和妈妈知道时,叔叔已经欠下了几十万元的外债,兄弟姐妹、七大姑八大姨都成了他的债主。而那栋房子,早已经变成银行的抵押物了。这对老妈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于是赶紧拿出分房契约来,想保住自己的那份房产,但人家银行可不认,人家说,房产所有人按了手印同意抵押贷款,至于这个房子其他所有人有什么意见,那是你们家庭内部的事儿,该找谁找谁,跟我们银行无关。
该找谁找谁?还能找谁?难不成还抓到奶奶咬一口?其实,奶奶比谁都后悔,精明一世糊涂一时,但自己的亲生儿子急需用钱,能不火急火燎去给儿子帮忙吗?我想,天下所有的妈妈应该都是这样的吧?奶奶和爷爷年事已高,早就摆不动小摊了,而且这时也早不是摆小摊就能成为万元户的年代了。
老妈心里这个悔啊,要是当年泼辣一点儿、强悍一点儿,直接上法院进行财产公证,哪会到今天这个地步啊?原以为分房契约能让自己的财产有个保障,可面对银行的高额贷款,这张红色的分房契约就是废纸一张。于是,妈妈开始了几年的“祥林嫂”状态,见了亲戚就要说:“我好悔,我本以为分房契约是有用的,没想一到银行就成了废纸。”那时我正在读大学,每到寒暑假回家,耳朵里天天充满了老妈的长吁短叹。那时,我对妈妈的愁苦还没有多么深刻的体会,有时候甚至觉得她有点儿“烦”,直到我工作几年后,天天高涨的房价才让我突然体会到了妈妈深刻的忧虑和不甘。本来是自己种下的摇钱树,一心一意等它长大,居然被移植到了别人家,然后看着别人摇钱下来,那种痛苦,就像买彩票中了500万的人,发现自己居然错过了兑奖时间,而眼睁睁地看着500万打了水漂。
母亲的教训深刻地触动着我,从那以后,我一向主张亲兄弟明算账。关于房产,我宁愿贷款,也不借钱或是合伙,产权不明的楼房我坚决不买。
前一阵子,公公看中了乡下的一栋小楼,想要俺家和宝哥的哥哥家共同出资买下来。一听房子是农村的房,也就是小产权房,没有办法办房产证,我就没什么兴趣了。幸好俺老公的哥哥首先投了否决票,否则我还得要宝哥出面拒绝。我宁愿自己出全资买正规的房子,房产证上写宝哥的名字,然后让公公婆婆去养老。
讲了半天自家的故事,其实就是想说:亲兄弟真的也要明算账啊!我记得有一个叫“谁谁谁”(我经常在《上海壹周》上看这个人的专栏,写得很棒,不过俺到现在也不知道这个“谁谁谁”到底是谁)的专栏作家曾经写过一段话:“能不能把钱和情分开考虑,可以说是界定新旧人物的一个重要标准……旧式人物,不要说亲兄弟明算账了,就是朋友之间账都算不清楚。你要是和我谈钱,就别做我的朋友!新式人物,不要说亲兄弟明算账了,就是夫妻之间账都算得极其清楚。钱是钱,情是情,两码事。”姐妹们,你愿意做旧式人物还是新式人物呢?反正我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