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部分(第2/4 页)
体,产生渴望!
那是一种可怕的求索,想要拥抱厮磨,摄取他的呼吸和生命,而因其不可得,却更显得强烈,夏明朗看着自己的手指,好像血液会从自己的皮肤里渗出来,带着欲望和渴念,滴落到陆臻的皮肤上。
十年,恐惧这种感觉可能已经有十年没出现在夏明朗的脑海里,但是这一刻,他觉得很可怕。他在想,要是让陆臻发现了自己这龌龊念头,不知他会有什么反应,会不会直接呼叫空中支持,手动引导,用一枚导弹灰飞烟灭了自己?
这是个很好玩的笑话,但是一点也不好笑。
27。 君子有节c
这些年来,夏明朗在各方面都久经考验,唯一有一块薄弱的地带,那就是感情。
他高中毕业就进了军营,当兵、留队、转士官、考军校、提干、进麒麟……在一个纯粹男性的环境里长大,从一个锐利张扬的少年,蜕变为此刻成熟而犀利的中队长,这一路走来风雨兼程,错过很多风景很多情趣。
也不是没人为他惋惜,但他真的不在乎,那些娇滴滴柔软的生物是他生命中缺失的一部分,他总是处理不好与她们的关系,那些柔软的美丽的女孩子到最后总是黯淡的离开他,而他不知所措。
从少年到青年到成年,他渐渐放弃了对她们的好奇向往与渴望,毕竟那个时候他有更好奇更向往更渴望的事情可做。
夏明朗抽着烟,烟头伸在窗外,看着青烟一缕一缕袅然升上去,却忽得笑了,颇为自嘲的笑容:自己最近还真是疯得利害。
居然会想结婚?
不过也是顺理成章的念头啊,找一个女孩子,如果能喜欢,结婚生子,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成份,所有的问题也随之烟消云散了。但问题是,他忘记了,女人对他而言已经是另一个星球的生物。
也不知是媒人故意要整他还是实在偏疼他,人都说铁汉柔情嘛,百炼钢就怕绕指柔,介绍来的女孩子一个比一个娇滴滴,她们穿着漂亮而又外星的衣服,说着夏明朗完全不懂的外星话题,然后抛过来的鄙视目光令夏明朗觉得:他妈的,老子活了快三十年,原来就是一白痴,还是纯血的。
可是隐隐的,夏明朗也意识到了,他在犯错,他想要结果,绝不是用这样的行为就能达到的。
女人当然不可怕,温柔也不是猛兽,他夏明朗更不是白痴,控制话题,吸引注意力,令人折服,这些手段他都有,可是看着眼前的人,他完全提不起兴致。他好像在等待一见钟情直入内心的感动,或者是让这些出身优越、年貌芳华的女孩子看着他淡漠的神气就爱上他,主动向他献殷勤。
甚至仅仅是如此还是不够,他会在心里不自觉的把每个人都拿来跟陆臻相比较。
于是不光是头脑上完全不可相提并论,甚至腰不够细,腿不够长,肌肉不够精实……都成了缺点。
夏明朗想起了陆臻当年关于吃鸡比喻,他指责自己为了证明徐知着爱吃鸡就非得逼着他连皮带血的啃,忽然却觉得此刻他就是在把一只血淋淋拖毛带血的鸡连皮带骨的在啃,只是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
这是个问题,绝对是个问题!
夏明朗看着一瓶药液流完,按铃叫来了护士,陆臻在睡梦中被人弄醒,露出温和的笑意,把小女生搞得满面飞霞。
陆臻是一个很难得的人,非常难得。
这种难得不在于他的学识,能力,才华还有智商,而在于他的平和,他有一种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不卑不亢不谦不傲的平和心态。最初夏明朗发现他这一特质的时候几乎是惊讶的。
一个人的优点总是与缺点并存,平和稳定可靠的人,通常不会太聪明锐利,比如说郑楷;而一个目光敏锐思路自我的人,一般都很难平和,比如徐知着或者他自己。
他们总爱相信自己,坚持自己,证明自己,不到穷途末路绝不肯承认自己的失败与别人的成功。
正所谓恃才傲物,心高气傲,手上有本钱,有谁愿意不用?
而且陆臻的平和不是茫然无知的混沌,有些人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强大,所以他甘于平淡,但陆臻一向明白自己的优势在哪里,明白自己的才能与地位,可是该争的争该放的放。好像在他的心里有一方明镜台,在那上面,纤尘不染。
最初夏明朗惊讶于陆臻堂堂少校却能与所有的下级军官甚至普通一兵都打成一片,他从这里看出来陆臻的随和,而后来,夏明朗更惊讶于他能让徐知着这样的人当他是朋友,他从这里看出了陆臻的真诚。
徐知着是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