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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在改革开放早期,很多人还被传统的道德和精神文明禁锢着,趋于保守,男女谈恋爱亲个嘴都要借助夜幕在墙角旮旯里遮遮掩掩,不像现在这么有恃无恐,光天化日都会有一些年轻人牛皮糖样的粘成一团,恨不能把自己镶嵌到对方体内。那个阶段的舞厅只提供大众正常的娱乐,男士凭票,女士免费,自带舞伴,舞厅只提供舞池音乐和简单的灯光。对于那个时候的青春男女来说,舞厅就是浪漫的伊甸园,尽管经常看到许多大老爷们像棕熊一样搂在一起笨拙的起舞,许多或娇小或高挑的女孩子们各自为政,但是大家都很快乐,并因此成就了许多爱情。
大众舞厅消失之后,很快流行起来的舞厅里开始出现了抹着猩红嘴唇的小姑娘,穿着单薄的裙子,主动邀请没有舞伴的男士跳舞。记得那时有个脍炙人口的顺口溜:搂着腰,亲着嘴,男人跳出三条腿,女人跳出矿泉水。很多人无法接受那样的舞厅,尽管这样的舞厅如雨后春笋一般不断的冒出来,麻麻木木的布满了城市的角落。男人们趋之若鹜,女人们则痛恨不已,特别是那些不甘独守空房的怨妇们,经常不辞劳苦的跑遍大大小小的舞厅追捕自己的男人。
再后来,舞厅进一步改革,有了夜总会的雏形,增加了伸手不见五指的包厢,到里面不再需要以跳舞为借口来接触那样妖娆女孩们的身体,可以直接叫自己中意的女孩坐台,只要小费合适,就能够带出去吃宵夜或者其他。
最后,夜总会、桑拿按摩、沐足休闲等等名目繁多的东西如洪流一般的滚滚袭来。
从此,*和嫖客便搞活了整个城市的经济。
再说丁一进舞厅做事,主要从事放歌碟的工作,类似DJ,专门把客人点好的歌碟找出来,按序播放。
歌舞厅的老板叫安雯,是个颇有风韵的少妇,大丁一*岁的样子。安雯很喜欢跳舞,而且跳的是飘逸潇洒的国标。这点很难得,歌舞厅里的主流舞蹈都是猥琐不堪的,男人像吃了兴奋剂的虼蚤一样蹦跶,女人则像鼻涕虫一样有要死不活。
丁一是快穷疯了的人,尤其在这种声色场所里耳闻目睹,愈发受不了刺激。经过一番审视,他将安雯当做目标锁定。他觉得这个空虚的老板娘容易得手,给他所需的,钱和性。
为了达到目的,丁一苦练舞功,直到自己也会几套飘逸潇洒的国标,然后伺机而动,把自己推荐给安雯。安雯是过来人,一眼看穿他小孩子的把戏,好在她需要,郎情妾意,自然一拍即合。
第一次见到安雯,我正放暑假。那阵子扫黄扫得厉害,警方非常严厉,只要没有结婚证一律按卖淫嫖娼论处,格杀勿论。
他们不敢住旅馆酒店,安雯不肯跟丁一到一处废置的厂房中将就苟且,丁一更不敢带她回家。安雯也不敢带他回家,虽然丈夫不在,但是婆婆在。他只好把她带到我家里,当时恰好我妈值夜班。安雯的老公是船员,长期漂在海上,好几个月才回一次家。安雯不是那种有能力替老公守住几个月贞操的女人,在丁一之前,她已经给老公奉献了多顶绿帽子。
我对安雯没有好感,一个快三十岁的女人躺在一个不到二十的男孩怀里发嗲撒娇绝对是件令人恶心的事情。
据我了解,安雯并没有给丁一多少性以外的东西,但是为了钱而去追求少妇的丁一并没有停止,反而更痴迷,显然他那个年龄对性的需求要超过对钱。
丁一最终娶了安雯,尽管他压根没有打算娶这个可以做妈的女人,令他后悔不迭的是安雯怀孕了,有了他的种。
当时,丁一对怀孕有着男孩很不成熟的恐慌,对于被自己弄大肚子的女人更是有种不可理喻的负疚感。
毫无疑问,这个孩子来得意外又不合时宜。
安雯结婚六七年没有怀过孕,只是丈夫有隐疾。她独爱丁一,因为年少威猛的丁一壮得可以同任何一头配种公牛媲美。
了解到真相,丁一完全像一头被催情药蒙蔽跟一头丑陋无比的老母牛做 爱的公牛那样垂头丧气。
接下来,安雯死死的控制住丁一,同时跟老公离婚。
老夫少妻与老妻少夫都有相同的忧患,安雯并不放心丁一,她通过经济制裁的方式卡住丁一,令他不敢造次。结束舞厅生意后,他们开了一家酒楼,丁一只是名义上的老板,他要想动用大额资金必须通过安雯。也就是说,没有安雯,丁一只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
最近几年,也许是孩子大了,安雯也老了,除了搓麻将,到酒楼看看帐之外,对别的已经没有太多兴趣,丁一才像枯木逢春般的容光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