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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子摇摇头,强装镇定,“我不知道。”
“你现在心里一定感到很害怕是吧?”马义象是对着一根木桩说话,“我可以告诉你,从我杀了步仁之后开始,死在我手上的人,两只手都数不过来。真的,你应该了解我,我这人从来不爱吹牛,对么?”
菊子身子抖了一下,“你就是一个魔鬼!”
“随你怎么说,反正以前那个杀鸡都会手发抖的马义死了,现在站在你眼前的马义,虽然不至于杀人不眨眼,但是从不心慈手软,所以请考虑清楚要不要将你幕后的主子供出来。”马义认真地说道。
“你觉得我会相信你吗?”菊子看一眼地上的尸体,她竟然渐渐地忘记害怕,她直视马义,咬牙切齿道:“有种你就杀了我,反正我也活够了,我死了,正好到阎王那里告你阴状,让你也早点死!”
“唉,人不怕犯错,就怕犯了错还以为自己是对的。菊子,这是我最后一次叫你菊子,从此以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我不杀你,也不用你告诉我是谁想杀我,你走吧,此次一别,永不再见。”说罢,不再理睬菊子,走向被折断腿的刀手。
他顺手将一把关公刀从砍刀与钢管的焊接口处掰开,然后将砍刀架在断腿刀手的脖子,笑眯眯地说道:“告诉我,是谁让你来杀我的,说出来,你就不用死哦!”刀手别说刚才被人家扭断腿,被吓破了胆,就刚刚,看人家毫不费劲将关公刀一分为二,心想万一人家发疯,扯着他两条腿,将自己掰成两半,估计也木有压力啦,所以他敢象菊子一样宁死不屈吗?
答案是:不。
第七十二章 你真幽默
所以一听说可以坦白从宽,自己可以不用死,断腿刀手果断招供:“是大苟,我们都是大苟的手下,是他让我们在这里杀死你的。”
说罢,他可怜兮兮地望着马义,似在祈求他说话算话。老话说,人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在他刚一脚跨入地下世界的门槛,加入混混队伍那天起,他就已经有了这个觉悟,他果断供出幕后主使,他并不是怕死,不是他节操不如妓~女,而是他因为不想死得没尊严,他是一个人,是高等生物,不是一头猪,活活被人撕成两半的死法,太残忍,不符合时代潮流。
“大苟?”马义努力回想,却想不起他曾经与这个人有什么过节,非要搞得你死我活,他甚至都不认识这个人。“说说看,他为什么要杀我?我几时得罪了他了?你们是三金帮的人?步仁是他亲戚么?”
断腿刀手摇头,“我们有自己的组织,与三金帮没关系,大苟是我们的老大。你们有没有仇不知道,但是我们确实是他派来的。”
马义想了一想,问道:“你知道不知道长孙家族?”
断腿刀手点头,“知道。在滨海,没有人不知道长孙家族。”
“长孙望你认识吗?”
断腿刀手点点头,又摇摇头。
“几个意思?”
断腿刀手一阵扭捏,羞涩地说道:“我认识他,他不认我。”
“哦!”马义表示明白,他确实说得有道理,因为长孙望再差劲,也是长孙家族的重量级人物,对这种低级别的小混混,是不入人家法眼滴。他继续问:“大苟和他熟吗?”断腿刀手想了想,“应该不熟,大苟在滨海地下世界,虽然比不上步高,但也算有名有号的人物,可我从来没见过他与长孙望在一起过。”
马义就有点犯懵了,心想,难道自己真就让人那么讨厌?有一伙接一伙的人想置自己于死地,麻辣哥笔,这不符合科学啊!
“好吧,现在你告诉我,在哪里能找到大苟?”
“子爵酒吧,他是那里的老板。”断腿刀手一不做二不休,既然供出大苟是幕后主使,当然也不会再去隐瞒他的地址。马义对他的表现相当满意,“你的表现不错,不过,我是不会给你叫120滴。”
马义抬脚走人,他刚离开,一直藏匿在远处偷窥的托马斯和雅各布鬼鬼祟祟从暗处走来了,他们也不鸟断腿刀手,来到被马义用牙签射杀的刀手尸体旁边,他们一眼就看到了他风府穴上的伤口,一支牙签有三分之二没入肉中。
托马斯将牙签拨出来,看了半天,啧啧称赞:“该死的华夏人,居然用弹弓发射牙签,将人杀死。这是怎么回事?超能力么?”雅各布看一下周围环境,催促:“托马斯,别废话了,这里不是你发表感慨的地方,我们得赶快离开,不然让华夏警察发现,我们就糟糕了。”
托马斯收起带着血迹的牙签,对雅各布说道:“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