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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文】
陈臻问道:“以前在齐国的时候,齐王送给您好金一百镒,您不接受;到宋国的时候,家王送给您七十镒,您却接受了;在薛地,薛君送给您五十镒,您也接受了。如果以前的不接受是正确的,那后来的接受便是错误的;如果后来的接受是正确的,那以前的不接受便是错误的。老师您总有一次做错了吧。”
孟子说:“都是正确的。当在宋国的时候,我准备远行,对远行的人理应送些盘缠。所以宋王说:‘送上一些盘缠。’我怎么不接受呢?当在薛地的时候,我听说路上有危险,需要戒备。薛君说:‘听说您需要戒备,所以送上一点买兵器的钱。’我怎么能不接受呢?至于在齐国,则没有任何理由。没有理由却要送给我一些钱,这等于是用钱来收买我。哪里有君子可以拿钱收买的呢?”
【读解】
陈臻的推论看起来似乎有道理,二者必居其一,但实际上却局限于形式逻辑的范畴,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缺乏辨证逻辑的灵活性,不能解决特殊性的问题。
孟子的回答则是跳出了“两难推论”的藩篱,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情况不同对待,辩证解决。用孔子、孟子等人的话说,这就叫通权达变。
在《论语·雍也》篇里,我们已经看到,当公西华被孔子派去出使齐国时,冉有替公西华多要一些安家口粮,孔子认为,公西华做大使“乘肥马,衣轻裘”,有的是钱财口粮,所以并没有多 给他安家口粮。(6· 4)可是,当原思做孔子家的总管而自己觉得 俸禄太高时,孔子却劝他不要推辞。(6·5)这与孟子在齐国推辞 而在宋国和薛地却接受一样,都是令一般人不理解。但无论是孔 子还是孟子,他们之所以这样做,都是有自己的一番道理的。总 起来说,就是孔子所说的:“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 之,不处也。”(《论语·里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从思想方法上来说,就是既坚持原则又通权达变。不 仅处理经济问题如此,就是个人的立身处世也是如此。所以孟子 说孔子是‘可以仕则仕,可以止则止;可以久则久,可以速则 速”(《公孙丑上》)的“圣之时者”。(《万章下》)也就是突出他 通权达变而识时务的一面。甚至包括孔子的名言“用之则行、舍 之则藏”(《论语。述而》和孟子的名言“穷则独善其身、达则 兼善天下”(《孟子·尽心下》)等,也无不是这种精种的体现。
今天我们面临市场经济的时代,金钱的受与不受,辞与不辞问题也时常摆在人们的面前。孟子的基本作则是“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不拿不明不白的钱。在这样的原则前提下,当受则受, 当辞则辞。这种处理态度,恐怕对我们是有借鉴意义的罢。
当然,关键是在对那“当”的理解上。理解错误,或者是故意理解错误,把不当接受的作为了当接受的统统接受了下来,那就要出问题,要被人“货取”了。 所以,君子不可不当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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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丑下
无官无责,进退有余
【原文】
孟子谓蚳蛙(1)曰:“子之辞灵丘(2)而请士师(3),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矣,未可以言与?”
蚳蛙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齐人曰:“所以为蚳蛙则善矣; 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
公都子④以告。
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 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注释】
①蚳(zhi)蛙:齐国大夫。②灵丘:齐国边境邑名。③士师: 官名,管禁令,狱讼,刑罚等,是法官的通称。④公都子:孟子的学生。
【译文】
孟于对蚳蛙说:“您辞去灵丘县长而请求做法官,这似乎有道理,因为可以向齐王进言。可是现在你已经做了好几个月的法官了,还不能向齐王进言吗?”
蚳蛙蛙向齐王进谏,齐王不听。蚳蛙因此辞职而去。齐国人说: “孟子为蚳蛙的考虑倒是有道理,但是他怎样替自己考虑呢?我们就不知道了。”
公都子把齐国人的议论告诉了孟子。
孟子说:“我听说过:有官位的人,如果无法尽其职责就应该辞官不干;有进言责任的人,如果言不听,计不从,就应该辞职不干。至于我,既无官位,又无进言的责任,那我的进退去留,岂不是非常宽松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