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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读大学四年级的时候,一个朋友要去参加地方警察部门的一次考试,还想叫我和他一起去。我说,我想把大学的最后一年读完。可他说什么也要叫我去应试。结果在笔试中我得到了前五名,在实际操作中我名列第一。我对警察队长说,我想在警察部门工作,但是我在大学还有一个学期,我想读完,好拿到文凭。我问他可不可以约定:我只在晚班工作,一直工作到我大学毕业。他说,他认为这没有什么问题。
可是,到了签约的时候,他对我说,他不能保证我的夜班工作。因此,我回掉了警察部门的工作,把大学读完。
我获得了大学文凭,在一所中学里教了一段时间的社会学。我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在我大学毕业的时候,我自己就有了两个孩子。
我有个朋友在海军情报局工作。该情报局要雇佣平民作一些调查工作。一方面调查对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人员基地设施的犯罪活动,另一方面也调查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人员在地方范围的犯罪活动。调查涉及的类型很广:同性恋、赌场、盗窃、吸毒以及像从事破坏而危及国家安全的一些案件。
海军情报局特工经常和联邦调查局特工紧密配合工作。在我的脑海里,我总是在想着当一名联邦调查局特工。但必须要有3年的实施法律的工作经验,还要有大学文凭,你才能当得上。
我对海军情报局很感兴趣,因为你只需要有大学文凭就行。我通过了一些必要的考试,就当上了海军情报局的特工人员。那时候,我已经有了三个女儿。
我主要工作在费城外面,基本上是斯斯文文的工作,作一些正常的、直截了当的调查。有些工作还作了分类。我的任务是调查吸毒、盗窃这一类的案件,也干一些破坏案件中的情报工作。我审案件,在军事法庭上提供证词。
我在那里的工作满足了联邦调查局关于具备实施法律经验的要求。我通过了笔试、口试以及体力测试,于1969年7月29日宣了誓,成了联邦调查局的一名特工。
我在弗吉尼亚州匡迪科的联邦调查局学院里待了14个星期,学习法律、学习在联邦调查局管辖范围内的违法情况,学习接待人员、实施各种调查的常规程序和技术。我接受各种训练:自身防卫的技术,追车和逮捕的正常程序和技术,局里使用的各种类型轻武器的使用等等。
在海军情报局里,我喜欢街头工作,处理刑事案件,并不喜欢搞情报调查。到了联邦调查局以后,我还是想干街头工作。任何人不论什么情况都得从这儿干起。
我被分派到佛罗里达州的东北部城市杰克逊维尔,执行日常公务。
我在那里工作不到一个月,就遇到了作为一名特工所面临的严峻局面。我们奉命要抓一名在逃犯——一个从乔治亚州监狱逃跑的犯人。他犯了绑架罪,还打死了两个人。他越过州界线逃到了佛罗里达。我的同事还从一个知情者那里获悉,这个逃犯正要到达这一带,此刻正驾着车,准备作案。
我们布置了几辆车在这一地带设防,盯着他驾车而过,立即尾随,乘他在作案地点下手时就开车过去。可是,车子行驶了几英里以后,他拐了弯,上了公路以后就开到边道上,想摆脱我们。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我的同事在驾车,朝那辆车边开过去,迫使对方在路边停下来。逃犯的车子正好停在右边,也就是靠我这一边,我的车门和他的驾驶室门正好相对。
我和逃犯同时跳下了车,彼此面面相对,相隔大约5英尺。他在掏枪。我初次上阵,没有经验,还没有掏枪。那家伙把枪对准了我,扣动扳机。“咔嚓!”他又扣了一次。“咔嚓!”两次都没有发火,真是不可思议的事。
这一切都是在几秒钟之内发生的。逃犯放下了枪,拔腿就跑,我立即追过去。我的同事也下了车,在后面边跑边叫:“对他开枪!”
在动用武器上,我们有严格的防卫界限。开枪警告都不允许,只有在自卫的情况下才能开枪。开枪就要打死人。不过我还不打算朝那个家伙开枪。我心里火冒冒的,让他白白地对我开了枪。干一份堂堂正正的差使有说不出的苦。不过,我抓住了他,用手铐在他头上狠狠砸了几下,然后铐住了他的手。
我的同事跑了上来。他说:“你究竟为什么不开枪?”
“这事儿真是有点不称心。”我说。那家伙把我吓了个半死,与其说我恼怒他,倒不如说是气我自己,因为我在跳下车的时候没有带枪。不过,在那逃犯当时惊慌中晃动枪之前,说什么也没有理由要对他开枪。
在杰克逊维尔,我担当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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