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忧参半。然而,那里的精神生活相对提前了,在内地无所作为的各类艺术人才特别是音乐人才,到了那里便有了用武之地。当时H市新建了一座特别高档的歌舞娱乐殿堂,号称南国极乐艺术中心,需要功力深厚技能超群的小提琴手,父亲在那里站稳了脚扎下了根,并娶了小安了家。母亲人老色衰,不但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舞蹈潮流不会编排新颖裸露的形体艺术,而且又不具备加入艺术家“走|穴”队伍的基本条件,她对自己追求了半辈子的民族舞蹈艺术已经产生了很不健康的新的理解,对自己迷茫无序的已逝人生也看不到一丝亮光,对今后的生存发展更不抱任何希望,完全是一副坐等待毙的弃妇姿态。母亲见了柳莺却超乎寻常地激动起来,两个年龄悬殊的女人手拉着手半天说不出话来。当知道柳莺将要到南方去发展并且还要去看望她那魂牵梦萦的儿子时,就突然泪如雨下了。她反复地向柳莺絮叨着齐远方尸骨安葬的县份、陵园名称以及铁路走向和中途转车事宜,又根据自己心中的记忆画了一张那个陵园烈士墓葬的排列草图,并在其中一个墓葬上画了个圆圈,圆圈内的那个墓葬里埋着的自然是她的儿子齐远方。
柳莺在南方的那个新兴城市里无法站稳脚,主要原因并不在于她琴艺的高低,而在于她观念的相对落后。茶吧老板为什么在她拉琴质量并不高的情况下聘用了她,而且后来还给了她一套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房子住,这是昭然若揭人人明白的事情——她来自于内地的一座文化品位极高的大城市,有着大学本科的牌子,年龄虽然大了点,但却典雅庄重气质好,皮肤白皙五官诱人,脖胸腰臀腿脚合乎传统审美标准。这种女人以知识做垫底以蕴涵折服人,也是那座正在建设中的城市所需要的。而那些光凭脸子和身段吃青春饭的应招女郎太多太滥,她们没有内在流于肤浅,只能摆给人家一具鲜活的肉体,供人家暂时摸摸玩玩,不能让人家细细品味,人家玩着玩着就腻歪了,欲望的触角就开始向品位较高的女知识分子探伸了。不能入乡随俗总想要保持女性尊严的柳女士,在数次拒绝茶吧老板和那几位捧场的同样是老板甚至是大老板的茶客的暗示明示之后,他们觉得无可救药,当然就要炒她的鱿鱼了。理由是明摆着的:琴艺太一般,举止太矜持,顾客不实账。就这样,不屈不挠的柳女士南国探海不爽无法适应,就像盲目觅食的蝶蛾那样试探性地外出飞了一圈,又回落到了她先前的栖息地。从飞去到飞回来,最多半年时间,属于败绩而归。碍于面子,她自认为无法到是非未平的学校接着上班,于是就凑集微量资金租房开了个小小的卡拉OK厅,进行着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淡薄经营。
我就是在这个时候与柳女士相识的。
《裸野》
有一年,我到那座大都市负责出版一部长篇小说。我们的出版方式当时称之为“合作出版”,即,某一个体书商看中了某作家或者作者的长篇小说书稿,便出资将它买断,也可以不买断,然后协同作家或者作者本人一起到某一出版社申请办理有关出版手续——最主要的是要给出版社缴纳一定的管理费。缴完款后,出版社便派一名文学编辑负责本书的审稿、润色、校对、监印。发行由书商自己搞。书商往往已经事先找好了印刷厂,他也拥有自己全国性的或者区域性的发行渠道,当时称之为“二渠道”。这种出版方式在最初很盛行,也算是我国在出版方面的新事物,但后来出着出着就乱套了。于是,国家新闻出版署就明令禁止,称之为“买卖书号”。当时,我坐软卧来到那座大都市,住进了一家星级宾馆,审阅并删改的那部书稿名叫《裸野》,吃喝住行全由个体书商包圆,也算是很得意的一件事情。但文字工作也是很苦的差事,时间的紧迫常使我废寝忘食,疲劳不堪。于是,那位年轻的书商就隔三差五地出资愉悦我,多半是让那位年龄较大的作家——不,只能称他为作者——陪我到一些高档舞场或者卡拉OK歌舞厅去作短暂的消遣。就这样,在一个名叫“梦幻”的卡拉OK歌舞厅里,我与其女老板认识了,她的芳名叫柳莺。
与世俗的女孩在一块唱歌跳舞是很乏味的事情,她们品位较低多数来自于偏远的贫困山乡,且又特别急功近利,一招一式往往让人大倒胃口,然而卡拉OK歌舞厅的陪唱陪舞小姐,几乎全是这样的无知女孩,豪客们为富不仁地戏称她们为雏妓。进了歌舞厅后,我声明自己不唱歌也不跳舞,实际上也就是向人家表明我不耍雏妓。但既然来了,也不能伤书商的情面,更不能扫书稿作者的兴,于是我就坐在光线较强处的一个沙发上,佯装欣赏电视屏幕上的风景和歌词以消磨那段时光。女老板就是在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