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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氏族联盟时代(约公元前7800年——前2070年)中晚期,虽然贫富两极分化,出现了贵族和贫民,但这些贵族和富有者都是非法贪污和侵占公有财产所得,他们的财产并不受法律保护。而夏王朝建立以后,姒禹承认了私有制,并且制定法律保护私有财产,人类社会正式分为有产阶级和无产阶级。有产阶级就是那些贵族和靠各种不正当手段发了财的富有者;无产阶级就是那些贫民和奴隶。
私有制促进了经济的繁荣,也促进了某些人私欲的膨胀,弱肉强食你争我夺的现象越来越严重,社会秩序也越来越混乱。
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打击那些不法之徒,姒禹的夏王朝首先设立了刑法,同时还设立了监狱。姒禹任命皋陶为狱官之长,专门负责处理国中的各种刑事案件。可见夏朝不仅有了刑法,而且已经设置了监狱。刑法和监狱都是阶级社会衍生出来的必然产物。
第四,姒禹建立了我国历史上最早的纳税制度,叫做“贡”。
孟子在《孟子,滕文公上》篇中说:“夏后氏五十而贡”。司马迁在《史记,夏本纪》中也说:“至虞、夏时,贡赋备矣”。可见,征收赋税已经是夏王朝的统治者积累财富的重要手段。上世纪早期,一些疑古派的史学家,不尊重史实和考古所见,盲目的跟着个别歪曲中国历史的外国学者起哄,说中国“商周以前无历史”,完全否定了夏王朝的存在,这是对祖宗的亵渎,也是对我中华民族远古历史的极大歪曲!
第五,姒禹还发明了我国最早的金币。
“禹以历山之金铸造币”(《管子,山权数》)。当时所说的金,就是现在的铜。《史记,封禅书》云:“禹收九牧之金,铸造九鼎。”说明夏王朝时不仅已经有了铸铜手工业,而且铸造技术已经相当发达。
建立军队,制定法律,设置政权机构,实行征税制度,制造货币,这一切都证明:夏王朝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部落联盟体,而是过渡成为新兴的奴隶制国家。
姒禹执政时期,我国的手工业生产已经很发达,木器、石器、骨器、陶器、青铜器等都有了专门的作坊。此时的陶器生产已经有了多种类型,《韩非子,十过》中说:“禹作祭器,黑漆其外,而朱画其内”,我国考古出土的夏代文物也证明了这一点。如洛阳东干沟出土的陶瓷、陕西七里铺出土的陶鼎、偃师二里头出土的青铜爵,工艺水平都十分先进。
夏王朝首次对社会制度进行了全面改革。姒禹把人类分为三等,一等为贵族,二等为自由民,三等为奴隶。姒禹以武力征服反叛他的部族,把战败部落的俘虏降为奴隶,让奴隶带着锁链为贵族劳动。各部落惧怕他,都主动献出许多黄金(铜)给他。姒禹把搜刮上来的铜铸造成九鼎,摆放在朝中,以显示权势的威力。
中国历代史家对夏禹多有赞美之辞,很少不恭之语,唯有《吕氏春秋,当务篇》上说:“舜有不孝之行,禹有淫湎之意”,又说“禹以贪位之意”。
伯成子高是当时一位很有名气的诸侯,历经尧、舜、禹三代帝王。姒禹即位后不久,伯成子高便辞去了诸侯之职,回家种田去了。
姒禹觉得很奇怪,便亲自到伯成子高住的村子去看望他。
姒禹问道:“尧和舜在位时你肯立为诸侯,为什么轮到我执政你就辞职呢?”
伯成子高回答说:“尧舜之时,民心朴实,没有奖赏和刑罚,大家都任劳任怨,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没有争名夺利的坏风气。而今大王为政,重赏赐,多刑罚,人人变得唯利是图,见利忘义,道德从此沦丧,天下将会大乱了,我还有何脸面去为官呢!”(《吕氏春秋,长利》)
从这则故事我们不难看出,当时新旧两种观念的斗争相当激烈。一些保守的贵族部落首领为了抗议姒禹推行的新政,宁肯放弃手中的权力,也不愿向他俯首称臣。
关于姒禹在位执政的年数,史书上说法不一,有说四十五年的,有说七年的,有说十年的。有人据此就武断地认为姒禹的在位年不可信。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是没有搞清楚当时的历史状况。事实上禹的在位年很准确,四十五年、十年、七年,三种说法都对。为什么呢?毛病主要出在写史人的观点上,因为写史人的观点不同,他们笔下的夏禹称王的时间也就不同了。四十五年之说是从虞舜二十三年(前2105)姒禹代行天子之事时算起的,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姒禹代行天子之事就已经是行使帝权了,因此他的在位年应该从虞舜二十三年算起,这样就成了四十五年。十年之说是从姒禹正式即位算起,这是准确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