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页)
割给姐姐享用的!”
我笑了,她这么扎实的演技可不是一两日的功力。如果三万年前我没有见过婉素,我一定会相信她是个清白无害的单纯女子。
我说:“其实,我们羽禽类是吃素的。别看鸟儿喜欢吃虫子,其实是因为鸟没有牙齿,生吞叶子会消化不良。我们主要是吃虫儿那一肚子稠稠浓浓的浆汁。将虫子饿上一饿,然后放在新鲜的叶上,等它们吃得圆滚滚了,我也能吃个新鲜。”
说完,我自己被恶心到了。
婉素的脸刷白,咬牙道:“素素这就给姐姐准备。”
我皮笑肉不笑:“郡主真有心。哦,对了,虫子我不吃皮。”
婉素颇能隐忍的微笑着说:“好。”
然后,她就如风中的茉莉一般,扭着腰肢纤细袅娜的挪出了大殿,三步一回头,含情脉脉眼风缠绵的望着她心爱的表哥殿下。
像白泽这种纨绔子弟对婉素的举止风度是最为推崇的,堪称天界神祇的典范。今天,白泽跟我详尽的赞美这位‘典范’时候,他还告诉我,以他为首的众男神们曾经联名向天君建议,将婉素拈花一笑的容姿作为《九天风华抄》一书的封面,以弘扬天族的神祇美好的形象。
我默默的想,等我把神经养好之后,还要再把白泽揍一顿,要揍到粘在墙上扒拉不下来为止。
想来华胥是十分了解我性子的,所以,他从来没想我提起他这位风华绝代的表妹。
华胥看着我对婉素的背影翻白眼,他凝眉问我:“你是不是怀疑婉素。”
第二十二章
第二十二章
华胥看着我对婉素的背影翻白眼,他凝着眉问我:“你是不是怀疑婉素。”
我毫不避讳,坦然道:“我不是怀疑她,我是认定了就是她干的。”
华胥默不作声。
我反问华胥:“她知道我是魔尊,对不对?是你告诉她的?你就这么信任她?”
华胥半晌才开口:“上次我历劫,她不顾生命危险去了三清池为我送膳食,看到你我……咳,她就看出了你的业道属火,如此便知道你是火凤凰了。我与她只是小时候见过几面罢了,并不是很熟,也谈不上信任。”
华胥的冷血把我的小心肝都刺激得抖了抖:“并不是很熟……对于一个自认为是你的青梅的女孩子,你这句话足以杀人于无形。”
华胥皱着眉,君子风度又上来了。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告诫我,不能这样随意毁别人姑娘清白的名声。
我听得不耐烦,掏着耳朵不屑道:“你瞎紧张个什么,我又没说你和她有小宝宝。如果你们神界对一个姑娘家的清白定义得这么严格,那我们早就该去拜堂成亲啦。”
华胥僵住了。
我看他一副无话可说的样子,我心里得意洋洋,果然要以毒攻毒,以礼克礼。
我很仗义的拍了拍他的肩膀:“放心吧,我魔族女子向来豪迈,没那么多破规矩,我也不会逼你拜堂的,拜把子还差不多。”
华胥忽然出神了,恍然道:“就算拜把子也是不可能的吧。”
我也明白,他是天族少主,而我是魔族尊神,我们在族人的殷切的期盼和希望里长大。我们肩上扛得太多了也太重了,别说婚嫁了不能自主,就连交友都需谨慎啊。
华胥回过神来,凉凉的说:“虽然,我对婉素的为人不了解,但是,婉素没有那个功力对你施幻术。”
我问华胥:“我元神出窍的时候,闻到了沙朱曼华的香味。你刚刚有没有在婉素身上闻到沙朱曼华的香味。”
华胥摇摇头。
我道:“你们这些水生的东西呢,都有一个很致命的弱点,那就是嗅觉不灵。她自认为她把身上的味道除掉了,可是我却能闻得出来。”
华胥还是不相信:“羽禽类眼力不错,可是嗅觉这一项上却也不见得十分灵敏。”
其实,我早在三万年前,我就知道婉素阴狠的丫头,对华胥的近似于疯狂的迷恋,连华胥养的宠物鸟都妒忌。那时我还是华胥养的一只宠物鸟,她骗我说要带我出天宫玩,把我藏在袖子里带出了天宫,谁知道她半路竟然想折断我的脖子。也多亏了她,我才知道原来锁仙玲根本锁不住我,原来我一翅膀就能把婉素扇晕了。
我冷笑道:“既然我已经认定是她做的,那么,究竟真相是如何,我就并不太在意了。还劳烦殿下和郡主说一声,本尊不想再见到她,如果她以后还敢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就剥了她的龙鳞,抽了她的龙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