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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飞无力,道,“那这两个呢?不吃完浪费了。”
安格尔想了想,道,“莫飞,把蛋糕打包。”
莫飞不解,问,“做什么?”
“你刚刚说到电影,我就突然想到奶奶了。”安格尔站了起来,道,“我们去看她吧,她喜欢吃草莓蛋糕,我们打包把这半个带个她,然后那小半个蓝莓蛋糕,留着给艾斯做宵夜或者明早的点心。”说着,站起来,对门口有些兴奋的艾斯说,“走吧艾斯,我们去见奶奶。”
……
莫非无奈,找纸盒打包蛋糕。
……
因为没有车,所以安格尔和莫飞两人晃晃悠悠地往街上走,想要徒步走到疗养院是不太现实的,因此两人准备走一阵,再拦一辆的士,去疗养院。
艾斯并没有用狗链带住,哈士奇果然是一种天性活泼的狗,它时而冲前,时而跑后,但是有一点比较奇妙的是,艾斯始终未离开安格尔和莫飞十步以上的距离,有时候甚至是紧紧地跟着两人并排走的。
这个时候,天还没有黑下来,街上很多饭后遛狗的行人,也有些牵着哈士奇的,都被癫狂的狗带着往前冲,身后的主人生拉硬扯都没法将狗控制好。
好些行人都看着艾斯,小声交谈,“他们家的哈士奇怎么这么听话?”
“估计已经养了四五年了吧?”
莫飞有些惊讶地看艾斯,道,“艾斯真的很乖。在哈士奇里也算是一种另类吧。”
安格尔看了看莫飞,道,“不是因为他乖,而是因为他像你。”
莫飞张了张嘴,看安格尔,“哪里像?”
安格尔笑了笑,道,“流浪汉们虽然内心狂野放纵,但未必是因为是喜欢那种居无定所的日子才去流浪的,而是找不到一个好的归宿。”
莫飞点了点头,道,“似乎是有那么点意思吧。”
“无家可归的人,或者身无分文的人,他们也可以是很高贵的,可以自信而傲慢。”安格尔道,“要留住一颗傲慢的心,就要理解并且纵容他的傲慢。”
莫飞愣了良久,就见安格尔伸手拍了拍艾斯的脑袋,道,“艾斯可以离开,但是他不想离开……因为他离开了我们十步,就开始思念,我们让它留恋。所以说,会去流浪的人,是因为他没有思念,无处留恋。一旦他的心被某种思念和留恋所占据,他将不愿离去,离开,会让他变得很伤感。”
血色妖石4,爱情
安格尔和莫飞并肩走在马路上,之前下过些小雨,地有些湿,现在又是吃饭的时间,路上行人和车子都很多。安格尔是个极度不会应对方向,不会保持平衡,并且很容易撞到路灯的人,所以莫飞一直小心翼翼地盯着他,看到他有向某个障碍物撞过去的趋势,就赶紧拉他一把。艾斯一直走在安格尔的身边,却不曾走到莫飞那一边去,这让莫飞觉得很诧异。但是走了一段时间之后,莫飞看出了些门道来,艾斯是在为安格尔护航。哈士奇毕竟是比较大型的犬类,属于狼狗,相貌威武……行人一般都会在几步外便避让着走,这样给安格尔的行路带来了很多的方便。
安格尔见莫飞盯着艾斯看,似乎明白了他在想什么,就道,“你可不能轻视艾斯的智力。”
莫飞一愣,抬头看安格尔。
“嗯,狗的智力的确不算最高。”安格尔道,“起码在动物界里有很多物种的智商都超越它们,但是并没有哪个物种能跟狗一样地深爱人类。”说到这里,安格尔停顿了一下,伸手摸摸下巴,道,“对了莫飞,你知道么,我们国家是世界上犬科动物最早出现的国度。”
“是么?”莫飞有些吃惊,“多久了?”
“三千五百万年左右。”安格尔想了想,道,“但是家犬,也就是被人类饲养驯服的狗,却只是从一万多年前才开始出现的。”
莫飞愣了愣,问,“这么早就养狗了?石器时代就开始了?”
“嗯。”安格尔点了点头,不无赞赏地说,“莫飞,你比奥斯要有常识很多,奥斯绝对不会知道一万年前是石器时代,在他看来,夏商周之前的都是猴子,后来的才是人,他理解中的进化论就是猴子刷啦一声变成了人。”
莫飞失笑,的确很像奥斯的风格。
“恐龙大概是在六千五百万年前灭绝的。”安格尔道,“人类是五百多万年前诞生的……当然,也有记载说曾经在三点五亿年前的三叶虫化石上,找到过人类的脚印,那绝对是外星人留下的!”
莫飞很想笑,但转脸,就见安格尔虎视眈眈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