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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似乎就这样了。
当牧岩回到a城的时候,已经传来了安以若与席硕良的婚讯。
萧然番外—吾爱
在女人的世界里,爱就是一切。而我,也不例外。
八岁那年,我成了孤儿。父亲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离开了我们,我和萧雨在一夜之间失去了惟一的依靠。
五天后,牵着妹妹的手,我被那个为父亲处理了身后事,名叫顾成的男人带进了一间华丽的大宅。
指着从楼上下来的男孩儿,他说:“这是顾夜,我的儿子,以后就是你们的主人。”
男人低沉的声音回荡在诺大的客厅里,有着令人压抑的窒息感,六岁的萧雨怯怯地躲到我身后,我护着她,机灵地答:“是。”
那个穿得像个小绅士的男孩儿走到我们面前,目光中满是不屑,然后高昂着头,从我们身边走过,“爸爸,我不要身边跟着讨厌的女人。”
男人朗声笑了,这是从我见到他起第一次听见他笑,那笑声证明他心情的愉悦,然后我听见他说:“夜,她们只是两个孩子,可以陪你一起玩,一起训练,你不是总说一个人很闷吗?”
“我不和女人玩。”男孩儿瞪着我们,三两下爬上男人的腿,“爸爸,你不是说女人都是祸水,为什么偏偏找两个女人陪我啊?”
是啊,我也不懂,为什么偏偏把我和萧雨安排在顾夜身边,以他的身份,以他的地位,哪里是我们两个孤儿配得起的。
可是,不管我懂不懂,也不管我愿不愿意,我和萧雨从那天开始就一直跟在顾夜身边。一起吃饭,一起学习,一起训练。也是从那天起,大宅的人对我们改变了称呼,他们称我为二小姐,称萧雨为三小姐,也是从那天起,我们成了顾成的养女。也就是这个身份,改变了我和萧雨的一生。
相比其他穷困的孩子,我是高高在上的富家小姐,不穿不愁,随心所欲。相比那些同龄的孩子,我是可怜的没有自由的富商养女,我的命运不由自己掌控,甚至是我的命,都已不再属于我。只是当我意识到这些不同时,已经是十年之后。
十年,听起来似乎漫长得遥遥无期,然而,却也在地狱一般的生活中捱了过去。
十年里,我受伤无数,身上大大小小的伤痕都是在受训过程中留下的。在训练时,我忘自己是个女孩子,我只知道我必须做到最好,枪法必须奇准,否则不止自己会挨打,就连萧雨也难逃苛责。所以,我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拼了命一样的接受高强度的训练。
十八岁那年,我第一次随顾成的人出任务,那一次,我颤抖着将货交出去。对方的人却当即翻脸,他们枉想吞了这批货,杀了我。那一天,我红了眼晴,当对方的枪口抵在我太阳穴,我轻蔑地笑了,就凭他们就想杀我,真是不自量力。当那个肥胖男人的手探向我裸露的肩头,我已不动声色拔出腰际的枪。
“砰”地一声,男人睁大了眼晴倒了下去,身下很快溢出一瘫鲜红的血,我恶心地吐了,然后狠狠在他胸口补上两枪。
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女人狠起来,比男人更甚。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没有一丝犹豫,没有半点胆怯。从那时起,我变了,不再善良,不再自卑,变得无情,变得更狠。
几年时间,我蜕变得连自己都不认识自己了,望着镜子里那张明艳妩媚的脸,我笑出了眼泪,伸出手,我觉得眼前只是一片鲜红,刺目的,燃烧的,沸腾的,都有从我枪底下流出的血。我双手抱着自己的肩膀,滑坐在地上大哭起来。
从父亲过世之后,我从没哭过。二十四生日那天,我把自己关在房里,痛哭失声。那个男人,那个名叫牧岩,身上有着阳光味道的男人毫无预警的出现在我的生命里,又如人间蒸发般消失了,我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而他,又去了哪儿。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次见他时,他奋力将我推倒,躲过了一辆急驰而过的卡车,他拉起我,拧着眉,声音很沉:“走路不要魂不守舍,危险。”
一个小时之后我在九钻办公大楼见到他,他与我擦肩而过走进人事部办公室。一天后,他正式成为九钻的员工,我的属下。
我还记得他在保安部工作期间被临时派到宴会厅接我,我立步不稳瘫软在他怀里,他用手臂撑住我拉离他胸口,闷声说道:“女人别喝太多酒,不好。”我抿着嘴笑,双手蔓妙地绕上他脖子,半眯着眼晴试探着吻向他的唇。他冷静地偏过头,避开了我。我大笑着钻进车里,心想这样有趣的男人如果为我所有或许会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