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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重新又打起精神。
五六里的路程,一段前面就是希望的路程,一点也不遥远。
太阳爬上屋脊,阳光变得明媚起来的时候,秦不还终于看见了南山镇房舍上冒出的炊烟,那一刻,他几乎忍不住要欢呼起来。
假如他还有力气的话。
走上了南山镇虽不宽阔但平整的大街,看着两旁的商铺酒家,他觉得世界上没有比南山镇再漂亮再美好的地方了。
实际上南山镇根本谈不上漂亮,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小镇而已,镇上也没有什么象样的酒家,饭馆,而且加起来也不过三家。
秦不还从西面进了镇子,远远地看见有一家“南仙居”,便径直走了过去。
也许是时间早,刚开张,“南仙居”里的人并不多,或者说少得很。
秦不还走了进去,就只见到一个客人。
这可是个不一般的客人,看到她,秦不还几乎当场晕过去。
那个客人坐在进门左的一张桌子旁,侧对着门,白衣胜雪,没有半点纤尘,一领白纱遮住了面庞,只露出如秋水般明亮清澈的眸子,不时闪动着灵动娇媚的神采。
正是他拚了性命好容易逃开的白衣女子。
如果你是秦不还,现在你会是什么感觉?
秦不还总算反应还不算太慢,他立刻把刚迈进去的第二只脚收了回来,想趁白衣女子还没有现他溜掉。
可还没等他的另一只脚跨过门槛,“嗖”地一声,一件东西飞了过来,钉在门槛上,就钉在秦不还的脚边。
一脚门里一脚门外的秦不还就僵在了哪儿。
他低头,现钉在门槛上的不过是一根筷子。
四寸厚的门槛竟被穿透。白衣女子这才抬起头,居然冲他笑了:“没进门,怎么就要走啊?”
秦不还想笑,可他怎么能笑得出来。
这根筷子当然是白衣女子的杰作,她当然是要秦不还留下来,她的意思很明显,如果秦不还退出去,那么他一定比这个门槛要难受得多。
秦不还只能又迈进来,走了过去,临走前他低头看了一眼那根筷子,心里骂道:“这死丫头,非但有准头,手劲儿还真不小。”
他走到白衣女子对面,大马杀金刀地坐了下来。
“老板,有什么好吃的赶紧端上来,少爷我可饿了,赶快赶快,慢了小心我折了你的店。”
已经到了这一步,他还能怎么样?
先吃饱了再说吧。
就算给这丫头杀了也得做个饱死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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