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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前缘(一)
谨以此文送给我自己,以及能够从中得到共鸣的读者大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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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环境污染的资源远远不及现在丰富,白日里的天空,还是很蓝的。
凌灵家乡所在的城市是南方的TT市。与其夸夸其谈说这是一个美丽富饶的海滨城市,不如说闻名世界的大财主李四是她的老乡。——啧错,是全TT人民的老乡。相信这样一说,TT这个市名就会轻易地进驻人心,或者,深入人心。
TT市中心举办过史上仅有的一场同一首歌演唱会。市长大人在开场致词时腆着肚子、激情澎湃道:“TT是一个人杰地灵的好地方!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孕肓出了诸如李四张三王五等优秀的先锋人物!这是我们TT人民的骄傲,这是我们TT人民的榜样!……”
所以说,TT人杰地灵的证据就是富贵的李四张三王五之流。所以大家都说,TT是个很了不起的地方,TT人民都是很厉害的。
岁月如流,花开花谢。在到省城CD念大学之前,凌灵一直都呆在这个了不起的地方,当着一个很厉害的人。
童年里的四季,在她想来居然如同常青的树木般美好。其实日子再简单不过,可凌灵就是感到快乐。
她和张婷在小一同桌时一见如故。一见如故的过程是某日身为值日生的她们非常有默契,上完课看着满满一黑板的“a、o、e…”,互相推搡着对方去擦黑板。最后两人不仅有默契,还有骨气,都不干。两人决定以猜挙决定命运。
马上三次两胜的结果出来了,凌灵雀跃地拍手,对张婷道:“你输了,去擦黑板吧。”
张婷呸了声,不屑道:“笑死人了,是你输了才对,你才要快点去擦黑板!”
在她们那个有奶便是娘的年纪,自然不懂开始就找来一个公平公正而偏心的裁判,两人为了到底是谁赢这件事争论不休。眼看即将上课,这种吃粉笔渣子的差事绝不能让园丁或者蜡烛亲力亲为,能够解决此桩纠纷的办法,貌似只有打架决一胜负。于是两人再次默契非常地扑向对方,在教室里扭打成一片,瞬间惊呆班上的众小屁孩。当然,他们除了呆呆的围观,别无建树。
当班主大妈她老人家闻风而至,二人已打得接近尾声。纵观她们的身上的战迹,甚是惨烈:青紫红肿,血痕斑驳,五彩缤纷。让人不得不发自内心的唏嘘:小女孩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她们的爪子分明就是不容忽视的十件利器。
唯一没有留下伤口的都是脸蛋。显然两人对彼此没让对方破相的侠义行为深感欣赏。在办公室听完老班一顿道德经,再出来时已经是勾肩搭背绝口不提黑板风波,以及各自肩负起擦一半黑板的诡异状况。
两个女孩就这样结下了不解之缘,越走越近,不是姐妹胜似姐妹。
而罗杰,是张婷的亲哥。
他们三个是从小拌泥沙玩儿长大的好朋友。那时张婷的爸妈琴谐和谐,远未唱响离婚进行曲。张婷就叫罗婷。
凌灵经常在张婷家宽敞的大房子里流连忘返,期间无数次纯洁地产生了错觉,认为那是自己的家。她每天呆在那里的时间甚至超过了在家里的,所以避不可免认识了罗杰。在青梅竹马盛行的年代里,她天天面对着那么一个漂亮的男孩,同样避不可免地喜欢上了他。
套用个古今流行的成语来说就是:日久生情。
他们一家在镇上盛名昭璋。
罗杰的爸爸是一名倍受人民爱戴的公仆。罗镇长叔叔在就任以后成绩斐然,具代表性的壮举有本着重建年久失修的某干道,轰轰烈烈剽了镇上百姓百多万现钞,中饱私囊。父老乡亲对此钦羡不已,罗叔叔自此雄霸一方。而罗杰的妈妈则是镇里制衣厂的厂长,群众对他妈很尊敬,程度不亚于对钞票的尊敬。
凌灵的爸妈彼时正呆在制衣厂上班。换句话说就是凌灵每天吃的香喷喷的大米饭,都是杰妈妈给予的恩赐。所以这俩兄妹每次来凌灵家玩儿,凌爸凌妈总是端着可乐和零食,小心翼翼地侍候着。这直接导致了凌灵心里不平衡,不时计划着如何上他们家当女儿。
转眼她和张婷读至六年级,罗杰已经是个初二的学生。
十五岁的男孩眼神犹如月光般闪亮,肤色白白净净,左边脸颊上一个漂亮的酒窝总是若隐若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根德智美体劳全面发展的栋梁。
此时凌灵跟他已经貌合神合。他常把他爸送的高级钢笔以诸如“我很不喜欢”的理由转让给“我蛮喜欢”的她,转让费为零,并促俏附赠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