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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动 BY:秋红叶(tongtong)(上)
黎殇一直很快乐。
说实话,他这二十三年的生命中,他几乎都是快乐而感恩的。即使在孤儿院中,他被比他大的孩子抢去食物,打得像猪头一般,他也没有难过,生气之类的情绪。
反正没过多长时间,他就把之前欺负他的几个坏小子统统欺负回来。之後,他对他的讨债行为做了一次深刻的自我检讨,那次下手真的太重了,挨打的几位,恐怕连他们的亲妈看见都未必认得出来。
当然,这其实也没什麽大不了的,他检讨的重点不是这些,而是──他不小心打坏了他们的脑子,以至於,他们都得了一种可怕的偏执症,这让他十分困扰,十分十分的困扰。试想,他只是一个瘦弱,平凡,没有爹妈疼爱的可怜小孤儿,身後却跟著一帮凶神恶煞般的家夥,追著他喊老大,这像什麽样子?
以前一些好心的叔叔阿姨看到他还会摸摸他的头,赛给他一些好吃的,可是现在,看到他,简直像避瘟神一样,真是严重的伤害到他幼小纯洁的心灵。
於是气不过,自然又拿那帮家夥撒气,可是结果呢?不提也罢,反正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小孩被人追著要他加入黑帮,实在不是一件值得宣扬的事。
反正,他虽然没有上过什麽学,但是,他一不偷二不抢──当然偶尔会骗骗人,心情不好会找人练练拳……他,黎殇,总体上说来,确确实实是一个正直而富於朝气的大好青年!试想,他一个大好青年,怎麽可以陷入黑社会的泥沼?所以,在他十三岁的时候,他做了一个英名果断的决定,他要离院出走。
走的时候,他的身上带著院长婆婆给的书,常姨给的衣服,小春给的围巾,刘伯淹得酱菜……反正,他背著一个跟他差不多高的包袱,在众人的欢送下,风光的离开了孤儿院。
对於开始另一段人生旅途,他充满希望,想他黎殇,大好一个青年,人见人爱,就连被他打成猪头的人,都会匍匐在他脚下,哭著闹著也要让他做老大,所以,像他这样的人,怎麽会没有好前途?
於是乎,在走过无数城市,做过无数工作後,他最後在A市定居,这可是个繁华的大都市,商业发达,市场繁荣,真是……棒透了!就算半夜三更想喝啤酒,也找得到地方!打个电话,不用自己动,想吃什麽都会有人送来,真是人间天堂啊!
决定了,他要在这里终老。
不过唯一的不好,住在这里,真的是,太太太花钱了!
所以,他,黎殇,富有志气的大好青年,只得打七八九份零工,啊!啊!啊!怎是一个惨字了得!
“黎殇,怎麽今天这麽晚哪?”半老徐娘花大姐半眯著眼,懒懒的向打著招呼。
听说这个女人以前是什麽人的情妇,这间花店自然也是那人送给她的。後来不知什麽原因她与那情人分手了。虽然她已经不再年轻,追求她的人却一点也不少!
“花姐,才一晚上不见,你好像更加明豔动人了,刚才我还念叨呢,怎麽今天花姐这麽晚?刚想问,你这位美女就开口了!”
“油嘴滑舌!”一边嗔骂著,眼角的笑容却越发明媚了,她年轻是一定是个大大的美女,怕是一笑,男人的骨头都会酥了。
“哎!我那天给你说得那个事,你考虑的怎麽样了?”
“什麽事?”黎殇一边忙著将货车上的花搬进店里,一边分神回应著。
“你这个混小子,跟我装傻是不是?还能什麽事?不就是我们店里的玉容……”她扬起尖翘的下巴,示意的指著店里。
黎殇顺著她的眼神看过去。
一张清秀的少女面孔,在巨大的绿色植物间忽隐忽现,突然与他的眼神交汇到一起,又很快避开,显出一张嫣红的脸。
“我还以为你跟我开玩笑呢?”黎殇挠挠头。
“谁有功夫开玩笑?不是我吹牛,这个姑娘真是又勤快,又听话,要是我有儿子,才不会把她让给别人呢!”
“花姐,花姐,你就饶了我吧!你明明知道的,我一没房子二没钱,谁跟了我不是只有受罪的份,我怎麽好耽搁你心目中这麽美好的姑娘……”
“可是……”
“不瞒您说,我看上的人可不是她……”黎殇故作神秘的贴近花姐的耳边,“怎麽样?咱们也来一段老少配?”
“你要死了!”花姐的脸上一片绯红,嗔怒的瞪著黎殇。
“形象,花姐,注意你的形象!”黎殇大笑著坐上车子,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