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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他的面公开叫她“大嫂”,惊骇地两个人目瞪口呆,顺顺却在一旁眨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咯咯笑个不停。
他自作主张替她向酒店请了假,陪在医院里照顾顺顺,他下了班也会过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们真的是一家三口。她有一次在门外无意中听见顺顺悄悄地对他说:“叔叔,老实说你真的不错…我妈妈她很漂亮的哟,她只不过总是把自己打扮地又老又土而已…我本来也想,要是你做我妈妈的男朋友就好了,不过好可惜哟,我是有爸爸的,他出远门去了,我和妈妈一直都在等着他回来…”
等他从病房里出来的时候,看见她一个人坐在走廊外的休息区里发着呆,傍晚依然有些火辣辣的太阳就在离大楼不远的地方,她在那紫红色霞光里,竟有一种不近情理的艳丽,就如同他第一次见她时一样。
他走了过去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笑道:“还有几天才做手术,你不会现在就紧张吧?”
落地长窗外的天空里正下着漫天的红雨,缤纷眩目,仿佛伸开的丹青长卷突然涂上了朱红油彩,厚重的笔墨洇透了玉版宣纸,极强烈地对照与参差,搅地一团糊涂。
她摇了摇头,道:“等事情告一段落后,你就可以和白小姐订婚了吧?我想,我们不会妨碍你太久的。”
他的脸色瞬间黯然下来,“哼”了一声,道:“你无缘无故地提这个做什么?我们以前是在Winson的生日聚会上认识的,她那时到美国去参加一个演出,我已经许多年都没有谈过恋爱了,是她让我又有了想恋爱的感觉。可是,她并不象有些女明星一心想着嫁入豪门,她是个事业心很重的女孩子,我们的订婚也是一推再推…这次是她答应了要洗尽铅华,可是我却放了她鸽子,让她伤心地回上海去…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我不能跟她订婚的原因是,我突然间有了一个女儿,今年已经四岁了,而我自己还无法接受和面对这一切…”
她抓住了那字里行间的意思,仿佛是看到了一线曙光,禁不住温婉地一笑,道:“原来是为了这个…你根本不需要为了这个烦恼,等顺顺的病治好之后,一切告一段落了,我会带着顺顺离开的,之前我们不是就约好的吗,就让一切都恢复到我没出现过的状态…”
有些说不下去了,她在那深邃如海的眼神里,看到了自己的异想天开。果然,他将目光移到她左手的无名指上,看了一会儿,道:“那戒指,是从前的男人送给你的?”她急忙伸手盖住了,尴尬地笑了笑,他冷冷地道:“我这个人是既自大又自私的,我决不希望听见我的孩子叫别人爸爸…”
严峻的口吻,让她的心冰凉一片。就是嘛,她凭什么带着别人的孩子生活?当初石新竹的临终托孤,也不过是让她替顺顺找爸爸,现在找到了,当然应当“物归原主”了,她凭什么想要把人家的孩子,占为己有?
事情当然没有那么简单,她听见他和张弦歌在电梯间一旁的过道里争吵,好象是张弦歌想把顺顺的事情告诉远在大洋彼岸的父母,而他坚决不同意。张弦歌仿佛拗不过,叫道:“张兆扬,你是个自私鬼…你怕暴露了真相,你的白子芊小姐会不高兴,你怕你们结不成婚嘛!”他却冷冷地回敬了一句:“我当然怕!我是怕给老人家们知道了他们的千金小姐大老远地飞到这里,不是想在学术上有更高的成就,而是追着那已经个有个七岁小孩的离婚老男人而来的…”
大概这“有个七岁小孩的离婚老男人”,指的是靳志勇吧?她在这里呆了几天,也渐渐地发现那两个人有些异样,其实靳志勇也不算太老,比靳启华也就大个两三岁吧,但是靳家的男人都有个通病,那就是事业上很有成就,可对待感情问题时难免有些拖泥带水畏首畏尾的。这个靳志勇也是“胆小如鼠”的家伙,害地人家女孩子痛苦万分,自己却还是好象温吞水似的。
靳志勇是典型的学者作派,举手投足之间都是温文儒雅的风范,与靳启华的大而化之明显不同,对谁都很亲切,不管是高官显贵还是平民百姓,都是一视同仁,从来不搞区别对待。同样,对她的态度,也不会因为多了一个富豪张兆扬,而发生任何变化。有几次她很想问问靳启华的情况,可话到嘴边还是忍住了。
倒是那一天,靳志勇替顺顺做完例行检查,道:“顺顺,等你作完手术的那个周末,你就可以看见小哥哥了,我带他来看你好不好?”
顺顺很自然地问道:“靳伯伯,你不是说小哥哥得放暑假的时候才能来吗?现在离放暑假的时候还有一个多月呢!”
靳志勇爱怜地摸了摸顺顺的头发,笑道:“因为靳伯伯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