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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钱权交易,就是希望用少量钱来牟取更大的暴利。因此,揭露钱权交易的根源,是在严厉谴责政府官员钱权交易的同时,也得对房地产开发商的暴利行为进行全面清理,对房地产开发的非法经营进行全面清理。否则,国内房地产市场无法回归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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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信贷与融资博弈
2003年10月,以规范房地产信贷为主要内容的央行“121号文件”有针对性地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做了详细规定,拉开了房地产金融宏观调控的序幕。几年来,我国金融系统加强流动性管理,控制对房地产的信贷投放,强化审核,限制外资对房地产的投资,采取了一系列严厉的政策措施。特别是2007年以来,央行采取综合措施,先后16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6次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对信贷规模和结构实行“窗口指导”,并对商业性房地产信贷政策进行了调整,提高了第二套以上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明确以借款人家庭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
应该看到,到2007年三季度,宏观调控的效果在逐步显现,一些城市土地和房屋价格上涨的势头得到了初步抑制,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了商品房交易量大幅下降的情况,部分地区和项目甚至出现了个人抵押贷款“断供”、购房人集体要求退房等现象。但另一方面,房地产投资仍然保持较快增长,房地产企业普遍出现资金紧张、融资困难的局面。
在楼市成交低迷、货币政策收紧的大背景下,2008年以来,上市公司发布进行委托贷款或接受委托贷款的公告不断增多,据统计数据显示,上半年房地产上市公司发布委托贷款公告多达30余次,涉及金额近50亿元,委托贷款广泛运用于企业集团内部的资金借贷和第三方委托贷款之中,而上市公司香溢融通公告,将自有资金1亿元,委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贷款给嘉兴市广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年利率高达18%。而据调查,广源地产这种公开的委托贷款利率还不算高,目前许多资金链极其紧张的开发商,其采用民间融资贷款的年利率甚至超过20%。
与此同时,遭遇08年证券市场的大幅下跌,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股权融资的规模和发行价格都大打折扣,万科、金融街等增发公司的股价对比增发价格甚至打了半折,放弃核准文件、巨额包销、窗口期内推迟发行、大面积调整发行底价、采用最不可控定价方式等方式频现增发公司中。
发行企业债券成为房地产公司普遍运用的新的融资方式,统计数据显示,继08年3月12日金地集团12亿元公司债获批后,5月份以来,保利地产、万科、北辰实业分别发行43亿元、59亿元、17亿元公司债的申请相继获得证监会的审批。下半年金融街控股、天房发展等公司也相继取得了公司债的发行资格。发行公司债尽管会增加公司财务负担,提高公司负债率,从短期来看,发行公司债不如银行贷款直接,还要涉及到推演及公司信用评级等。但相比银行贷款,公司债周期长、利率锁定,使用灵活性更强。因此,在股权融资普遍存在阻力的情况下,发行公司债应是一个很好选择。但房地产企业由于现金流不稳定,通常信用评级并不是很高,加之其他条件的限制,目前公司债试点发行对象只锁定在上市公司,大量非上市房企被排除在外。大公司踊跃发、小公司不想发、非上市房企不能发,这或许就是目前公司债发行的现状。
为寻找资金来源,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始铤而走险。当资金从银行和当地民间断源后,开始向境外求资。操作程序就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另外注册不同行业的贸易公司,通过当地进出口企业开设信用证套现。
这是一条非常曲折而隐秘的路径。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重新申报一家壳公司,断绝与原公司联系,令监管部门无痕迹可查寻。
比如房企在项目运作中需要200万的美元,通过壳公司寻找进出口公司进口某种容易套现的产品,选择交货口岸临近的国家。当进出口公司给其代理后,同时出面为壳公司出具半年的200万美元的远期信用证。货到境内后,房开企业以低于市场价格快速出货,周期往往只需要一周左右。这样,除了房开交纳的10%左右的保证金外,壳公司即为房开成功套得180万美元的半年使用时间,套现形成后,壳公司便将房开企业、进出口代理公司、银行三者捆绑到一条船上,房开企业则成功将经营风险转嫁给后两者。
对于这笔融资费用,根据时下行情,付给进出口公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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