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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副局长进旺:我们有法律顾问。
李委员敖:可是薛局长说的是律师。
王副局长进旺:法律顾问也是律师。
李委员敖:既然你们有律师,为什么还有请律师的问题?
王副局长进旺:法律顾问只是咨询的性质,如果我们要捐赠、办理的话,还是要委托律师办理。
李委员敖:换言之,你们不是请律师,而是委托律师?
王副局长进旺:对。
李委员敖:你们手边有律师?
王副局长进旺:有,还要有会计师。
李委员敖:根本不需要这么麻烦,因为他们欠你们钱,你刚才说加上利息是两亿多,这是错的,本席计算过,应该是不含利息就欠了亿元,换言之,李登辉的“台综院”至少欠“国家”亿,还不包括利息在内。为什么你们追讨得这么慢?台湾有3000个律师,为什么你们要花两周的时间去请律师?为什么你们的动作这么慢?
王副局长进旺: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在和“台综院”协调,“监察院”的调查也刚好告一段落,我们也依据“监察院”的调查结果在办理,当然……
李委员敖:对不起,本席要打断你的话,你们回复本席的信里提到:“本局基于一、二审判决徐员(即徐炳强)无罪,积极就刘泰英院长交付‘台综院’之款项,协调‘台综院’清算返还……”你们是基于徐炳强被判无罪,并不是方才你所说的根据“监察院”的调查结果,如果是根据“监察院”的调查结果,你们早该办理、早该请律师,而不是现在的两周内,所以,你说的话和贵局给本席的回函内容又出现了谎话,究竟是以“监察院”为准,还是以徐炳强的判决书为准? txt小说上传分享
副局长要毒死谁?(2)
王副局长进旺:这两方面都有,因为“监察院”也完成调查……
李委员敖:副局长,我又要打断你的话。两边都有,两个都不重要,“监察院”的调查报告,徐炳强有没有罪,和你们要追讨这笔钱是三回事。
王副局长进旺:我同意委员的说法,本局是应该要积极主动办理。
李委员敖:好,请于两周内提书面答复给我们。因为薛局长说得很清楚,本席问他这是不是机密,他说这不是机密,我们现在要以法律程序进行。所以,这不是机密,请你们以书面答复。再者,你们的蔡前局长说,要抓刘冠军必须运用非常手段,请问,你们用的是什么非常手段?
王副局长进旺:本局必须先知道他藏身于何处,现在当然也初步了解他在何处,目前应该是还没有运用非常手段,否则早就抓到人了。
李委员敖:你们现在知不知道他在何方?
王副局长进旺:大概晓得。
李委员敖:这不是机密,你可以告诉我一个小一点的范围。
王副局长进旺:现在还不一定完全正确,我可以具体地说,他现在是在大陆。
李委员敖:可是,根据我上次和黄副局长的谈话,他说刘冠军可能已经被干掉了,有没有这个可能?
王副局长进旺:我不对此作任何评估。
李委员敖:我问你有没有这种可能,这不是一种评估。
王副局长进旺:当然我们不排除任何的可能。
李委员敖:如果他人在大陆,你们要如何用非常手段去抓刘冠军?
王副局长进旺:目前两岸分治,两岸的共同打击犯罪缺乏法制化,所以,包括刘冠军等重大要犯的遣返部分,我们现在都碰到瓶颈。
李委员敖:请你告诉我,在徐炳强二审判决以后,你们为什么要求高等法院不要公布判决书?
王副局长进旺:因为当时是以机密案件来审理。
李委员敖:可是,高等法院没有这个权力,而你们要求高等法院不要公布判决书,判决以后,你们有没有拿到判决书?
王副局长进旺:没有。
李委员敖:你们有没有看到此判决书?
王副局长进旺:地方法院的判决书有,高等法院的判决书则没有看到。
李委员敖:你们没有看到高等法院的判决书,可是,你们可以要求高等法院不得公布此判决书?
王副局长进旺:这不是我们要求,因为高等法院……
李委员敖:我已经查出来了,希望你不要讲谎话。
王副局长进旺:是不是机密审判,最后是由高等法院决定,高等法院认为此案必须机密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