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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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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赘说。

三者之中,藕脯纯是家常吃食,做法简单,也最实惠耐吃,藕粥在市面上只一个时候有卖,风味很好,却又是很普通的东西,从前只要几文钱就可吃一大碗,与荤粥、豆腐浆相差不远。藕粉我却不喜欢,吃时费事自是一个原因,此外则嫌它薄的不过瘾,厚了又不好吃,可以说是近于鸡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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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甘蔗――饭后随笔(四一)

1951年3月7日刊《亦报》

署名十山

未收入自编文集

我相信小君先生的话,在《亦报》上谈谈食物,也不必过责,所以就来写了几篇,恰巧那都是中国所特有的,所以更放胆的下笔了。这里谈的是甘蔗,其实即是补足前回文不对题的那篇文章的。关于甘蔗,就有一件笑话,证明外国人不会吃,即是不认得这东西。据说:是二十年前了吧,有美国男女学生团体来北京,到燕京大学去参观,学生会招待他们,茶点中有一碟北方难得的甘蔗。这一节一节扁圆白净的东西,引起了客人的注意,有一个女学生拿了咬了一口,咀嚼之后,剩下了渣无法应付,不好意思吐出,要咽又咽不下去,正在翻白眼的时候,大概有女主人看见了,偷偷的告诉她,后来吐在小手巾内完事的吧。

普通水果店里一定有一把刨,先刨去皮,再用铡刀切成一寸左右的短节,但据说顾长康吃甘蔗从尾起,说渐入佳境,似乎古时也有整支咬了吃的,但或者这是他个人的古怪吃法也说不定。甘蔗只可生吃,煮了便是糖味,有人用小板凳似的家伙榨了汁吃,这也近似是糖水了,所以要吃甘蔗,还只有自己嚼的那一个旧法子。

鸡鸭与鹅――饭后随笔(四二)

1951年3月8日刊《亦报》

署名十山

未收入自编文集

前回且居先生提议越鸡烤了吃怎么样,我来响应他,写了一篇小文,题曰《烤越鸡》,不大赞成他的提议,却也不一定反对。但中间有一句话云,我对于鸡鸭本不爱好,这却是错误的,鸡字乃是烤字之误。我附议且居先生,主张吃白鸡与糟鸡,又以未吃齐公的虾油鸡为恨,可见并不是不爱好鸡肉的。辨明没有什么必要,但那是事实,否则上下文气也有矛盾。至于鸭,我确是不喜欢,虽然酱鸭与盐水鸭也有可取,但确不能说它比糟鸡或油鸡能好多少。到便宜坊去吃烤鸭子,假如有人请我自然不见得拒绝,不过并不怎么佩服,这脆索索的烤焦的皮,蘸上甜酱加大葱,有什么好吃的,我很怀疑有些人多不免是耳食。西洋人夸称“北京鸭”,一半是好奇,一半是烧烤所以合口味,但由我看来,这至少不是南方味,我们还有守旧分子的人总觉得没有多大意思。烧鹅我却是很爱吃,那与烤鸭子有好些不同,它不怕冷吃,连肉切块,不单取皮和油,又用酱油与醋蘸,便全是乡下风味,糟鹅与扣鹅也很好吃,要说它比鸡更好似乎并无不可。北京不吃鹅肉很是可惜,它只是背上涂上洋红,假充作雁,用于结婚时,近来旧式婚礼渐废,在市上它也就几乎看不见了。

女人的头――饭后随笔(四三)

1951年3月9日刊《亦报》

署名十山

未收入自编文集

徐淦先生关于祥林嫂的头有所说明,说她不可能带了重孝到四老爷家里去,那是很对的。不过在考据的小节上还有点出入,据我所知道,妇女所带最重的孝是于朝前髻外加一个椭圆的圈,均系现成黑布制品,上缠白头绳,是死了公婆时所用,若是父母死时,不论已未出嫁,不带朝前髻,只是梳“懒惰头”,即用真头发挽成,仿佛与唐俑的高髻相似,但仍缠白绳而已。

我颇怀疑这朝前髻(没有圈的)与懒惰头等本来是古时的结发式样,婚丧仪式照例多保存旧分子,所以那时又复出现,所不同的是有白头绳缠着,但在一年(?)后也除了白,只带那个髻了。很好的旁证是“堕民”妇女,在家里尽管随便,若是出去访问主顾人家,便必须黑裙黑背心(所谓青衣),头上带了不扎白的朝前髻。她们断无带孝之必要,这大概是古时的服妆,从那时用起,成为一种制服,不随风俗而改变,正如从前北京杠房的杠夫,绿衣白花,毡笠顶插羽毛,是元朝的服色之遗留也。

发了一点考据癖,把话说远了,现在再拉回本题上来。徐先生说,祥林嫂“头上扎着白头绳”,这该扎在普通形式的牛屙髻上的。牛屙髻是否即是圆头,姑且不去管它,但是或全扎,或扎一小截白,去到四老爷家里,也还是同样的有问题。手头没有《祝福》的本文,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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