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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许欢轻易冒险。赵天易却是个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倒是很支持许欢去参加马诗佳的婚礼。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许欢是怎么想的呢?
“我要去参加马老师的婚礼。不管怎么样。马老师邀请我了。我自己也想去。至于可能的后果。难道我逃避就可以了吗?我就在这里。马老师就在那里。如果有人对我有意见,我躲是没有办法的。”
“确实,你这次去参加小野马的婚礼,虽然有危险,却也是一个真正解决问题的办法。”卫成欢叹了一口气,看着许欢,仿佛透过他看到了什么别的东西。
“唉。我果然老了。已经安逸太久了。”方克己无奈地摸着自己的脸庞,有些伤感。许欢的想法不可谓不好。如果是以前,他恐怕也会这么做吧。只是自己被时间磨灭了很多东西,似乎已经失去了冒险的勇气了。
“好小子。我喜欢。这次我跟你一起去参加小野马的婚礼。看看他哪个敢不给我面子。”赵天易的霸气依旧十足,震压全场。
“虽然我支持你这么做。但我不支持你跟小天天在一起。这家伙尽会捣乱。你最好不要跟他一起去。”卫成欢忙给了许欢一个良心的建议。
方克己也出肺腑之言,给许欢以忠告。
“小天天根本就是一个惹祸精。你最好跟他保持距离。”
………【第一百六十五章 六爪神宾馆的邂逅】………
“龙城,华夏的都,华夏最高权力组织军部的总部,华夏最先进文明的所在。”
虽然方克己和卫成欢极力反对许欢跟赵天易一起前往龙城参加马诗佳的婚礼。不过,许欢最后还是决定跟赵天易一起前往龙城。
作为华夏最高存在的龙城,对每一个进入其中的人都有严格要求,任何一点不达标就无法通过。许欢倒不是怕被检查,而是怕检查的时候引出一些不好的人事物。一些不希望他出现在婚礼上的人完全可以在这个时候做手脚,让他连龙城的门都进不去。
因此,卫成欢和方克己这两个逃家的闲逸人士竟然一狠心,跟着许欢一起来了龙城,着实让许欢讶异感动。
他们可不像赵天易是因为想看热闹才这么热心。他们刻意躲避龙城多年,现在为了许欢回到龙城,怎么能让许欢不感动呢?
当然,这里面也不无这两人因为许欢而下定决心面对自己的过去这一缘故。
此刻,许欢已经跟三人分开,一人待在龙城最豪华的宾馆,六爪神宾馆里。
这里虽然豪华,但并不能给许欢什么震撼。他对周围也没什么兴趣,只是靠着阳台,看着下面的泳池,思考着自己接下来的行动。
军部这种大家伙实在不好对付。虽然对付人类他很有信心,但其中错综复杂的关节足以让他昏。他现在需要一个契机,让他接下来的行为有所缓冲,以免惊动一连串的大人物,让自己吃不了兜着走。
“坐在家里,机会是不会送上门的。我还是出去走走吧。”许欢想了想,马上行动,准备了点东西,就从宾馆里出来了。
一出宾馆,马上就看到了一条条载满绿树的大道,这些大道大部分都是车道,也有几条是人行道。许欢虽说是出来找契机的,但也没有主动出击的意思,就随便走走。于是,他就顺着人行道开始散起步来了。
冬日午后的阳光暖洋洋的,照在身上,很舒服。
许欢难得重新体会了一番清闲,不自觉有些走神了。
突然,他感到好像要撞到什么东西,忙一个转身,避开,看了过去。
那是一个穿着一件红色大衣的温柔青年,嘴上带着一缕亲切的笑容,耳边戴着一副巨大的红色耳机,神情悠闲,似乎跟许欢一样,是在散步的。
“不好意思。刚才有些走神了。”许欢道歉说。
“没关系。我散步的时候也不怎么看四周。”温柔青年轻笑说。
两个散步的青年,本来只是擦肩而过的缘分,却在这里有了交叠,有了新的变化。
两人攀谈了起来,迅熟悉对方,竟是越谈越默契,有种相见恨晚之感。有的人认识了很久也只是普通朋友,有的人一见面就成为知己。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
这个青年名叫银霜,也是住在六爪神宾馆的,原址是狗城,是一个画家,现在正在为自己新的画作四处旅游,收集素材,最近才来到龙城,还在熟悉地头的阶段。因为是为了自己的画作收集素材,所以他习惯到处漫步,随处观察周围的美景,没想到今天散步的时候正好遇到许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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