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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冲撞着我的心肺,直潜入脑海深层。
美好的感觉让我将怀中的久美子抱得更紧,忘情地吻着造物主赐予我最高规格的嘉奖。久美子的手搭在我的双臂之上,仰着脸,紧闭的双眼上长长的睫毛微微幸福地颤栗跳跃。 。 想看书来
十七上 犬入人间是非多 为显能耐购车前
小区里停泊的汽车轮胎大多数都要经受来自居民家中所养的宠物犬的“洗礼”,往往清晨开车出门前很多人会很难过地看到自己车子四个轮胎的某一个上面污迹一片,画出不规则的几何图案,不用说大概是昨晚某人出来遛狗时,她的爱犬赠与你的意外礼物,偶尔还会散发出稍许异味骚腥,轮胎碾过之处留下可以追踪的痕迹。
自从搬进这个小区,养宠物的人家是越来越多,而这里形态各异品种繁杂的宠物狗占了绝对的比例,诸如养猫的人家少的可怜。当然,如果谁家在家里的某间暗室中正养着一条鳄鱼,只要这古化石不从房中爬出,漫步匍匐在小区的花丛中,外人是无法得知的。
都说狗是人类最好也是最忠实的朋友,这话一点儿没错。由于父亲的老家是农村,村里的每家每户都养着不少于一条的狗,所以每逢回农村过年探亲时,我便有不少和狗亲近接触的机会,对这种动物并不陌生。
农村养的狗和城里不同,基本上都是些体型较大脾气刚猛的狼狗之类的大型凶犬,作看家护院之用。像我家小区里的狗大多数是长相可爱体态娇小的小型犬,就算是有一两条体格出奇的大狗,也都是性情温顺,看着可怕,其实很通人性,不会做出袭击人类的冒失举动。
爷爷家养过好几条狗,品种都是狼犬和家狗的杂交,皮毛一色黑亮,体格健壮精悍,上了脾气或者遇到生人便会咧开大嘴呲起锐利的钢牙吼叫示警,那气势倒也凶猛,往往会起到震慑作用。农村人家的日子当然比不上城里有钱人的生活,也不会买什么专业狗食去喂养自家的狗,都是人吃剩下的残汤剩饭倒在狗钵子里,狗也不会挑食,也没得挑,拱着头呼噜呼噜地吃得倒也香甜,只有过年时也许会很奢侈地吃上几顿荤腥,一年下来像模像样的肉骨头还真啃不了几块。
有时我晚上下班回来,听聚在一起的出来遛狗的人交流心得经验,这个说自家的爱犬只吃某个品牌的肉肠,对残余剩饭根本都不瞅一眼;那个说一次给狗剪毛洗澡的费用就得花去多少钱,就这样还觉得国内的技术不高,亏待了心肝宝贝。她们口中的金额惊得我是一身一身的冷汗,实在佩服她们为爱犬心甘情愿所付出的一切金钱和心力,而这些毛茸茸的可爱家伙的消费水平居然如此之高,有的身上穿的一件“狗甲”也许并不比人身上的衣服便宜多少。那句俗语看来到了被逆转的局面了:千万不可“人眼看狗低”!
每次下班回来晚了,我都格外小心,尤其如果不幸地和这些出来遛狗的人撞到一处的话,那更得十二万分的注意,生怕一不小心就踩到某一小堆尚带着温度的湿乎乎的新鲜排泄物,“噗嗤”一声就像地雷战中的日本兵“八格牙鲁”的乱叫,却无法朝谁或谁的狗发泄几句“良心大大地坏了”,“死啦死啦”的更不可能,只能认倒霉,找一处棱角分明的台阶,素质也不太高地蹭去鞋底那粘稠的狗屎,心中默默祷告那位狗哥今夜没有跑肚拉稀,身体健朗,一切安好。
其实不少人已经算进了很大的步,爱犬们要方便,多会牵着它们找那土坷垃旮旯啥的;但毕竟是关系到狗的生理问题,不怎么好掌控,人家狗啥时候突生便意要方便,那只有狗的心里清楚,那也是说来就来,又不需要像你我还要事前找纸,所以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拉在道路正当中的情形还是有的,也够呛能杜绝。那天我闲着没事儿,顺着窗户往外观望,偶然看见楼下一个领着狗出来遛弯的女人正弓着腰从地上捡起了什么东西,仔细一瞧,原来是爱犬刚方便完,她正戴着手套把排泄物捡进随身携带的塑料袋里,然后姿态优美动作轻盈地扔到了小区的垃圾桶里,我感动地差点要哭了出来。她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一下子高大起来,还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从她的体型上判断应该是中老年女人,我真恨不得当时推开窗户向她询问:“阿姨,您有女儿吗?”有这样的妈,那姑娘多半也错不了。可惜,我的心已在久美子身上,也不便就因为这么一件极其普通的“狗屎门”就割舍了我俩之间的国际姻缘,有些舍不得。你咋知道人家久美子她妈就不捡呢?也许比方才那坨还要大!
天气愈发的热了。很多人都将外衣脱去,只穿一件长袖衬衫,偶尔还会看见一两个系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