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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她已经成功了一半。
她比以前聪明许多。
以前,他们在一起的日子,她孤僻、敏感,优势莫名其妙的悲伤,是个典型的青春期少女。她本该把自己的聪明用来专营工作,却总是专注在一些不必要的事情上,给彼此造成了不少困扰。
那些日子啊……
安悦生仰头饮尽杯中烈酒,闭目略微整理了一下情绪,然后睁开眼睛。他看见浮光幻彩的中环夜景。禁不住又想起那篇报道里说,风萍半年前往在白马公寓,日常消费场所就是樱花街的服装批发市场。当然还有那家他们以前常去的谭记面馆。
如果这些都是真的,如果不是她亲口对他说,以后不要再联系了,他恐怕就忍不住要自作多情了。实际上,他已经自作多情了,否则也不会给她打电话了。她没有接听,多少伤害了他。
想到这个,安悦生觉得烦透了。
他将就被重重地搁在窗台上,决定出去透透气,放松一下。
时间不到十点,圣罂市的夜生活还没有拉开序幕。
他驱车在街上漫无目的地绕了一大圈,特意绕到偏城郊的樱花街,在白马公寓外面停了好长一会儿。他往日绝不是一个容易伤感的男人,可一旦伤感起来,就像老实人发脾气一样颇具爆发力,而且来势汹汹。
他悲伤得连自己都有些吃惊,好像真的爱她爱得海枯石烂、至死不渝似的。实际上,他活了三十年,从未有过为爱痴狂的体验。非但如此,他的情感经历是在是贫乏得够戗,不是他喜欢的不喜欢他,就是喜欢他的他不喜欢,好不容易有那么一两个情投意合的,却总有这样或那样的客观原因,最终没能在一起,甚至还没来得及深入地展开,就被扼杀了。所以,他的心里一直存有遗憾,即使是和风萍在一起的那段日子。
每当回想起学生时代的校花,他总不免要唤醒一番——如果当初能够和她一起,那该有多好啊……仿佛和当初那个人在一起,就完全不需要为柴米油盐烦恼了,就可以朝饮木兰之坠露,夕餐秋菊之落英,做一对清闲高贵的神仙伴侣了。
每个人的生命中都有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有些人可以用来消磨岁月,有些人则可以用来珍藏怀念。曾几何时,风萍不幸成了安悦生消磨岁月,有些人总觉得不够完美。如今,她终于也沦为被怀念的那个,于是她昔日的缺点,就像图片上的斑点一样,是可以PS掉的。
安悦生的大脑就是PS工具,可以把一切棱角分明的记忆羽化。不过,没准是酒精在起作用也说不定。谁知道呢,一个到酒吧买醉的男人,若没有女人让他失魂落魄,简直说不过去。
在喝酒这件事上,他天赋异禀,酒量绝佳,有千杯不倒的美名流传在外,无论是老板、同时还是客户都对他十分钦佩,但有时也挺烦恼的,比如今晚,想大醉一场都极为困难。
三个小时内,他谢绝了前来搭讪的四名女子和两名男性。他很努力地想要灌醉自己,但徒劳无功。开车回去的路上,在广场的路口等红灯,又看见了不应该看见的人。他以为自己眼花,用力眨了一下眼睛再看。
没错,正是风萍。
他想要下车,可是绿灯已开,只能驱车前进,眼睛的余光却撇这后视镜,目送她的白衣急速退去,隐没在夜色里。
忽然之间,他感到胸口一紧,回忆像一条阴冷的蛇缠绕这他的心,酝酿了一整晚的伤感情绪在一瞬间到达顶点。他感到一阵强烈的恶心,急忙将车泊在路旁,翻江倒海般呕吐起来。
暮春时节,气温已经大幅度回升,但凌晨还是稍微有点儿冷。风萍把敞开的白色风衣紧了紧,风衣里是浅蓝色竖领衬衫,下穿西裤,脚踩四厘米高跟鞋,走在夜晚的凉风里,有一种秀挑洒脱之美。
她晚上和唐湛共进晚餐,心情颇有些感慨,又独自去酒馆喝了点儿酒。
他的思维真是奇怪,坦言很欣赏她,也很喜欢她,可是却并不希望她成为唐家的儿媳妇,这可真叫人诧异。唤作三四个月前,她没准就要想歪了。
毫无疑问,唐湛是一个传奇。
他如有天神眷顾,在最好的年华里,拥有了人们梦寐以求的一切,甚至是他商业联婚的元配早早去世。当然,这句话是媒体的刻薄,但联系到他日后的风流,倒也不算冤枉了他。在他风华正茂的年月,想必为女人的问题深深困扰。当然,即便今天他的魅力依然不减。
想到这个,她不由得想起他那个活泼可爱的女助理,倒有好一阵子没有见过她了,好像小报上说她住在伦敦。咦,伦敦?他最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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