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馄饨,一家人齐围坐在客厅的餐桌上共聚一堂,说说笑笑。虽然只是随便吃了一点,但这一顿饭也温馨而完满。父母说说他们这几年的趣事,特别是父亲,总是眉开眼笑的看着她,不住的点头。她这才知道,原来,她真的错过了这三年的岁月,是怎么补也补不回来了。
下午,父亲依然去小区健身中心室做做电疗,做做复健。妈妈说林鑫许久没有吃过她烧的菜了,坚持晚上弄一顿丰盛的晚餐让林鑫解解馋,所以整个下午一会去菜场买菜,一会去超市买调料,张罗得热火朝天。至于林鑫,久违了自己的小密室许多年,她也忙得不亦乐乎,一会拿出自己以前的衣服在身上比了又比,看看胖了还是瘦了,一会翻出书架里一本又一本的书,看看哪些是未读完的,一会又翻出橱柜里的一大堆信件卡片,都是读书的时候同学写给她的情信与逢年过节的道贺卡,一一回味。直到她累了,才静静地躺在她的小空间里望向天花板,不免脑海里浮现出层层往事……
我的眼泪我自己擦(三十八)
高中的学习生活,过得很简单,却也很忙碌。
一进高中的确有很多的不习惯。路太远,班级里的区域划分很严重,住市区的看不起住郊区的,住郊区的看不起非本市的。林鑫住在市区,离市中心也不远,但根据区域的文化而言,并非是所谓的优质区域,相对比起优质区域的学生优势略逊了一些。
渐渐地她感觉到了不适,在这样一个完全陌生的班级,她偶尔会有淡淡的失落,如果不是这么倔强,那么她身边会围有许多好朋友的陪伴,一起上学放学。所以,有时放学早的时候,她会在曾经的学校附近晃悠,晃悠,然而总是失望的回家。
还好,并不多久,她熟识了两位同一区的好朋友,潘娟与季晓。在他们班级,与她同一区的学生只有二名,正巧,都是女生,久而久之她们三位女生反而在班级里成为了最先的好友。
林鑫、潘娟、季晓,他们三个总是一起上学,中午一起吃饭,自习课后再一起放学。路上的时间很长,在公交车上的时候,三个人总是挤在一起,两个人坐前座,一个人坐后座,为了公平,每天都会换位,他们也总是有说不完的话,然而讲得最多的不是功课,而是男生。
潘娟长得很漂亮,整个人散发出娇嫩欲滴的气息,惹人怜爱,大大的眼睛眨巴眨巴地仿佛会说话。然而反差很大的是身材,竟然凹凸有致,1米60的身高正正好好,有时娇小可爱,有时成熟妩媚,羡慕了一大群女生。她的脾气很好,总是温温顺顺的,却拿不定什么主意,只要别人说好她一定没意见,然而也因为这样经常被班里的男同学欺负,她被欺负的时候,林鑫与季晓也不帮忙,还附带的揶揄几句,其实像她这样可爱女生,被欺负也就是因为有人想心怜她。林鑫就是喜欢她这种洋娃娃型的女生,因为跟这种漂亮女生做朋友,连带自己也变得矜贵起来,还可以起到主导性的地位,真好。后来,潘娟被班里一班男女生评选为班花,林鑫知道,这绝对当之无愧。
季晓相比潘娟反而反差很大,季晓属于小家碧玉型的,端坐一边的时候绝对可算是文气十足,偶尔再朗讼上两句诗句,还是有点小气质的。然而当她评价某件事某个人的时候,态度完全改变,简直是尖酸刻薄的,她分析的透彻,然而却太真实,有时会伤到林鑫与潘娟。不过也算是美女一个,只是比较麻烦的美女。
他们各自说着自己的故事。
潘娟也有一个儿时很要好的男生,只是他们不是同住在同一条弄堂,那个男生住在另一个弄堂,偶尔会来他们弄堂里找她的邻居,她的邻居是另一个小小的男生,他们三人经常玩在一起,久而久之她与他有了小小的暧昧,只是这段小小的暧昧持续了没多久,那个男生因为转校就没有再来过他们的弄堂了。不过在这件事情上她很坚持,她说她会等他,她相信只要弄堂还在,他一定会再回来。
季晓也喜欢过以前班级里的一个男生,说是喜欢不如说是暗恋,因为那个男生足够优秀,优秀到是班级里所有的女生明恋或暗恋的对象,林鑫想到了仇煜,这是与仇煜一样的男生吧,如果不是因为足够优秀,她又怎么会考到这么远的学校,在陌生的环境里很艰难地适应着。季晓与那个男生起先也是很好的朋友,然而因为季晓另一个很好的女朋友破坏了她与那个男生的友情,她的女朋友在那个男生面前数落季晓的种种不是,还当着全班老师与同学的面前冤枉了她考试作毙,季晓形容这些的时候用到了“出卖”这两个字,林鑫觉得着实有点重,然而因为这件事情季晓不敢再信任友情。直到后来,林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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