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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如律师、医生的准入证而已。美国的职业人士,很多都要求在两个学位之
上,再考一个执业执照。我遇到过好几个法律学生,本科硕士都有,他们在即
将可以参加律师考试的前夕,脑子里只有一根继续升学的筋。及早知道自己错
误的,也许能够悬崖勒马;太晚发现求学真谛的,其实已经为邪教殉葬。本书
有两篇文章“律师心中的解放区”以及“无头律师欲磕头”,就是反映了正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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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驴找马:职业发展路图》
这两种情况。
英语单词research,是re和search的组合。re是重复的意思,search是寻
找。重复寻找,就是研究。找过的东西,再找一遍——在发现了的东西中间,
再去发现新的东西——这样的行为,只存在于学术类研究生领域。学术领域的
学位追求者,才可以称之为“研究”生,而不至造成语义学上的混乱。
我总算对中国的语言学,贡献了我的一点点发现了。在这个意义上,我才
是“研究”生呢——虽然是老生,尽管是差生!惭愧。
美国有MBA,工商管理硕士;也有DBA,工商管理博士。工商管理硕士,只
要求你会用现成的知识和工具去解决未来发生的问题;而工商管理博士,则要
求你对工商管理这个东西——subject——提供新的、别人还没有发现、没有
提出、没有想到的思想、理论和方法,idea; theory and method。法学博士
LLD,与法律学位JD——加拿大称之为LLB——的关系,也是一样。医学博士,
()
医学生化专业的Ph。D和医生M。D之间,也是这个关系。
也许我们不能一味模仿美国的教育体制。但至少,我呼吁我的读者和学
生,从思想上认识到一个问题:假如根据国家标准你具备了某个行业里从业资
格教育,你就应该大胆投入这个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在实践时进修,而不要
把美丽时光,白白耗在那种培养目的性很不明确、从创意到实践都落后于时代
的“研究生教育”!!!(好像这是我在写作中第一次故意使用三个惊叹号。
这是虚弱无能的表现!)
亲爱的读者:我建议,至少我希望我的读者在精神上,从此不要把职业学
院professional graduate school的大学后教育即professional Master's
degree教育理解成“硕士研究生”教育,而理解为大学后“职业硕士教育”就
可以了。
根据这个语义学解释,你在决定是否读研究生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地把
硕士后职业,当作你是否考研的主要决策依据,而不是把考研本身当作奋斗目
标。这样,你就能够走出考研集体无意识,或者,如同王祖光先生来信所说的
那样,走出“考研邪教”的控制。
在美国和加拿大,确实没有人会把本科四年之后再花三年才能得到的法律
学位(JD or LLB)当成中国人语义里的研究生,更不是Doctor博士,而仅仅视
为一个能够使你有资格成为执业律师的law degree法学学位而已。中国社会,
学生、家长和教育当局,对于大学后职业硕士教育post graduate
professional Master's education在教育理论上的认识还处在比较模糊的状
态。“有硕士总比没有硕士好”,“本科不如研究生好找工作”……这些观
点,就是这种落后模糊认识的表现。
这是中国社会需要提升和进化的地方。我激|情满怀,期待着社会的发展—
—但在此之前,我要呼吁,我的读者与学生们,不要被社会落后所造成的这种
“学位集体无意识”破坏了前途和幸福!
亲爱的繁悠,看到这里,还考研究生吗?我知道你还没有答案。但是,让
我来告诉你:考研,还是不考,只要用就业目标来衡量一下,就能够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