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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使我糊涂白色使我像喝了大杯自来水一样透心凉又透心凉。我常常因为自己绝妙的色彩搭配而暗自惊喜,小时候因为有天我无意地画了红色的天空和黑色的云彩,爸爸妈妈就请了一个刚刚师范毕业的〃流氓〃
教我画画。那个人油头粉面,有狐臭,喜欢骂人和挖鼻屎,他常常骂我是猪,有时候还会揣我的肚子,还有次因为和女朋友吵架而打破了我的头,然后逼我跟妈妈讲是自己摔的。这严重地滋生了我的自卑情绪,从此开始了我怀疑自己怀疑一切的悲惨生活,怀疑的程度到了我甚至不敢相信自己手指的个数,不敢相信吞进肚子的食物。一直到现在,当我在喧闹的食堂打饭的时候,在寂寞的水房洗衣服的时候,当我在花园偷花的时候,我还能感觉到他阴森森的眼睛在死死地盯着我,令我逃不开躲不了。直到小学三年级,爸爸妈妈发现我除了画了一幅叫作《会跳舞的鸡》的蜡笔画以外在美术上没有丝毫进步,这才打消了他们想培养一个艺术家的念头,于是辞退了老师,从那以后我才敢于面对自己与周边
的环境,我终于从美术老师的阴影中看到了光明。
我之所以会从爱好美术改成爱好写作,首先是因为我觉得这是一项很高尚的活动,我刚刚有当作家的打算时就爱上了写作,我觉得它是我的精神振奋剂(千禧年能出一本小说是我的短期目标,成为具有超现实风格的新锐画家、先锋小说家、另类诗人是我的长期目标,也是我写作的初衷和持续写作热情的根本原因)。还因为我曾经在杂志上看到的一个故事:在一栋学生公寓里,一个女生凌晨三点起来上厕所,当时窗外风雨大作,在厕所门口看见一名戴黑色墨镜穿长风衣的男人在拖地,她想这么晚怎么会有人在拖地,想啊想还是回寝室睡觉了。但是第二天,公寓里人心惶惶,大家告诉她前一天晚上出了命案,一个女生被杀了,她推算了一下发现与她上厕所的时间相吻合,她仔细想,啊,原来那个拖把其实就是被杀的女生的尸体!我看完后不敢晚上起来上厕所,甚至不敢看拖把,还连续做了几天噩梦,我因此相信文字具有无可替代的视觉冲击力,它能让人生病甚至着魔,把它当作一个爱好实在是体面又风光。
拉酷酷也是中文系的,他说他要出一本诗集,封面一定会全是河马的大腿与梅花鹿的眼睛,而且他说他以后肯定会出名,只是一个早晚的问题。为了早一点,他搬出寝室,和外语系的丁丁和设计系的西西坨一起在学校附近租了三室一厅的套间,他在他的房间里装了电脑和音响,铺了印有大小不同的圆圈图案,在墙上贴恩雅的海报。拉酷酷对我说你可以常来,于是我常常留宿这里(后来干脆搬过来了),与他讨论关于文学的严肃话题,当然这只能成为我们逃课的理由,因为当我们发现谈话实在无法继续下去的时候,我们就会兴高采烈地约上一对同居密友丁丁和西西坨下楼买消夜,然后坐在客厅的地上,说无聊笑话或鬼故事,每当说到无话可说时,我们便会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的讨论,针对很长一段时间的虚度做一个检讨,当然,很快又成为不必惭愧的理由。
其实我们四个的性格是不同的,我的话很少,拉酷酷的话比较多,而且边说边手舞足蹈,丁丁处于中间,为了炫耀他学的专业是英文,所以说话喜欢夹带英语,西西坨的话很少但是动作很多,因为她在减肥,所以她常常会旁若无人地跳健美操,就算音响开到最大,我们在热火朝天地打扫卫生,她还是会旁若无人地跳。我们每天的安排也不一样,我会去教室,因为每次同学都会带好多杂志去,这样可以省去泡图书馆的时间;下课后我常常会去我朋友开的小书店帮忙,那里离拉酷酷的住所不远。
拉酷酷不会去上课,天打雷劈也要待在他的房间里睡觉听歌玩一种叫做〃大富翁〃的电脑游戏,实在是饿了就打电话叫外卖。丁丁和我们其实并不熟,因为他老是消失,突然打电话来说在上海或长春,他还有个至今没有明确身份的韩国女朋友,有时候深更半夜带她回来,还没看得清就把门给拴了。西西坨把很多时间花在上网吃冰激凌买衣服上了,陪她逛街是若干痛苦的事情当中的一种,她对衣服和化妆品的挑剔已经到了我和拉酷酷无法忍受的程度。她喜欢穿粉红色小吊带白色小棉袜棕色小皮鞋,然后梳好头发去见网友,她把这称为打猎,因为每个网友都心甘情愿地陪她闲逛,他们都说愿意为她付出一切(比如说大袋的果冻,精装的时尚杂志,新出的磁带等等),不过我的呼机常常收到她发的消息:〃有个猪头好丑,马上打我手机叫我回去,救我!〃西西坨惯用的脱身伎俩是委婉地对网友说:给我一点点时间,让我考虑考虑。西西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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