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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吉他;其实也是怪魏达,这或许也是因为有着魏达的影响。
魏达最喜欢的歌曲之一就是《tallulah》,一首来自北芬兰的乐队sonata arctica的歌曲。很明显,这是一个金属乐乐队,虽然魏达最喜欢的《tallulah》不是,但是他们还是有着很多的重金属音乐;虽然他们对重金属音乐做了一些研究,但是不可否认这支乐队是以迅疾优美的旋律和以键盘为主导的重金属配以清澈洪亮的嗓音而闻名于世。
所谓重金属音乐,它们的特点就是冷酷和刚硬气息;而重金属音乐和硬摇滚的区别肯定是有的,但是很多的人都是很不清楚。实际上魏达一直都以为重金属就是硬摇滚,是以吉他演奏比较多的音乐。
所以现在好了,魏达成功的影响到了胖儿子;小立喜欢音乐,还是爸爸很喜欢的那些音乐。吉他、嘶喊之类的,这些都是现在小立喜欢的。甚至是小立在爸爸喜欢音乐的基础上更进一步,那就是小立开始打算自己研究、学习了。比起爸爸只是一个单纯的听众和业余爱好者看起来是要高级了不少,因为小立是亲自参与了。
“我喜欢红色的吉他,如果它的声音很大就好了。”小立指着货架上的一个拉风的酒红色电吉他说道。看起来小立现在的音乐风格真的是确定了;不是摇滚就是重金属,这都是奔着声音大、现场感染力强去了。
魏达和安吉拉对视一眼,他们也算是相视苦笑;虽然早就是猜到了一些,但是他们那个时候或多或少还是有些心存侥幸。而现在,小立的表现使得魏达心里最后的侥幸也是不复存在了,很明显小立这是动了真格的,小立的意志也是十分的坚定。那就是他只会选择自己喜欢的。
其实小立还没有学习过吉他,小家伙甚至只是知道将小吉他挂在胸口;但是小家伙一手端着吉他,甚至是拨片都没有要的在乱弹一气。但是小家伙真的是很开心。这个吉他是最适合他的,因为很漂亮很可爱,因为声音很大。
至于魏达和安吉拉,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苦笑着付账就好;就是这么一个小小的儿童吉他还真的是不便宜。小家伙很有眼力价。居然是选了一把五百多美元的吉他。这一下好了,一般的吉他其实几十美元就不错了,毕竟很多的儿童吉他只是玩具。
魏达不在乎店员说的吉他的性能和专业程度之类的,魏达和安吉拉其实都是不懂这些;不过他们可以肯定一点,那就是小立的起点真的是很高的,因为小立的吉他比起绝大多数的人都是有着更好的设备。玩音乐,有的时候专业的乐器也是很重要;小立现在显然是具备了这个资本,他初学吉他的时候就是拿着让人眼馋的好吉他了。
“莱恩。你答应了妈妈,不可以在没有学会吉他的时候乱弹琴。尤其是你需要学会使用拨片。否则你的手指会受伤。而且拨片也是很危险的,它很锋利。”看着小立又是献宝的拿出来小吉他,安吉拉严肃的对着胖儿子说道;买吉他没关系,哪怕是小家伙会用吉他制造噪音都没关系,但是小家伙要学会怎么去使用吉他。
“好吧,妈妈。我知道了,我不会乱玩吉他的,虽然我很喜欢它。”小家伙老实起来了,不过小家伙现在要是对他的吉他爱不释手,小家伙还是将吉他挂在胸前;看起来已经是有了一个小乐手的模样了,小家伙现在的派头其实还是很不错的,看起来还是比较专业的。
开着车回到了家里,魏达就是笑了起来;挂着小吉他的小立开始炫耀起来了,先是跑去给弟弟和妹妹展示他的吉他,还有奶奶也是需要看看小立的吉他。虽然爷爷又出去放牛了,但是小立还是打了一个电话给爷爷,总算是和爷爷说清楚了他买了一个可爱的吉他。
“莱恩,你看起来太酷了。我想你会超越布莱德。德尔森或者乔治。哈里森,我觉得你有这个天赋。”艾玛好笑的看着挂着小吉他跑来跑去的小立,对于小立的评价也是很高;这是已经将小立定义在超过了林肯公园和披头士这样的传奇乐队的吉他手上了,“你可以给我表演一段吗,我很期待看到你的精彩表演。”
“大妈,不行的。我现在还没有学会吉他,我和妈妈有约定的。”小立直摇头,他只是来炫耀吉他的,但是小家伙现在还是知道自己真的不会玩吉他的,“我可以学习的,我很快就会变得很厉害了。大妈,我明天弹给你听,我还会唱很多的歌。”
笑着抱着胖侄儿亲了一下,看着这个调皮鬼又是在瞎胡闹了也是觉得很开心;只不过小立的歌声,艾玛还是心有余悸的。不过还好,小家伙还是很重视约定的,那就是不会现在就是跑过来乱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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