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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决定实施,因为没有更好的办法,这样就意味着我不仅要把全部的书都挪动,更意味着我首先要把整间屋子里的书都匆匆看过,过去的书也没有目录,要看只能全部内容都翻一遍,烦的紧,无奈,食人之禄,忠人之事。我下定决心便开始干了。
我先倒腾空一排书架,准备按我的标准重新放书,好在有空书架可供挪腾,否则堆在地上,君闻书见了非疯不可。这项工作非常巨大,几万册书,我要逐一检视,而且要不停的搬、插、放,有时放错了,还要再抽出重来,但和书打交道是我乐意的事,少了人来找茬,倒也清静,唯一不好的是,君闻书时常来找事,而且,我进出书库必定要穿过他的书房,他又喜静,害的我时不时的提心吊胆。
最让我烦的还是抄书,其实所谓抄书,更有点类似于在前世中的做笔记,君闻书把需要我抄的部分作上标记,交侍槐给我,由我抄下来,注明出处及页码。在前世,毛笔字被视为书法,属艺术的范畴,我这应试人才没过几笔。而今世,没上过几天学,毛笔字写的也少,每次一拿起那软沓沓的笔我便犯怵,用硬笔用惯了,在纸上一划就是一堆大墨滴,比我的大腿都要粗,更遑论什么蝇头、小楷了。起初,君闻书见我每页画的几个好似蛇爬过的字,眉头都要拧上天,好在他修养还不错,只让我重抄,并不曾当面给我难堪。慢慢的,我也有了自己的办法。所谓办法,其实也挺丢人,还是回到硬笔的老套路上,只是我始终无法参透前世的签字笔的原理,没办法造个珠儿让它能留出来,索性我自创了个铅笔、毛笔的结合——拿黄杨木削尖,蘸着墨汁写,虽然写几下就要重新蘸墨,但比写毛笔强多了。我还自鸣得意的给这种笔起名叫“幸笔”,因为它的主要功能是帮我对付君闻书啊。君大公子第一次见我用幸笔的成果,那惊讶之情不是笔墨所能形容的,然后我们就有了如下对话:
“这,这是什么?”
“回少爷,您要奴婢抄的书。”
“我是问你,你这是用什么涂的?”
“回少爷,不是涂,是一笔一划抄出来的。工具嘛,”我停了停,不敢说是幸笔,“是奴婢自己作的。”
“拿来我看。”
我不情愿的回到我的工作台,把幸笔拿过去,君闻书仔细的看过,举着它说“这成何体统?”
“有何不可?”
“我让你抄书,你怎么用木棍?”
“少爷,您当初只说要字迹清楚,不准讹误,您可没说非要用什么笔,前次奴婢倒是用毛笔写了,您却看不清,可见,什么笔写不重要,您要看的也只是内容不是?”
“可你这也太不像话了。”
“少爷,伯乐相马只见马而不见色,君不闻欧阳母以荻划地而教子乎?”
君闻书张口结舌了一阵儿,终于挥挥手让我去了,我取得了小小的胜利,从此之后,我便用我的幸笔工作。
书的防蛀工作我也做的十分上手,我经过观察发现,书之所以生虫,一是不常动,主要是通风不好,因此一定要常晒。于是我每过十天就取一格书,搬到外面晒,收时擦干架子,洒上一层艾蒿粉,再把书摆上去。搬书是一件非常吃力的事,我照着前世常用的平板手推车的样子让侍槐帮我做了个车——其实很简单,两根木棍钉在一块宽木板上,棍子两端安上又粗又矮的木头轮子,木板上面再钉上两根粗木棍,中间再横过一根,手推车就做成了。虽然我做的车比较简陋,笨木头轮子也不会灵活转向,但比起手抱,已经省事不少了,君闻书第一次看到这车也是惊奇万分,盯着车和我看了老半天。我又用湖草做了个草帘挂在窗上,只要天气不冷,便只上草帘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