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七章 梁山泊建制了(第2/3 页)
主。那些活下来的士绅富户,要生存下去,要存在下去,那就要服从他的规矩。
这亦是陆谦对天下地主士绅阶层的宣告——我可没对你们赶尽杀绝。
那些不长眼的是自己找死,可怪不得他。
就如眼下查处的隐田,陆谦拿着它们当军功田,或是以田代薪,那今后几年的岁月里都不用再担忧东平府官吏军兵的饷银问题了。
而这还只是城池周遭。
是以,要整顿整个东平府境,那还是一个过程曲折,难度艰巨的任务。没人会心甘情愿的叫人在自己身上捅刀子放血的。今后很长一段时日就是梁山泊留守“政府”与“反动”士绅地主们的“缠缠绵绵”了。
这个过程会在宋军反攻时候达到巅峰,而后会一直延续到他们彻底臣服的那一日。
——即便是宋室覆灭,这项斗争还依旧会存在,就好比陆谦前世那般多的企业偷税漏税一样。
这就是一场永远会持续下去的斗争。
这场斗争中,不存在有完结的那一日,只有完结的个体。
可有人嚎啕大哭就有人喜笑颜开。与那些如丧考妣的地主富绅们不同,不少被分配中到税务系统的那些前白役帮闲们,却结结实实的发了一笔大财。
那是一项手快有,手慢无的买卖。
因为蛋糕就那么大,谁能抢到手谁就吃得到。那些“率先”——之前查实的——举报隐田的,经查只要属实,举报人都能获得罚金总额度中的一成作奖励。
如果金额巨大,那奖励还能适当增高。
这可是一笔大钱。
且在税收部门中,如此规定已经延伸到了整个税务稽查中。
查处偷税漏税者,一旦举报证实,就是至少一成的金额做大奖。而税务局本身也多劳多得,那偷税漏税版块,足可以截留一成以上的金额装入自家的小金库。
虽然税务人员的薪俸也是固定的,可奖金与津贴却是没谱的。
陆谦是挺相信‘钱能通神’这句话的。这世界上或许有人真的不爱钱,可是太少太少。他如此规定就是要叫税务官们打起精神来,像一头猎犬般追寻每一个铜子的税钱。甚至为了保证税务系统的缉私行动之力度,陆谦都给税务局一个都的预备军做武力依仗。他们还可以根据自身财力多寡,来决定是否要招募辅警,要招募多少。
反正这奖励出去的钱财都是偷税漏税的,是属于“多出来”的那一部分。
来自信息时代的陆谦一直很感慨老美税务机关的牛掰。可惜,兔子国境内这般强大的机构是不可能出现的。但这并不耽搁他做一次‘拿来主义’,将老美的那一模式变换个模样,安置在现下这个时空。
“人的一生有两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一是纳税。”听起来很有逼格不是?
陆谦也准备这般做,虽然他在农业赋税上的态度已经决定梁山泊在未来几年里,财政支出上必然是大大的赤字。可这并不耽搁在他打击偷税漏税的问题上锱铢必较。甚至是为了尽可能的在如此情况下增多税收,他还更有必要在这方面学习老美——发掘最大潜力啊。
让一切都用金钱来说话吧。
用金钱来阻碍偷税漏税,用金钱来刺激税务人员的积极性。
甚至在受贿索贿的问题陆谦也有非同一般的规定。与偷税漏税方面很相似,叫铁面孔目裴宣第一次听说的时候,眼睛都晕圈了。那是开天辟地的头一回,早前千年光景,从无听说过如此对付官员行贿受贿的法子的。叫裴宣情形来后,是叹为观止。
首先在梁山泊治下,行贿受贿都属有罪。而告发行贿受贿者,行贿金额的四分之一至一半归告发者所有。这个告发者可以是税务官本人,也可以是行贿者本人,当然也能是第三者。反正那行贿受贿都要接受惩处,若那告发者是当事人其一,那人自可以免除刑罚。但要是第三者,他们两个就要倒霉了。
这种规定还很简单粗暴,毕竟他不是专业的财会人员,对于老美的税务警察也只是道听途说,从没有主动的、神界的去了解过。
整个税务制度就仿佛是陆谦种下的一颗‘理想’之花。不管是去掉诸多苛捐杂税之理想,还是叫偷税漏税者无路可逃,这都是理想。就如他在行贿受贿上的限定一般,要消除贪污腐败之现象,那不可就是红果果的理想么?
这时,陆谦带领的东路大军,分作了前中后三军,每军有个都头领。那花和尚就前军都头领,陆谦独领中军,左右是卢俊义与晁盖,这二人性格很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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