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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真的是韩家人,恐怕他也不会比南宫尉迟轻松。
只是他没有料到,所谓地等一等竟然等了那么久……
第二天,谭盈说要去逛书局,很久没摸书,感觉不自在。
风曜陪他一起去,没过多久,就受不了了。
谭盈挑起书来,怎么说呢,非常细致。
他先看书名,书名有意思的,都拿起来从头翻,竟然真的是一个字一个字一页一页地看。看了三五七八页之后,要么皱皱眉头或叹口气就合上放回原处,要么突然翻到中间看几页,再翻到最后几页看看,这时多半就点点头,合上书拿在手里,继续翻下一本。
风曜看看书局伙计惊诧的眼神,再看看架上那么多还没被翻到的书,最后再看看谭盈全神贯注物我两忘的神情……
唉,竟然是个小书呆……
“咳咳。”
伙计扭头来看,谭盈没反应。
“咳咳!”
其他的客人都看过来,谭盈还是没反应。
“溢之,溢之!”索性去拉他袖子。
谭盈抬起头,迷蒙蒙的眼光落在风曜身上,“怎么了?”
风曜在心里叹了口气,说道:“你已经站了半个时辰了,不累么?”随即压低嗓音,“那个伙计已经看了你二十多次了,要不是我们穿得不错,恐怕就要被他当作看白书的扫地出门了。”
“竟然看这么久了?我都没注意,你一定很无聊吧。”谭盈歉意地笑笑,“我挑书很慢,所以大家都不喜欢陪我逛书店。我一般也是一个人去的。要不你先回客栈,或者去别家店看看,或者去吃东西,等你逛够了再回来找我,或者干脆我一个人回去。怎么样?”
“干嘛要看完半本儿才决定要不要?感兴趣就买回去慢慢看,我们又不是买不起。”
“不是钱的问题。出门在外也不方便带很多书,而且我也不想买只能看一遍的。”
“看过觉得没意思,你大可送人或者留在客栈,根本不用带着呀。”
谭盈皱皱眉头,“有钱也不能乱花。还有,这种态度太随意,对书来说很不公平。”
……什么,对书来说不公平?!风曜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我嘛,宁缺毋滥。”谭盈很认真地看着风曜的眼睛,“你还是自己去玩吧。我们再要好也不用作什么都在一起的,毕竟兴趣爱好不可能完全相同。人与人相交,贵在求同存异,对不对?”
风曜隐隐觉得不妥想留下来陪他。可谭盈坚持说,如果他觉得无聊却还要留下来,他会很过意不去的,两人都不能尽兴。
最后两人约好晚饭在酒楼碰头之后,风曜买下两本谭盈挑定的书先回了客栈,留下他继续翻书。
后来,风曜后悔了无数次,那天不管谭盈怎么说,他都应该陪到最后。
又在书店耗了快两个时辰,谭盈揉揉脖子,终于心满意足地揣着新买的两本书出了门。这家店不错,种类齐全,颇有些耐看的。
看看天色,离约定的时间还早。有些饿了,不如先去吃些小吃打打底。
半个时辰之后,谭盈从家小铺子出来,现在他的胃也满意了。
呵呵,别看这家店铺面简陋位置又偏,愣是让他顺着香味找来了。
果然是酒香不怕巷子深啊!
只是,哪边才是回去的路?
又过了半个时辰,谭盈承认他迷路了,周围僻静,连个可以问路的人都没有。
就在他认命地准备退回去问问店家的时候,有道黑影突然闪了出来,一扬袖子,白色的药粉扑面而来。
可怜谭盈瘁不及防,刚想屏住呼吸,却为时已晚。他手脚发软使不出力气,意识模糊,眼皮沉重,随后很快晕过去了。
晕倒前脑中浮起一个念头,原来迷药闻起来就像劣质香粉啊……
谭盈慢慢醒转过来,迷迷糊糊只觉得手脚沉重动弹不得;想睁开眼睛,却怎么也睁不开。
又静静地呆了片刻,等到脑中完全清明,谭盈这才发觉自己是仰面躺着,后背所触一片柔滑,十分舒适,想来应是上等丝绸。
丝绸?!
他的里衣不是棉布的吗?!
这一惊非同小可,谭盈当下使力,想要坐起来。
谁知,他挣扎数下,却丝毫动弹不得。反倒是他刚才几番动作,已经让他发现另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不是换了衣服,而是全身上下被脱得□!
这个认知顿时让他慌了神,惊叫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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