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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
《韩非子》搭建的新法家框架是:势治为根,法治为轴,术治为察。
势者,权势也。位高则重,位卑则轻,是谓势也。自古治道经典,无不将“势”明确看作权位。《尚书·君陈》云:“无依势作威。”法家言势,则明确指向国君的权位,也就是国家的最高权力。
《慎子》云:“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桀为天子,能乱天下。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者不足慕也……尧为隶属(治陶工匠)而施教,民不听,至于南面而王天下,令则行,禁则止。由是观之,贤智未足以服众,而势位足以屈贤者也。”
慎到之所以将势治作为法治精要,其基本理念推演是:最高权力是一切治权的出发点,没有权力运行,则不能治理国家;权力是律法政令的源头,更是行法的依据力量;没有最高权力,任何治道的实施都无从谈起,是谓无势不成治。所以,运用最高权力行使法治,被势治派看作最根本的治道。
慎到的势治说不可谓不透彻,但因为不能透彻论证权力与法治的关系而大显漏洞。一个最大的尴尬便是诸多堪称贤明勤政的国君权力在手,却依旧不能治理好国家。
缘由于此,李悝、商鞅等重法之士应时而生,将国家治道的根本定位为法治,认为法律一旦确立,便具有最高权力不能撼动的地位,所谓举国一法、唯法是从,皆此意也,是为法治派。
术者,寻常泛说的是技巧、方法。然则,法家所言之术,却是治吏之道,是谓术治。战国之世,术治说由申不害执牛耳,被天下看作与商鞅法治说并立的法家派别。
申不害术治说的理念根基在于:无论是势还是法,都得由人群来制定推行。这个人群,便是君王所统领的臣下。若君王驾驭群臣得法,律法政令便能顺利推行,否则天下无治。所以,治道之本在统领臣下的术治。
显然,申不害术治说也是偏颇的,漏洞也很明显。一个最大的尴尬是:国家若不变更旧法(根基是不废除实封制),而唯重吏治整肃,便不能根除奸宄丛生、迭起的痼疾,国家始终不能真正强盛。齐国如此,韩国更是如此。
嬴政在御书房中不断的踱步,晃得前来夜话的李斯都快头晕眼花了。他突然停下,拍手称赞道:“《韩非子》一书确实新奇,它承认“势”是法治的源头条件,却又清醒地认为仅仅依靠“势位”不足以明法治国,必须将势与法结合起来,才能使国家大治,天下太平。这是一个很好的观点,孤王被韩非的论点深深地折服了。”
嬴政越说越激动:“但是孤王最为激赏的,还是《韩非子》中问诘难势说的矛盾故事。专言势治者云:尧舜得势而治,桀纣得势而乱,故势治为本也。果然如此,其论则必成两端:尧舜拥势,虽十桀十纣不能乱;桀纣拥势,虽十尧十舜不能治。如此,究竟是凭人得治,还是凭势得治?凭势得治么,暴君拥势则圣贤不能治。凭人而治么,圣贤无势而天下照乱。他用了一个形象的故事来说明:人有卖矛卖盾者,鼓吹其盾之坚“物莫能陷也”,俄而又鼓吹其矛之利“物无不陷也”;有市人过来说:“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卖者遂尴尬不能应也。贤、势之不相容明矣,此矛盾之说也!”
李斯也在一旁称赞道:“道理简述得睿智犀利而谐趣横生,韩非师弟的才学的确世之罕见矣”
嬴政拍手大笑:“不错,韩非所言至当!势治过甚,与人治无异。法、术、势三者结合,方为上策。”
从九岁起,嬴政便是秦国太子。从十三岁起,嬴政便是秦国之王。从二十二岁起,嬴政便成了天下第一强国的亲政君王。期间风雨险恶不可胜数,对君王不可或缺的正当权谋体味尤深,可谓烙印在心,刻刻不忘。
激动之余,秦王嬴政疑问道:“韩非如此大才,现在何处?可有功业加身?我似乎从未在影密卫搜集的六国良臣明将名单中看过他的名字。”
李斯叹道:“韩非师弟虽然身负经天纬地之才,但是不得韩王重用,满腹经纶无法施展,只得在临棠溪边结下草庐,埋首古籍经典之中。”
嬴政却是欢喜:“韩王不是伯乐,哪里识得千里马?韩非之才只有在我大秦这块土地上才能生根发芽,茁壮成长,化作参天巨木。李斯,你和姚贾立即采取行动,或威逼,或利诱,把韩非请到大秦来。”
李斯作揖称道:“诺。臣一定尽心竭力。”
“那好,夜深了,你下去吧。”嬴政摆摆手,斥退左右,自己却独身看向窗外的明月,思考着帝国霸业的未来计划。
“是,王上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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