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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为了利于实际工作,内参和报道都先不发表,等你们有了一个新的处理结果之后,连同你们的结果一并宣传报道。您提出的不同意见,我一定向编辑部领导汇报。”
艾丰回到北京,新的处理结果一直没有消息,但另一方面的消息却不断传来,交通局和公司党委对夏任凡的整治反而变本加厉,不仅加强了监视和歧视——谁和他说话都得向公司的领导汇报,而且声言要对夏任凡加重处分!
艾丰心情很沉重:问题没解决,反而害了人家,这岂不是一件太遗憾、太令人不安的事情吗?有良心的记者,不能就此撒手不管!
于是艾丰决定二下沈阳。他事先把报道写好,打印了三份小样,公司送一份,市委送一份,交通局送一份,并做了一个简单说明:请你们过目,事实有无出入?观点有无问题?如无意见,本报拟发表。沈阳市委主要领导换了新的人选,委托宣传部门领导审阅了稿件,认为事实无误,观点没问题,但还是不同意公开发表。
于是发生了一个小插曲。稿件经过审阅后艾丰回到北京,当天下午,就有五位沈阳的同志赶到人民日报社。传达室的同志告诉艾丰说,沈阳有人来找。艾丰感到很奇怪,刚从那里来,怎么就有人来找了呢?一问原来他们是拿着艾丰写的稿子的小样来找报社领导的,来人不知道报社领导的名字,所以就出示了小样。而传达室一看小样上有艾丰的名字,以为是找他的,就给艾丰打了电话。艾丰立即明白了他们是来“告”自己的,不过艾丰认为他们是为公事而来,于是就热情地接待了他们,随后还把他们引见给报社领导,请他们直接向报社领导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见。
最后,报社领导根据全面情况还是决定公开发表,于是《一场尚未结束的争议——夏任凡免职前后》在1986年6月16日见报了。此报道在当地以至全国都产生了强烈的反响。许多读者来信,热情拥护和赞成报道提出的正确对待改革者和爱护改革者的问题,以此报道为起点,在全国范围内也形成了保护改革者的舆论氛围。经过半年的时间,在中央的过问下,夏任凡的处理问题得到了解决,取消了对他的撤职处分,将其换到另一个单位——沈阳长途客运汽车公司担任同级别的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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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任凡浮沉(4)
尚未结束的争议
对于如此艰辛产生的作品,艾丰在《经济述评自析集》中回忆了写作这篇《一场尚未结束的争议》的构思:
就本文来讲,其实质性的意图,是通过说明对夏任凡处理过重这一事例,告诉改革者在改革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什么,更要告诉各级领导,为了不断推进改革的事业,要十分注意慎重地对待改革者的问题,要放在历史的大背景下,看待他们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但是,报道并没有只是就写这一面,仅仅说夏的“好话”。全文分了三大部分,第一部分说夏的成绩。第二部分说夏的缺点和问题,这一部分的长度和第一部分差不多。按说本文是为夏说话的,还说夏本人那么多的缺点和问题干什么?按过去单侧面报道的思想,是不会这样写的,但根据多侧面报道的思想,我这样写了。这样写才是比较客观公正的。第三部分写主管机关对夏的处理,既写了他们处理对的一面,当然更指出了处理不恰当、不对的一面。
艾丰认为,这种多侧面的写法,有三方面的好处:对广大的读者来说,他们觉得自己看到的是真实的、全面的情况;对被批评者来说,他们也会觉得记者是真正为了搞好工作来进行批评的,即使是要批评某一个人,也不是一棍子打死的办法;对记者基本肯定的报道对象来说,既有保护他的作用,也有提高他的作用。
事实表明,这一多侧面的报道无论在作品本身的宣传效果和实际工作的改进方面,都取得了极大的成功。
写完《一场尚未结束的争议》后,艾丰觉得还不过瘾,1987年再下沈阳采访夏任凡,并于12月14日在《人民日报》发表了《追踪夏任凡——沈阳采访札记》一文,借此来进一步深刻剖析社会该如何看待时代改革者的问题。文章开头第一段就说:“曾被免职的改革者夏任凡,终于走出了前进路上最狭窄的夹缝。改革者气候正好。但千千万万个企业家,仍面对着新旧观念、新旧体制的夹缝。”在报道中他还精心拟制了发人深省的小标题。
“上次采访中,见到一些材料,听到一些谈话,曾把夏任凡勾勒成一个‘私心很重’又很
‘狂妄’的角色。猝不及防的脏水,曾泼得这个年轻汉子发烧到40度……夏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