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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我一下,一下就好。”
沈雁这么说,手微微在他肩头一握,然后松开手一个人走了过去。
这句话的含义当然没有字面上那么简单,所以他没有跟上去,只是默默站在原地目送沈雁一步一步走到那个男人身边,像完全没有看到对方般,神情寡淡地静静放下手中的一束白菊花。
放上去的白菊花和坟前已经摆好的那束白菊花几乎一模一样。一样的品种,一样的修剪,一样的包装。
放在一起的时候,才发现它们如此相似的这个事实。
相似得让人尴尬。
沈雁一句话没说,也没问,只是低下头按照以往扫墓的惯例把墓碑和墓碑周围的基石一一清理了一遍,仿佛当男人落在自己背上的目光完全不存在,直到收拾得干干净净,已经没有可以打扫的地方了,仍旧没站起来。
比陌生人更陌生人的气氛,比较适合在无语中散场,以其中一方的离开画上句号。
男人默默站了很长时间,皮鞋底下轻轻发出一声响,有起步的意思,似乎决定成为先离开的一方。
但,却并非以无语结束。
“我过世之后,你会来扫墓吗?”
沈雁蓦地怔了怔,眉宇下意识轻轻一蹙,紧闭其口。
想不到男人自己点了点头,似乎早知道对方的想法,语调淡得完全不像在讨论自己的后事。
“不用来,”男人从他身侧缓缓走过,没有回头,“是我对不起你……和你妈妈。”
那时,沈雁忽然开口:“谢谢您的花。”
“爸”这个字叫不出,也不想叫,只是用对待长辈的语气低低道了一声谢。声音有些嘶哑,不过里面是实心的,并没有软弱。
男人的脚步顿了顿,泥塑般站了一会儿,最后再次点点头,继续朝大门走去。从后面看不到男人的任何表情——又或者,即使从正面看也不会看到。面无表情地渐行渐远,从他们的视野中慢慢变成一颗灰点,消失不见。
也许,心里面的那颗灰点,也终有一天会慢慢遁于无形吧——他这么想,无声陪沈雁一直站,站到天晴。
……
第四本日记放进去后,他长达三年的实习期结束了,沈雁也正式本科毕业。
他们都已经到了迄今为止人生的至高点。
不过,前方的路更长,更远,还有更多的上升空间可以去争取。
三年来在国家台慢慢积攒起来的经验和人脉,给了他一个龟孙子先生拦也拦不住的机会,回到他所熟悉的那个城市,回到他所熟悉的那栋电视台大楼,完成他一直心心念念的夙愿——第一次,有了自己主持的节目。
节目不长,只有短短三十分钟,而且每逢二、四、六才有档期,却是他最喜欢的新闻剖析。
作为□□,他已经深深知足了。
明天即是他正式录制第一期节目的日子,也是他第一次正式以“主持人”身份出现在观众面前的日子。
这天晚上,他特地问节目组负责人借来了明天要用的那间演播室的钥匙,说想自己排练排练,负责人欣然答应。
演播室位置非常好,面朝市中心,而且因为位处二十层楼之上,当夜色渐渐沉到建筑群构成的城市外轮廓下面,高大的落地玻璃后便可见星星点点的灯火斑斓闪烁。主干道匆匆而过的车流在路面上洒出一层金色砂糖似的光,以一片黑色天空打底,无声无息地嵌进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真美,”他由衷地赞叹一句,“挑这个时间过来果然值得。”
正式录制是白天,那时候见不到这么美的画面。
“是的。”真美。沈雁在一旁轻轻回答,眼睛看的却不是玻璃后的景致,而是玻璃前的这个人。
他听到这个回答,再看到玻璃倒映出来的沈雁的一双眼,目光从头到尾都放在自己身上,不由“哧”一声笑出来,调侃道:“你说的是什么,和我说的东西不一样对不对?”
他们在一起至今已经第四个年头。
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明明过了那么长时间,应该什么都习惯了,然而辛苦了一天后疲惫不堪地回到家,被那个人轻轻拥进怀抱的时候,仍会觉得肩膀上压着的重量一下子卸了大半下来,仍会觉得……甘于沉溺。
这三年在北京,他作为节目编辑实习需要出差的次数减少了许多,可以常常留在家里,比较安定了。
沈雁白天上班,晚上和周末到大学上课。辛苦归辛苦,却有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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