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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听什么音乐?”她不执勤的时候几乎都在听音乐,他看过,远远的。
戴着鸭舌帽,身穿棉T、连帽外套、贴身裤搭着牛仔短裤,脚穿布鞋,就像一个小男生。
她不跟其他保全在一起,似乎很喜欢白屋外面那片松林,每次回来,衣服上面会夹着掉落的松针。
他要求她随传随到,所以她能拥有的闲暇时间很少,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记得那看过的印象。
“要听吗?”看在这几天他天天来医院报到的份上,她难得主动示好。
“我对音乐的要求品味是很高的。”
孙立言把刚从耳里掏出来的耳机作势再塞回去——
“唉,不要这样。”他捞过耳机,放入自己耳里,可眼光不由自主的由她包裹着层层纱布的小腿延伸到两只脚板。
那脚趾圆润的脚底下,有他看过因为长途奔跑几乎磨破一层皮的惨不忍睹模样。
为了到处找他,拼了命的找,这么奋不顾身,有哪个女人这么傻?
送她进医院时,她痛得死去活来,甚至晕过一次,可是从头到尾没掉过一滴眼泪,这女生的强悍,实在出人意外——也令人心疼。
他得死命的告诉自己才能把眼光从她的脚上移回来。
“很痛吧?”
她笑了笑,说的却是——“谢谢你送我来医院。”
“我也谢谢你救了我。”迟疑了下,他非常难得的向别人致谢。
“那是我的职责。”
“你对自己的职责都这么拼命吗?”那么的义无反顾。
这年头说要拼命的人很多,真的拿命去拼的人却没有。
“得看跟着的是什么样的老板。”她意有所指。至于他,她只是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也没想到他一离开自己的眼皮下就真的出事了。
想不到张驭晓伸手把她的头发揉乱,一想到那么爱穿热裤的她,歉疚难过的情绪都浮了上来。
“我是好Boss,不过你不会后悔牺牲一条美腿,我的好以后你会知道,先说好,可不能上瘾喔!”
“老王卖瓜,而且这种支票一点也不可靠。”她边躲魔掌边唾弃。
“老王的瓜可也是要经过GAS标章认证,消费者才肯买回来的。”经过辅导检验、管制,就跟猪肉得经过CAS认证的意思是一样的。
孙立言索性翻身,来个置之不理。
不管他这粒瓜是冬瓜西瓜南瓜北瓜还是胡瓜,少理为妙!
“要不然我顺便找个整形医师帮你整一整,要恢复光滑幼嫩也不是不可能。”
她的反应是充耳不闻。
张驭晓也不以为意,自己找了张椅子搬到床前坐下,并没有拔掉耳机,就这样和孙立言面对面,听着同一首歌。
空气中有那么一段时间是停止的——只有光尘在空气中弥漫跳舞。
“这MP3里怎么听来听去就只有一首歌?想不到现在还有人在听他们的歌。”张驭晓的神情很淡,但仿佛还带着一股悠远的思绪。
“‘狂潮’可是亚洲天团,怎么到你嘴里好像很过时似的?你们同是音乐人,没有不知道的道理啊。”
音乐从来没有过不过时,只有经典与否。
“一个已经解散的摇滚Band就跟散沙没两样,现在的粉丝见一个爱一个,用过就丢,恐怕早就不记得,像你这么长情的才少见。”对明星偶像情长,那么是不是也代表她对感情也很执着?
“他们一路跟着我走过来,陪我度过很多时候,在我心里,他们是最特别的,当我失去爹妈,剩下一个人在瓦砾堆的时候;当我在军校里一个人都不认识的时候;当丛林战我以为会死在伙伴的枪下时;在我迷路,困在沙漠,以为会渴死的时候;当我遇到难关觉得快要过不去的时候,都是他们的歌声安慰了我,你觉得我有多么喜欢他们?”
她偏过头,望着窗外医院的庭园,院子外面有一棵不知的树,风吹过树梢,叶子窸窣作响。
张驭晓知道他的粉丝多如潮水,但是他无法确定是不是有人像孙立言喜爱狂潮那样的喜欢他。
这让他想起了过去年少的时光。
“为什么当保镖?”他忍不住问。
“那你为什么要当歌手?”她反问,侧着脸的她半身仿佛镀着阳光,像个天使般。
“因为不想浪费我这张脸啊。”他一如往常般的嘻皮笑脸。
“我是战争孤儿,没得选择。”她轻描淡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