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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我下车。我也迷路,不远的地方传来警车、消防车或是救护车的声音,路边上,肤色黝黑的贫民男女和小孩子瞪着又大又黑的眼睛看着我。我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往前走,不敢细看路两旁常年累月积下的污水和垃圾。隔一会儿就试着打Lyle和Rydian的电话。刚刚挂掉,电话突然响起来了,屏幕上闪的是Lyle的号码。我接起来,在听到他声音的那一秒钟开始抽,几乎没有办法回答他的问题。
我记得自己那一天像个迷路的小孩子一样,抹着眼泪,一个字母一个字母的把街边路牌上的路名报给他听。似乎过了很久他的车子才出现在我眼前。我跑过去,上车,紧紧地抱住他。后视镜里面,我看起来狼狈的要命。但是他却说:“看来我以后要经常惹你哭。”因为泪水把我的睫毛沾在一起,可爱极了。他说对了,这是第一次我在他面前哭,但绝对不会是最后一次。
那天晚上,新闻里滚动播出的都是巴基斯坦地震的消息,震级从最初估计的7。6级上升到7。8级,CNN Asia的主持人说的整整一代人在这场灾难当中死去。而在新德里,直到深夜,还是有许多人因为害怕余震露宿街头。我和Lyle却全无所谓的躺在他房间里的床上,我终于问了那个盘亘已久的问题:“和我在一起之后,你有没有别的女人。”
他回答将要主宰我的忧伤和快乐:“最近六个月没有。在纽约从来没有过。”
“这么说我是纽约的唯一?我很荣幸。”
“你是我的唯一,我爱你。”他说。
31) 婚礼
“我为你感到难过,因为我不爱你。” 我回答。
我不记得之后对他说的是“我恨你”还是“我讨厌你”。我只清楚地记得,到那个时候为止,我们认识一年一个月又两个礼拜,从第一次做爱算起也有差不多有一年时间。6个月?纽约的唯一?讽刺的回答。
“为什么?”他明知故问。
“我从小就不喜欢跟别人分享玩具,也不喜欢住宿舍,讨厌集体活动。”
“我早就知道我们的共同点很多。”他回答。
有些话第一次说出来好像很难,真的说了就变得像顺口溜一样简单。那天晚上他说了无数次爱我。我也无数次的回应,我讨厌你。他不相信,或者根本无所谓。毕竟我仍旧在他的床上,身体和身体纠缠在一起,吻着他,抚摸他,用陌生的略带沙哑的声音反反复复的问:“她们在床上叫你什么?你们是开着灯,还是在黑暗里做?她们喜欢吻你哪里?用舌头还是牙齿?……”
直到他发出几乎无声的呻吟,把我压在身下,对我说:“别再拷问我了。”
我们仿佛不知疲做爱。虽然我觉得很累,从上午开始就累的要命。我似乎有点低烧,胸口和手心都微微的发烫,离开他的身体和爱抚,任何一秒钟都会叫我的发抖。“你好热。”他在我耳边一语双关的低语。
不知道几点钟,我们停下来,静静的躺着等待呼吸渐渐平复。
“我可能要生病了。”我说。
“怎么了?”
“天知道,疟疾、黄热病,或是出血热,我没有打预防针。”我笑着胡说八道,然后问他,“会过人的,你害怕吗?”
“我现在没什么心情开玩笑。”他回答。
“我也没有。我肚子疼,你把我弄疼了。” 我说,但是语气就像是个玩笑。
他俯下身,温柔的吻我的小腹,抱着我直到我推开他,背过身沉沉睡去。第二天早晨醒来的时候,我没有生病,但还是很累。我们叫了两份三明治,然后继续睡到下午。一直到傍晚的时候,远处传来依稀的鼓声和音乐声。我套了件他的衬衣下床,跑到窗边上从窗帘的缝隙里往外看,是一支鼓乐队,一辆马车和身着盛装的人群,在酒店的花园里游行。
“是婚礼。”他走到我身后,看了看,告诉我。“马车上的是新郎。”
不管前一天发生过什么,婚礼还是继续。我说:“我们去看看吧。”然后就像小孩子一样兴奋的脱掉衬衫扔给他,穿好自己的衣服,拉他下楼。
可能所有的女孩子对结婚,或者说仅仅对婚礼那一部分,特别是盛大的婚礼,都有着某种情节吧。不能不承认我也不例外,虽然在我看来那只是一场铺张的俗艳的婚礼,我还是想要看个究竟。婚礼在酒店最大的宴会厅举行,中间一个四柱高台,到处挂满了红色玫瑰和黄色金盏花穿成的花环,时间尚早,鲜花、酒和食物源源不断的送进来。一个侍者非常殷情地带我们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