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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丝 》 偿债新娘
' 内容简介 '
为了偿还家中积欠的高额债务
她瞒著家人与朋友,偷偷跑去当代理孕母
只要一年内替对方生下宝宝,她就能“功成身退”!
她一直以为对方若不是老头子,就是长得很抱歉
否则也不会需要用钱来“买”一个女人
没想到她根本就猜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
原来人家长得年轻又帅气,让她心儿怦怦跳──
呃,她是来“还债”的,不是来谈恋爱的
所以不管他提出多么“高难度”的要求
她都会乖乖“遵从指令”,好让他“精力充沛”──
嗯,还好她的肚皮很争气,很快就有了好消息
不过问题也来了──
这个男人实在对她太好了,害她忍不住开始担心
等小孩生下来以后,她恐怕会舍不得离开说…
楔子
「结婚?为什么要结婚?这跟之前说的不一样啊!」陆尔萍看着眼前的结婚证书,不敢置信的问。
「因为博翔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是私生子,所以只好先跟你结婚,等孩子生下来之后,再办理离婚了。」詹俊玮解释着。
「不!我不要跟他结婚,我愿意签下代理孕母的合约给他。」陆尔萍摇摇头,坚持道。
「恐怕这是不可能的事情。」律师道。
「为什么?」
「因为本国尚未合法代理孕母这种事,因此若是签下代理孕母的合约,也会因为『违反善良风俗』而失效。」律师解释着。
「那结不结婚又有什么差别?」陆尔萍还是不懂这之间的差别。
「当然有差!代理孕母的合约不只没有保障,而且如果让别人知道曾先生曾经与人签下代理孕母的合约,将会损及曾先生的名誉。再者,结婚的话,可以合法签下婚前协议书,这份婚前协议书上说了,当结婚这件事产生法律效益时,男方会给女方一千万的聘金;若将来两人离婚且育有子女时,女方愿意放弃对小孩子的一切权利,包括探视权。」律师指着合约上的内容道。
不愧是商人,真是半点也不马虎。陆尔萍心想。
「可是,结婚又离婚的话会留下纪录……」陆尔萍不是不能理解曾博翔他们的想法,但是她也有她的顾虑。如果真的留下纪录,她真不知该如何对父母与好友解释。
「就算没有结婚纪录,你生孩子的时候,仍是会留下生产纪录,你觉得是以已婚的身分被查出生过孩子对你比较有利呢?还是以未婚的身分被查出生过孩子对你比较有利呢?」律师又道。
陆尔萍挣扎的低下头。
「博翔也知道突然要求你签结婚证书,你一定会反弹,而且这个社会对离过婚的男女来说,也是对女方较为不公平,所以他也开出了附加条件,如果这一年内他没能让你受孕的话,交易也算是成功,他之前给你的那一千万,你半毛都不用还给他,如果这一年内你真的生下了孩子,不论男女,他都可以再送你一幢房子,让你跟父母不用再过向人租房子,寄人篱下的生活。」詹俊玮也加入说服的行列。
「这份合约在这里,你可以把条约内容看清楚了再做决定。」律师将合约递到陆尔萍面前。
陆尔萍略显迟疑的拿起合约,一条一条仔细的看着。
其实,陆尔萍自己也知道律师与詹俊玮的说法的确有他们的道理,而曾博翔开给她的条件也确实不薄……
几经思考后,陆尔萍终于下定了决心。
「好,我签。」
「你确定没有什么疑问了吗?」律师确认的问道。
「没有。」
「那你有想再增删什么条文吗?」
「也没有。」
「那好,请你在这里和这里签下你的名字。」律师说着,一面递出手中的钢笔交给陆尔萍。
陆尔萍接过笔,在手中握了握,才在「曾博翔」这三个宇的旁边签下自己的名字。
结婚证书上有他和她的名字,证人栏上则有詹俊玮与律师的名字,但是四个人之中,却只有身为新郎的他没到场。
陆尔萍顿时觉得自己好可悲,比当代理孕母还要来得可悲,因为她不只要做代理孕母得做的事,还要这样半点喜气也没有,又毫无尊严的嫁给一个从未谋面的人。
「你们怎么能这么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