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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仲这才顾得上抬头对小病人的家属说话:“不严重。你们商量一下谁留下来照顾小孩,要随时看着他不要乱动。”
前后二十五分钟。
站在稍远些的地方一直看着的小葵微笑着叫了一声:“雨仲哥哥。”
之前雨仲一直忙着处理小病号,无暇他顾,根本没有注意到其他人。此时抬起头来,他惊讶地走上前:“小葵!你怎么来了?”扭头招呼阿苗:“贵客到了,快来看看是谁!”
小葵把情况简单说了一下。林宇十分自来熟地上前与雨仲一握手:“您好,我是小葵的未婚夫。”
小葵有些尴尬地避开了目光。雨仲看他浓眉大眼,英俊沉稳,两人确实般配,了然地一笑:“你好。山茅野舍,见笑了。”
夫妇二人盛邀小葵和林宇留下来吃晚饭。雨仲陪着林宇闲叙,参观诊所和诊所后自家的屋舍田畴,一双儿女绕着屋舍到处跑闹,温馨又充实,羡煞了林宇。小葵陪着阿苗在厨房整治饭菜,阿苗利索能干,小葵又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主儿,实在帮不上什么忙,阿苗给她搬个板凳坐造厨房门口陪自己说说话。
“小葵,一别十多年,也没你的消息,难为你还记得我们乡下人家。”阿苗笑意盈盈。当年那个纤弱的城里孩子,如今长成这样美丽又高雅的女人,她感慨地说:“跟你比比,我真是粗糙衰老得不成样子啦。”
“哪里,你和雨仲哥生活得这么幸福,才叫我羡慕呢。”小葵浅浅地笑着。“我还以为你们早就搬去城里开店了,雨仲哥医术这么高明。”
“高明什么呀,混口饭吃。”听到有人夸自己的丈夫,阿苗眯着眼笑得幸福:“再说了,在这山里野惯了,受不了城里的规矩。还是本乡本土的看着亲切。”说的在理呀,小葵由衷地点点头。就像她在国外,过得也很好,但总觉得差点什么,回国了才算踏实,终究是自己生活了多年的地方。
阿苗呼呼地炒菜,旁边的砂锅咕嘟嘟冒着热气,鸡汤的香味弥漫在厨房,小葵帮忙把凉拌菜调匀。朴实的生活气息忽然穿越了十多年的时间,重新把她重重包裹,她感觉像是回到了14岁,初阳穿着围裙给她做饭,氤氲着的水汽和香味里,初阳挺拔的身子和温暖的笑脸有些模糊,那时候她以为那会是她的全部,永远是。可是他却丢下了她。
“阿苗姐,初阳哥哥他……”明明知道答案会是怎样,但就是忍不住想要问,万一有意外的惊喜呢?“你们有他的消息吗?”
阿苗呆了一呆,挥着铲子继续炒菜。小葵知道她是在想怎么说才能不那么直白伤人。小葵提起来的心又沉了下去,专心地拌着碗里的菜。韭菜在水里焯过切断,干辣椒搁火上烤得糊香,捣碎了放蒜末、姜汁、麻油一起拌匀,清脆可爱,清香扑鼻。是这里的特色菜,初阳给她做过几次,比之大城市里星级酒店的招牌菜还要可口下饭。
阿苗转身把菜装盘,尽量轻描淡写地说:“小葵,有些事情过去了就不要想了,生活还得往前呀。看得出来这个小伙子对你很不错,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呢?”小葵摇摇头,满眶的眼泪慢慢地收回心里去,勉强笑笑说:“还没定呢,看吧。”
“饭好了,咱们入席吧。”雨仲找了一圈,才找到林宇,他正在凝神研究诊室里墙上的一幅画,画上草书题了“情之所挚,雨夜对饮”几个字,落款是一个篆印“石居”,看得出绘画和书法都很有些功底,更重要的是他见过这人的作品,上一次省画协办的青年绘画赛里他的作品挤掉小葵,获了金奖。据他所知,这位石居的画作面世不多,但市场上卖价挺高。林宇是奇怪雨仲这样的乡村中医,居然也喜欢关注和收藏绘画。雨仲听了微微一笑,说:“我哪里会花那个闲钱去买这个,是一位友人相赠。来来来,开饭吧,菜凉了不好吃。”
晚宴已经是山里的最高规格了,不是什么高级菜式,但都是山里的纯绿色食材,雨仲开了一坛老酒招待两人,宾主尽欢。
第二天一早就要出山,小葵婉拒了雨仲夫妇多住几日的盛情相邀,行李也还没有收拾完,饭后就告别了雨仲一家。小葵从没有过在夜里走土路的经历,她开得很慢。车子亮着灯在寂静的山里穿行,像是撕开了黑暗的胸膛。山里虫子多,呼呼地往挡风玻璃上撞,前仆后继。时不时有野鸟从头顶黑漆漆的树冠里飞过去,受惊的兔子横冲直撞,从土路这边跑到那边。
从镜子里看到后排的林宇,他和雨仲很是投缘,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