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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过那些枪的主意,不过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先训练甄樱几个,至少让她们有了自保之力,自己才能放心的出去。所以说高猛现在提出找枪,可以说和他不谋而合。
一边的高猛也在心里暗赞队长精明,点头道:“没错,就是南街所。其实我早就有这个心思了,但因为之前人手有限,不敢轻举妄动。可现在有了队长你,原本复杂的事就变得简单多了。”
临了,老高同志还没忘不着痕迹的捧了李默一把。
“可派出所那种地方,会有枪?”天然呆再次发挥了呆萌作用,也再次充当起泼冷水的角色。但有这种想法的可不止她一个,秦羽就是一样的失望眼神。
其实在很多老百姓的眼里,派出所就是解决鸡毛蒜皮小事的地方。而那种地方,还能有枪?派出所的警察,还会开枪?
对于天然呆的质疑,高猛并没有不满。笑了笑,耐心答道:“放心吧,南街所是大所。虽说都是淘汰货,但也是货真价实的真家伙。数量不多,大概有四五把。”
“大哥,你知道的也太清楚了吧!”这下就连刘进也吃惊了,以前高猛可没和他说过这些。
“老高当然知道,他和南街所的所长是兄弟呢。”这次是郑彤接过话茬,只要遇到能帮高猛提升威信的机会,这少妇都不会放过。
而且似乎对方清雪的质疑,有那么点不满,大有回击的意思。只是这番心思白瞎,因为天然呆根本听不出她的针锋相对。
边上的李默倒是听的一笑,郑彤那点小心思哪瞒得了他。说什么和所长是兄弟,的确是夸大了,也就是面熟的事,毕竟光华小区也算南街所管。
他也不计较,却是忽然改变了话题:“对了,我记得离南街所不远,好像还有个消防站吧?”
“消防站?”大家都有点跟不上他的跳跃思维。不是找枪吗,怎么又拐到消防站去了?
高猛也是有点糊涂,不过反应还是挺快的,试探问道:“队长是看上了里面的消防斧?”
李默点点头:“有这想法,就算这次咱们搞到枪,可目前杀丧尸主要还是冷家伙。所以我想顺路去看看,能不能弄些消防斧回来,总不能一直让大家用自制的管叉。”
长枪管叉虽然有着长度优势,不过更适合开阔地带。而要进入建筑搜索物资,还是劈砍类的短武器好用。即便是双手的消防斧,也比长枪管叉要方便的多。
说白了,自制管叉只能做为最早阶段的临时武器,很快就会被淘汰。而随着大家的体质渐渐增强,手段渐渐熟练,各种武器自然也就得心应手了。
不过与其他人相比,高猛却隐隐觉得李默没说实话。就算消防斧真的比管叉好使,但就为了那玩意单跑一趟消防站?似乎有点小题大作。
做为小区的保安队长,高猛不仅和南街所打过交道,对李默所说的那个消防站同样有所了解。以前光华小区还专门请过那里的消防员,给保安上过防火消防课呢。
因此就高猛所知,去消防站和南街所可一点都不顺路,虽然离得不远,但绝对是两个方向。
不过就算他心里怀疑李默的动机,却也不会傻到上赶着去问,那样纯属就是自己自讨没趣。他相信,到了该说的时候,这位队长一定不会隐瞒。
而已经将骑兵刀霸占的刘进,似乎对消防斧神马的没啥兴趣,但却不忘吐槽:“说来这末世一爆发,还是咱们天朝最惨。人多不说还武器管/制。别说枪了,就是消防斧一般地方也见不着。”
这小子有点贫,不过队伍里有这么个人挺好,能让新老成员之间更快的熟络起来,毕竟人类的交流就是从谈话开始。
可也不能太放任他,不然指不定话题就被他带着拐到哪去了。这不秦羽已经被带的跑了题:“可不是,这要是在米国,只要去一趟枪店……”
大男孩话没说完,就被李默敲着桌子打断:“扯远了啊,咱们还是继续说正事。找枪的事就定下了,赶早不赶晚,明天就去。人选嘛,我带老高和刘进就行了。至于要不要去消防站,到时候视情况再定吧。”
话音刚落,秦羽急了眼:“队长!怎么又不带我啊?你这是歧视!”大男孩显然对李默总把自己丢在女人堆里很是不满。
“傻小子,队长这是信任你,我老高想留下还不行呢!你想想,咱们都走了,家里不就你一个爷们。你得看家,得照顾家里的女人知道不!”
老高脸上挂笑。不带大男孩去他是赞成的,倒不是瞧不起秦羽,而是他有着一种根深蒂固的老观念。冒险的事,还是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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