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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缓缓睁开了眼睛,眼神还带着点萎靡,“那怎么行,我是打工族,怎么能说翘班就翘班,这个月的全勤奖已经没了,不能再被扣工资吧?”
林寻墨吻了吻她光洁漂亮的额头,“有什么关系,一个打工族何必这么拼命,请假,咱们今天不去上班了”。
季橙看着林寻墨的眼睛,清淡却认真,他居然不是在提一个建议,而是一个决定。
“可是今天还约了广告公司谈Azonbia的事…”
林寻墨看着她担心的样子,扬手揉了揉她的发,一手抱着她,一手从西裤口袋里拿出手机,拨出,“Ken,今天我不进公司,把所有的会议改期”。
直到他挂了电话,季橙还是有点疑惑,这种兴致所至的行为,太不…林寻墨了!
这个严谨到一板一眼的男人,居然会为了让她睡觉,就不去上班?
林寻墨被季橙意味深长地审视看得有点莫名,“干嘛?”
季橙摇了摇头,怀疑地说:“你这样太让我诚惶诚恐了!”
林寻墨无语,“我以前到底是对你有多不好,这样就让你惶恐了?”
季橙撅起嘴,不以为意地说,“很好,但绝没有这么好!你这样,我简直要觉得自己是换了个男朋友!”
林寻墨眉眼微弯,敲了一下她的头,“吃了早饭去睡觉”。
季橙觉得林寻墨太可怕了,这个男人一旦对什么事情上心,就会做到滴水不漏。比如他每天早上会开40分钟的车,跨江来到这户他几年前买的公寓,陪她吃早饭,然后送她上班。
他每天7:30分会准时进门,换着花样地带各种有名的特色小吃,蟹壳黄、鸡肉生煎馒头、小绍兴鸡粥、油汆馒头…
季橙几乎不可想象,他要几点起床,才能将车程和排队的时间都算上,准时到达这里。
而且即使自己表现得并不喜欢,他也不会说,“为了买这个,我排了多久,开了多久车”之类邀功或者抱怨的话,而是一脸温柔,笑着说,“不喜欢?那咱们下次不吃这个了”!
季橙看着他细心地将汤汁分开打包的蟹肉馄饨倒入干净的瓷碗里,浇上醋,又把素菜包、小咸菜分别放在碟子里,而且摆的很整齐,动作专致,不疾不徐,俨然像在完成一项严谨的工作。
真心是。。。精细入微啊!
既然不出门,季橙就去卸了妆,回来的时候就见林寻墨连筷子和汤匙都摆放完毕,在椅子上坐得笔直等她。
季橙心想,她会再次栽在林寻墨手里,不是因为自己意志力不坚定,而是敌军太强大啊!
。。。。。。
蟹肉馄饨肉质鲜嫩,素菜包清香爽口,季橙吃得格外满足,放下碗筷,她十分不雅地舔了舔嘴唇,“好吃。。。”
林寻墨的习惯向来简单,从不在餐桌前看报或者摆弄手机,吃完了就静坐着,等待对方吃完,然后。。。去洗碗。
看着季橙因为美食明显兴奋的眼睛,他笑笑,“去漱口、睡觉”。
“哦。。。”季橙答应着,但坐着没动,看着林寻墨又以那种悠然认真的姿态收拾餐桌,她想,她当真是被林寻墨默默无声地宠爱到任性了。
因为林寻墨家里有一项传统,就是女性绝不洗碗,季橙不知道这个传统的起因,但第一次去他家就甚为惊奇,因为他们家,是连打扫做饭的阿姨都不洗碗。林寻墨回家,自然是他这个小辈洗碗,而他不在家时,就是林爸爸洗碗。
季橙虽然没亲眼见过那个场景,但一想到在家里有绝对地位的林父,会在家人悠然看电视吃水果的时候,甘愿默默地在厨房洗碗,就觉得特别惊悚。
得益于林寻墨的这个习惯,从两个人在一起的第一天,他就没让她洗过碗。当然她偶尔会去他的公寓做饭或者蹭饭,但无论是谁做的饭,最后的碗都一定是他洗。
刚开始,季橙会对着他纤长分明的手指,在奔腾跳跃的水花中,熟练而利落地动作着迷,后来时间长习惯了,吃了饭就离开餐桌做自己的事情,这些细琐的照顾被她忽略得很彻底,想想。。。自己也是够迟钝的。
林寻墨挽着衬衫袖子,洗着不多的碗筷,突然感觉一双手臂环住了他的腰身。
季橙的脸贴着他的背,说:“我困了。。。”
林寻墨用未沾湿的手臂拍了拍她的手,表示安抚,声音格外轻缓,“马上就洗好了,去换了衣服躺着,记得先去漱口”。
“哦。。。”季橙蔫着撒娇,这人真没情趣,只记得牙齿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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