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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之焕没有防范,细致的问了星霜的饮食,然后喝了那碗加了料的汤水。一夜被翻红浪,柳寒烟面带羞涩,满意而归。
郭金芙气得又砸了花瓶。人,要是不给希望,就不会失望。她差点真心以为自己在夫君心中的地位无可取代,结果就被柳氏贱人火辣辣的扇了一巴掌。
陆之焕也恼,不过这件事不能多查。毕竟柳寒烟是他过了明路的妾侍,手段不光彩,可两个人春风一度,也不是什么大罪过。闹腾起来,才让人疑惑侧目。
只能忍了。暗地里却找机会把缀景轩的人收拾了一番,心思多的都找借口驱了,只留下老实沉闷的。
又过了两个月。柳寒烟面色红润的向郭金芙辞去“照顾星霜”这一重担,原因,自然是因为她怀孕了!
郭金芙胸口如遭重击,眼前阵阵发黑,却不得不拿出正室大妇的气度来,将缀景轩的家具换了一遍,一些不适合的花花草草都拔了,又拨了几个丫鬟过去照顾。
陆之焕眼见这一切变化,当他得知郭金芙这几个月来根本没在意星霜,除了早晚请安外,最多只派婆子送什么点心玩具之类,平时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在儿子六哥儿身上。
他再也忍耐不住了。
“爹,我们去哪里?”
陆之焕将女儿抱着出了陆宅,“乖,爹带你去北海!”
北海?去北海干嘛?陆星霜满脸疑惑,越发觉得自己前世收集的信息太少。怎么关于“陆星霜”的童年只有三言两语?从小就生活在复杂家庭环境下,陆星霜的性格肯定收到很大影响。她太失策了,早知道……
嗨,她怎么可能知道自己将来会成为陆星霜?
第二十四章 情敌之路不好走
北海郡位于岭南的最南方,也不知谁将地名定为“北”的,一直沿用至今。北海郡论地理面积不如象郡,不过辖属十万大山,听名字,就声势骇人吧?
十万当然是虚指,不过这儿山连着山,山绕着山,山围着山,放眼望去,就是此起彼伏的绿,叫人置身山中,除了感叹天地的鬼斧神工外,就是跋山涉水的无奈了。
在这里,很难找到一处平坦的土地可供庄稼生长。数量不足三成的汉人,勤勤恳恳的在山上开辟了梯田,不辞劳苦浇水施肥,秋收时候,能收获一点点的米稻。
剩余大半世代居住此地的居民,就是高山瑶、黑衣壮、以及白夷族等,民风不同,习俗不一。被派遣到这里的官员,郡守还罢了,三年一转熬过去就回京了,若是县令七品等官员,是宁可摔断腿致仕,也不肯来的。
因为在此地当官,没有成效不说,还有生命危险。十年,北海郡换了十二个县令,四个死于民斗,三个死于障病,剩下的哭爹喊娘回去,从此北海就成了望而生畏的“绝地”,被吏部发了公函到北海的,等于宣判了死刑。
陆星霜当过皇后,心胸见识自然不一般。北海再荒凉贫瘠,也是大周版图的一部分。在她心中,自己“母仪天下”的光辉,应该、也是必须照射过来的。能用自己的双足,亲自踏上大周的最南端,何乐而不为?
唯一不解的是,陆之焕把她带出家门,为何往北海去呢?这实在不像是一个“爱护女儿”的父亲所为!
马车足足行了三天,比去桂林郡还远,好容易到达目的地。
停留之地,名叫“新夷”,是一处各民族杂居之所,半坡地,能看到穿着各异的民众往来行走。
陆星霜被父亲抱下马车,身边只有小丫鬟九儿跟随。她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大姑娘小媳妇,穿着短袖、或者无袖的短襟琵琶褂,将白嫩嫩的胳膊露在外面,无人惊异。
她来的正是时候,中秋,也就是每个月的月圆日,好些少女着了盛装,项上带着银晃晃的项圈,头上还带着银冠,大大小小的银叶子、银片子反射着耀眼的光芒,异族少女们手拉手,唱着悠扬的歌声,不远处有小伙子们的对歌,你来我往,脸上是青春的喜悦。
陆星霜很是讶异。
前世她在宫里,见过不少异族女子,有金发碧眼的,也有卷发黑眼,无论肤色,她们的面部轮廓非常分明,身材也较为高大。论及美貌么,各有所爱,就不细说了,不过那些女子的眼中,都透着一股死气,彷佛泥塑的,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
她曾满不在乎,觉得进了宫,就得接受规矩拘束,她是皇后都不例外,何况别人!可今时今日,看到这么生动的场景,忽然觉得,那个宫廷,一句规矩,埋葬了太多人的幸福。
包括她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