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部分(第2/4 页)
—我把柠檬水喝完了!(附了张空瓶子的照片),求夸奖!!>0<
小兔子,你星期五上午有没有时间?我们去看电影吧!暻秀主演的哦!首映。我们去看吧好不好好不好??】
嗯……其实任怡恬并没有打算真的让张艺兴喝掉那一瓶的柠檬水,因为那真的很酸,但是既然他那么乖的全喝了,那,她就原谅他字数不满这件事了~至于电影嘛。。。。。当然要去看啦!!首映神马的,她从来没赶上过好嘛!!这次既然有机会,那必须去嘛!!
“庭子庭子!这个星期五上午有都暻秀的电影首映诶!我们一起去吧?!”任怡恬问那个在沙发上窝了一上午的家伙。
“不去。”谢庭想也不想的拒绝,“我不喜欢当电灯泡。”
“……你怎么知道……”任怡恬郁闷了,难不成她还能未卜先知不成?
“猜的。”谢庭撇撇嘴道。
“……”任怡恬翻了个白眼,起床洗漱去了。
洗漱完任怡恬饿了,就准备去罗丽的店里找非鱼她们一起吃饭,出门前,谢庭说:“顺便帮我带一份回来。”
“哦。”说完任怡恬就出门了。
房间里一下子就安静了下来。谢庭看着平板上打开的邮件,默默无语。
【星期五有暻秀的电影首映,艺兴哥要和任怡恬一起去看,你和我去看好不好?
金钟大】
唉,这个家伙还真是……锲而不舍啊。她的邮箱自申请以来,除了收到一封李非鱼的“邀请函”、一封秀秀的“加急件”,剩下的,全都是他发过来的。有文字信,也有视频日记。内容无非是告诉她,他在哪里,做了什么,那里的天气怎么样、风景怎么样,还有就是提醒她要按时吃饭什么什么的,就像她妈妈一样,不!她妈妈都没这么唠叨得那么细!不过她也不反感就是了。他一开始好像不太会打字的样子,发过来的邮件里,不是错别字就是读不通的句子,看他很吃力的样子,她也曾暗示过他自己看得懂英语,但是他还是坚持用汉字给她发邮件,真不知道是自己的暗示太“暗”他没看出来,还是他太倔不服输。谢庭想,应该是后者,因为金钟大是处女座的,处女座的人一般都比较追求完美,想来,他是不太愿意在她面前表现出自己的弱点,所以努力地进步着。
只是啊,为什么,是她呢?为什么,偏偏看上了她呢?如果是其他的女生,以他的能力和魅力,再加上那么细致的心,肯定,会有一段很美好的爱情的。只可惜……
【首映肯定有很多人去,我怕麻烦,还是不要了。】
打完这些字,谢庭按下了发送键。她突然想到了和这个人初见时的画面。
这个家伙穿了一件白色T恤、浅蓝色牛仔裤,披了件灰色衬衫,两边的袖口向上挽了些,拿了一只白色棉花糖递给她,猫咪嘴角上翘着,“你喜欢这个吗?”
嗯,她不喜欢。
她不喜欢棉花糖,但是也不讨厌吧。他是怎么以为她喜欢那个的?
后来,他就一直跟着她,直到她把冷饮撒在了他身上。
她不是故意的。
但是跟着她回家,他是故意的!
换了衣服,他说他饿了。
“不要看着我,我不做饭。”她说。
“没关系,我会做。”他继续厚脸皮地说。
后来,他说有急事得先走了,那些菜,她留着吃了两天。
这么好的一个男人,又会唱歌又会做饭,温柔又体贴的,干嘛非要看上自己这么难搞定的女生?难不成……这也是他的星座性格使然?
其实谢庭也不是多讨厌金钟大,只是她是个很懒的人,不是懒得动的那种,而是怕麻烦,她最怕麻烦了。可是,还有什么事比当明星的伴侣来得更麻烦的吗?在谢庭看来,没有了!这一点,从任怡恬身上就能看出来了。被绑架、追演唱会、上节目、遇情敌……全世界都找不到比这更麻烦的事了好嘛?!所以,就凭这一点,金钟大就被谢庭毫不考虑地pass了。
作者有话要说:
☆、嫉妒是最要不得的
如果说,有什么东西能毁掉一个人的话,那仇恨应该是首当其冲的一种吧。
人就是如此奇怪的一种生物,说得难听点,就是犯贱。自己得不到的,就偏偏要得到;得到了又不珍惜。这样的人,要怎样幸福呢?
富家子弟大概是最容易走上岐路的吧?当然,不排除很多优秀且善良的存在。
卞雅妍,其实,是个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