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勃伦摸了摸下巴,像在回忆往事,然后说道:“孩子们,你们认为勃伦叔叔的武功怎么样?”
“很厉害。”孩子们都不由齐喊,高声。在他们幼小的心里面,勃伦就是无敌。
勃伦摇了摇头,笑着说道:“叔叔这点本事在地武圣前面算不了什么,比一只苍蝇还弱小。地武圣一招就可以打败叔叔。”说着,勃伦不由望着远方,想起了很久的事情,回想起了当年自己进入轻啼山的事,想到了掌门人,那时,他已经是五级武士了,但是,当时掌门人手轻轻放在自己的肩膀上时,他连一点反抗力都没有。
所有的孩子都为之惊吓了,在他们的心里面,勃伦叔叔已经是无敌的了,有孩子曾经看过勃伦叔叔一拳就打死了一条大野狼,但是,地武圣竟然可以一招打败勃伦叔叔。在这个时候,在孩子们心里面燃起了对地武圣的敬畏。
叶秋也不由紧紧地握着拳头,为自己鼓劲,加油,总有一天自己也要成为一个地武圣!
勃伦回过神来,见孩子们一脸崇拜,他含笑说道:“好了,大家站起来,继续练,总有一天,你们中总会有人超过勃伦叔叔,成为伟大的地武圣!”
这个时候孩子们的热情都燃烧起来了,听到勃伦的话,孩子们都精神抖擞,都纷纷站起来再次扎马步。
叶秋也不例外,在他心里面也燃起了熊熊的斗志,总有一天,他也要成为地武圣。
看到孩子们那认真严肃的神态,勃伦很满意,点了点头,但,他心里面却不由轻轻叹息,地武圣,这谈何容易,整个爱丁王国,他所知道的,只有一个地武圣。整个罗兰大陆,地武圣的人数,绝对不会超过十个。
他现在是三十四岁,也只不过是六级武士而己。
虽然是这样,勃伦还是严格的训练眼前的每个孩子,就算将来他们不能成为地武圣,甚至是说不能成为一个武士,但是,强壮的身体,对孩子的将来还是很有好处。
这个时候,操场上又响起了勃伦严肃的斥喝声,和孩子们的操练声。
当太阳高高挂起的时候,孩子们的早操也结束了,勃伦让孩子们解散回家。
“哈雷,再见。”
“小叶子,再见。”
……………………
孩子们纷纷告别奔走回家。
解散后,叶秋也奔回自己的家中。
叶秋的家在村子的南边,虽然他们母子两人不是本村土生土长的人,但是,村子里面的人并没有因为他们是外来人而岐视他们,相反,村里面的人都怜他们母子俩可怜,对他们母子俩很友好。
“娘,我回来了。”叶秋一身是汗,奔跑回家。
叶秋的家彼为简陋,但是,收拾得很干净,明窗净几。
屋内走出一个妇人来,这就是叶秋的母亲汉尼拔氏,汉尼拔氏穿着虽然简朴,但人很干净,白白净净的,不像一般的村家妇人,她身上透露出贵气,可以看得出来,她的出身不一般。举止间,可以看出她是受过很好的教育。
不过,从她苍白的脸色来看,就知道她的身子骨不好,有病在身。
“去洗一下身子,然后吃早饭,吃完早饭后,你把昨晚学会的字抄写十遍。”汉尼拔氏蹲下身子,为叶秋擦了擦头额上的汗水。
“嗯,我去洗澡。”叶秋冲进屋里,舀起缸中的水就向身上泼去。
望着儿子的背影,汉尼拔氏露出安慰的笑容,她知道,总有一天,她的儿子一定会出人头地,让整个罗兰大陆震惊的。她将会为自己的儿子感到骄傲。
汉尼拔氏望着遥远的青山,在心里面轻轻叹息,费立,我会把我的孩子带大的,他是我的孩子,总有一天,他会名震天下,我不会辜负你的所托。
吃完饭后,汉尼拔氏对叶秋说道:“秋儿,去把昨晚学的字抄写十遍。”
在里根村,识字的人并不多,村长一个,勃伦叔叔是一个,还有一个就是汉尼拔氏,而且,比起村长和勃伦叔叔来,汉尼拔氏可以说是很博学,村长和勃伦叔叔都远比不上。
汉尼拔氏自叶秋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教他识字,像叶秋这样年龄的孩子,在村里,就叶秋才识字,这不知道让多少孩子羡慕呢。
叶秋点了点头,就走,但,又回过头来,说道:“娘,我回来的时候,听树上的松鼠说,村里东山竹林坡中的坚果成熟了,坳里的坚果最多,那里一下就能摘很多。”
“娘知道了。”汉尼拔氏露出笑容,点头。
叶秋自从出生的时候,他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