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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真不知道能不能活着回去了。
回到房子里,我们两个勉强提着精神和几位老人打个招呼,爬回墙角,睡得四脚朝天,鼾声如雷。肚子饿成什么样也不管了,哪怕现在天塌下来,我们也只想好好睡一觉。
这里,铠甲男走了进来,身上那厚厚的铠甲好象丝毫没能对他的动作造成丝毫的妨碍。他蹲下来,先是用手摸了摸我全身的骨骼,摇了摇了头,又去摸沈强的,就见他两眼发光,猛的站起来,大踏步走了出去。对于他对的”非礼”,我们真的一丝一毫都没感觉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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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日子在并不沉重的气氛中慢慢的流逝。我们每天去矿山,路上他们就怂恿我唱歌,希望能向第一次那样引一只山猪出来改善下伙食。可是最好的收获就是一条蛇,还惊起鸟儿在空中吓得大小便失禁,那结晶就正落在我身上,于是我拒绝再开口,换成那第一次唱歌那壮汉。
而随着慢慢彼此的交流,我们也终于明白了大多数这里的语言。知道我们这些人全是莫拉雷斯家族的”财产”,那个铠甲男就是这个家族的家族骑士,是不用履行上战场的义务的。这个莫拉雷斯家族又是属于安布恩公国的最有钱的家族,生意遍布了整个大陆,号称”能和神做上生意”。大陆上四个国家:安布恩,凯撒,特里克,卡拉格,彼此虽然骚扰不断,但却没发起过大规模的战争。即使是这样,每个国家的男人是越打越少,而各个国家为了维持军队的数量,就派人到处捉无国籍的精壮男人入伍。我和沈强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被捉住的,由于是莫拉雷斯家族的人捉住的我们,因此也理所当然的成为这个家族的”私有财产”。而齐格,也就是铠甲男,当时捉我们之前问的第一句是:”你们是哪个国家的人?”第二句是:”你们有无国籍?”看来多学一门外语就是有用啊。
每天的苦工也不是没有用处的,我和沈强的身体明显起了变化,现在我的身体全身上下找不到一块赘肉,身上覆盖的全是精壮的肌肉,全身的肤色也由白晰变成古铜色,沈强也有巨大的变化,虽然他身上的肌肉论块没我的大,可是他现在的力气却大的惊人,往往一天的劳累下来,他没事似的主动帮别人扛着镐什么的。我们~~~~~已经适应了现在的生活了。直到有一天,我们在这个世界的命运彻底改变。
第一章 初到贵地 第四节 小姐
一天,齐格来找我们:”莫拉雷斯公爵要见你们,马上出发”然后牵给我们一匹马。没有穿着那套铠甲做秀,他倒是换上一件白色短襟马甲,露出他总是隐藏在头盔里的红火头发,腰里别着一把代表贵族身份的饰品长剑,加上刚毅的脸部轮廓,冷漠的表情,我不得不承认,他还挺有男人味的,还差一点就赶上我了。
我们没问为什么,因为习惯了默默面对,两个人一起骑上那马,慢悠悠的跟在齐格后面。倒不是我们不想快点,实在是没骑过这玩意,两辈子我这是第二次骑马。尽管已经走得很慢了,可是人在马背上左晃右摇,很难保持平衡,沈强紧紧抱着马脖子,我又紧紧抱着他,小心翼翼不让自己掉下去。和齐格的轻松惬意形成对照,更显得我们的狼狈。
莫拉雷斯家族的封地紧靠着我们平日住的山谷,封地上就是号称世界第一富裕城市的…………………塞班。
走近这座听闻已久的城市,想亲眼看到它的繁华。一队全身钢盔的长矛士兵把守着城门,外地商人带着货物进入是要收取税金的,他们带着自己长长的车队自觉得排成一排等候检查,听黄发老人迪夫说,整个大陆就属塞班的税收最低,所以也很少出现暴动什么的。当我们进城时,全队士兵持矛,肃立,眼光全是瞟着齐格,我们跟在齐格后面,看着两边士兵严肃的表情,颇有点狐假虎威的味道。
进城后,倒没有那种高楼林立商业区的拥挤感觉。青色的石头整整齐齐铺在地上,有的已经被长年的雨水冲刷的发白。街道很宽,大概可以并行十骑左右。街道两边是错落有致的双层房屋,建筑风格看来很统一,主色调全是红色,搭配着白色,黄色,看上去并不觉得不协调。街上就有如现世武汉的步行街一般的热闹,但稍微注意一下就会发现,以女子和小孩为主。贵族妇女间或也能看见几个,和一般人不同,喜欢体现与平民不同的她们很容易从人群中认出来,先不谈晴雨天必撑着的小洋伞,花瓣一样把身体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泡泡裙,光是那后面一群统一颜色皮甲的士兵,就能证明前面人的身份。
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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