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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须弥国的大好河山。
临走的时候,洪茵如写了封信,让她带给在皇都读书的弟弟洪浩然,还送了几套衣裙,一百两银子作盘川,叶凌霜是想不要都不行,因为来的时候是啥都没有,衣服和银两正是她必须的,唯有以后有机会再还这个人情了。
正所谓人非草木,孰能无情。洪茵如对她是非常好,简直比对亲生姐姐还要好,叶凌霜再不懂世事也不至于是个没有情感的人。
马车一路往南而行,已经走了半个月。沿途除了观赏风景,了解人文风俗外,还一路打听“九龙紫玉佩”的消息。经过了清河郡、淮山郡,再有半天的路程就可以到达兰朝的国都皇都了。幸好洪茵如让洪府的家人洪贵赶车并一路打点,不然以毫无江湖经验的叶凌霜来说是难以如此顺顺利到达的。
现在正是辰时,大概是现代时间七八点左右,叶凌霜的马车正在官道上走着。
忽然,驾车的洪贵在外面说:“叶小姐,车后远处烟尘滚滚,似乎发生了什么事情。”
其实以叶凌霜的武功,早已经听到后面有无数马蹄声向自己这方而来,数量多得数也数不清,如此数量,最大的可能是一支骑兵。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于是对洪贵说:“麻烦贵叔,把车停在不挡路的地方,似乎是有一支骑兵来了。”
“是。”洪贵说完,赶忙找了个宽阔的地方,把马车停了下来。心想,我都还没看见人,这叶小姐连看都没看就说是一支骑兵,不是这么神奇吧?
过了半炷香的时间,果然杂乱的马蹄声已经非常清晰了。一支骑兵从烟尘之中出现了。
“叶小姐,你真神了,果然是一支骑兵。”洪贵真是佩服极了。“估计有两千人,而且全部黑盔黑甲,这肯定是御前双营中的地煞营。”
一段时间的相处,洪贵知道这叶小姐很少说话,更不会问人,还不如自己说多点,于是继续说了下去。
“这御前双营就是白色的天罡营和黑色的地煞营,负责皇宫的安全,只听命于皇帝,奇怪!据我所知他们是驻扎在皇宫外围的哦,怎么出来了?”
“我们等他们先过吧。”叶凌霜上次救了那个皇帝东方奕,还杀了不少人,至今还有点心理阴影。一听到与皇宫、皇帝有关,心理就有点不舒服。
正说着,这支地煞营的骑兵已经到了他们马车的跟前了。
叶凌霜轻轻打开一线窗帘。正好看见为首一个将军模样的人,只见他年约二十四五岁,身材魁梧,国字脸,浓眉大眼,头戴黑樱牛角盔,深穿黑色鱼鳞甲,脚蹬黑色牛皮战靴,腰间挂着一把黑鞘的宝剑,披着黑色的战袍,骑着匹黑色的高头大马,整个人有如一个天神,真是英姿飒爽,好不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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